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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会上的表态发言稿与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两篇】2023年在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会上表态发言各位老师,同志们: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履行好领导职责。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学校党组织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校长要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要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学校重大问题需要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要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工作抓实。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要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3年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协调配合的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机制,是进一步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举措,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二、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做到定期沟通,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主要沟通以下事项:1.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2.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意识形态、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3学校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大事项;4.制定和完善学校重大管理制度,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等;5,教职工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目标绩效考核等;6.重大敏感事件以及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等重要事项;7.学校其它“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部暑和督促检查;8.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9.书记和校长认为需要加强沟通的其他事项。三、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在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重大措施、重要决定、重要政策和制度、重要工作前,必须做好会前沟通,取得共识。1.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组织书记意见,书记、校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尽快采取调研论证、深入沟通交流等方式,取得共识后再提交,避免久拖不决;党组织会议研究有关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重要议题,应当先由校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后,再提交党组织会议决定,党组织书记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沟通取得共识后再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人才引进、职称评审、人员招聘等重要人事事项,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组织书记、校长、分管组织或人事副校长、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等范围内充分酝酿。四、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采取班子成员碰头会、个别交流、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沟通,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实际进行坦诚交流,达到相互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发展的目的,形成党政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五、对涉及学校突发事件、重要工作部署、上级交办重要事项等随时会商沟通。六、做好沟通情况记录,必要时可指定专人负责。对于沟通后仍未取得共识的重大和紧急事项,要按照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注意管控分歧,避免分歧矛盾化、扩大化。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围绕工作经常性沟通情况,要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年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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