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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以集合资金信托方式募集资金设立MBO投资基金的设想一、背景资料1、什么是MBO?MBO,即ManagementBuy-out,译成中文是“管理者收购”、“经理层收购”或“经理层融资收购”。在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MBO是LBO即“杠杆收购”(LeveragedBuy-out)的一种。MBO即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2、MBO的特征1)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内部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通常会设立一家新的公司,并以该新公司的名义来收购目标公司。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变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2)MBO主要是通过借贷融资来完成的。目标公司的管理者要有较强的组织运作资本的能力,融资方案必须满足贷款者的要求,也必须为收益持有人带来预期的价值。3)MBO目标公司往往是具有巨大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的企业,通过MBO,可节约代理成本、获得巨大的现金流入并给投资者带来超额回报。4)MBO完成后,一般公司会寻求机会上市套现,使得MBO的投资者获得超常的回报。3、MBO的普遍意义2MBO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对于整合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以及优化资源配置都有着重大意义。1)MBO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重新整合企业的业务。(1)通过MBO,分离、分拆或剥离企业多余的分支部分,得以集中资源,深入拓展核心业务。(2)MBO提供了企业转移经营重点的途径,使企业可以从原有的老行业中退出,转入有高预期和发展潜力的行业。(3)帮助企业实施连续的“张缩型”发展战略。企业为确定适合经营的资产,要长期从事广泛的收购活动,同时也需要通过MBO改组或卖出不合适的分支机构。(4)目标企业的股东从出售分支机构中可获得现金收入,用以从事新的项目投资,并减少对外部融资的依赖。2)通过MBO,能有效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1)管理者拥有企业的股权,企业业绩与管理者报酬直接挂钩,促使他们致力于创新,挖掘企业潜力,进行具有长期效益的改革。(2)通过MBO形成的企业股权结构比较集中稳定,使监督更有效。(3)MBO常伴有高负债杠杆的作用,这也进一步约束了管理者的经营行为。3)MBO后,企业的经营绩效往往得到很大的改善。实施MBO后,企业往往致力于内部改革和要素重组活动,积极开展利润及附加值高的业务,使正常的现金流能满足还本付息的需要。4、MBO对中国的意义1)国有企业MBO。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强调,大多数国有企业要退出一般竞3争性领域,政府主张在一定程度上将国有企业的产权有偿出售。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与员工购买本企业的所有权也成为国企产权改革的重要方法之一。因此,MBO对建立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集体企业MBO。产权不明晰一直是集体企业的通病,许多民营集体企业也在进行多种方式的产权改革,其中由主要管理者或全体职工共同出资购买企业产权而成为企业的新股东,这一方法越来越具有普遍性。3)私有企业MBO。随着企业规模壮大、知识技术密度加大,私营企业所有者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中国,已经出现了许多私营企业主把企业转让给本企业管理者或员工的实例。5、MBO在中国面临的发展障碍MBO被认为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剂良方,由于MBO在激励企业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被国外的企业界普遍采行。但是,在中国,发展MBO还面临一些障碍。据专门为国内企业提供MBO整体实施方案的投资公司介绍:管理层融资问题是最大的困难。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长期拿的是工资,其自身的积累无法承担收购股权的巨大代价,因此,必须依靠融资来解决资金问题。该公司认为:目前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渠道还很不畅通。银行贷款基本不可行,因为商业银行法禁止将贷款用于股权性质的投资;靠个人借款往往又无法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因此,如何解决融资问题是MBO面临的关键问题。6、募集MBO基金的现行运作方式及相关问题由于MBO是新生事物,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不长,因此,目4前还没有非常正规的MBO基金诞生。现在MBO的资金筹集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1)私募MBO基金(1)基金的形式无法确立。按现行法规,私募MBO基金只能采用投资公司的形式,这种形式在税收、融资途径等诸多方面给私募MBO基金造成了限制。(2)融资方式问题。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条款,公司不是合法的借贷主体,企业法人之间不得互相借贷,他们之间的借贷行为属非法,这就限制了私募MBO基金的放款方式,他们只能借款给管理层个人,而不能借款给管理层设立的其他公司。而在现实操作中,大部分MBO案例是是通过管理层设立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收购的。2)集资。如果管理者在收购过程中因收购资金的缺乏,通过向社会上不确定的自然人,承诺以高于银行的利息,在一定时期内由管理者还本付息的方法筹集收购资金,这就构成典型的非法集资,这是不正当的筹资方式。3)企业垫资收购管理者由于收购资金的缺乏,由被收购企业先借给管理者一笔款项。管理者用该笔款项作为收购资金,然后在收购完成后通过企业对管理者的分红来归还管理者向企业的借款。这也是不正当的收购资金来源,其中涉及到的违法、违规问题很多,管理者不能使用。4)截留应收款充抵收购资金管理者因收购资金缺乏,往往将企业应收款截留充作收购资金,然后在收购完成后再将企业对管理者的分红逐步充抵应收款,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的资金来源,其做法的违法、违规问题也很严重,管理者不能使用。5鉴于此,MBO对于促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降低代理成本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实现MBO最核心、最敏感的问题就在于资金来源问题。若处理不当,管理层有可能会收购失败,甚至有可能因为违法违规筹集收购资金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若能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无疑将平稳地推进改革的进程,尽早实现政策目标。二、信托公司是为MBO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最佳机构信托业是唯一可以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又可以进行实业投资的行业,其特殊的行业优势赋予了信托业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信托投资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能依托其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基金业务。目前,国际上的基金管理分为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三大类,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这些基金业务信托投资公司都能经营,因此,与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信托投资公司的基金业务范围更加宽泛,信托投资公司在基金管理业务上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信托公司可以设计和开发新的信托产品,通过股权信托、管理层收购信托或设立MBO投资基金等方式调整企业的股本结构和国有资产存量,推进产权明晰及多元化,为MBO提供合法、有效的资金支持。1、信托公司可以为MBO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1)信托公司可以合法设立并管理投资基金《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在制度上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受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业务是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信托投资公司大力发展基金业务也是其回归信托本业的体现。6因此,信托公司可以本着为管理者提供MBO融投资服务的目的设立专项MBO投资基金。2)MBO投资基金可以通过集合资金信托方式来募集通过集合资金信托募集MBO资金的做法是指:投资者(企业或个人)基于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将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其汇集形成MBO专项基金,用于企业MBO的融资支持,在此过程中获得的收益,扣除信托投资公司必要的佣金和手续费后,剩余部分即为投资者收益。3)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贷款方式解决MBO资金需求问题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托公司通过集合资金信托募集的MBO投资基金作为信托资产,可以贷款给管理层设立的收购公司,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资产时,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用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借等方式,由此规避了政策障碍。信托公司还能够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也可以附有购回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后这些股权将被购回,以保证投资者获得事先确定的收益。2、信托公司可以为MBO提供全程服务我国信托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在企业改组、资产评估、收购包装、产权交易、资产托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运作经验,并炼就了一批具有分析和评价能力、精通重组程序及相关法律的技术人才队伍。信托公司不仅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实力推动企业重组进程,而且可以充分发挥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帮助企业筹划、安排、参与、整合改组的整体思路,为企业设计整体的MBO实施方案。3、华信信托应把握最佳时机设立MBO投资基金a)大连设立MBO投资基金迫在眉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责权的有限性和公司治理的法人性是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其中,加强实施产权7制度改革尤其是推进MBO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大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此方面运筹帷幄,取得了喜人的进展。但是,跟其他地区一样,大连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在进行MBO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资金来源的困扰。为此,通过合法的途径设立MBO投资基金,并用此基金扶持有发展潜力的管理层实现融资收购是一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明智之举。b)现在是设立MBO投资基金的最佳时机众所周知,MBO将成为未来十年的经济热点之一,其发展空间广阔,市场需求巨大。而商业银行在股权投资贷款方面的种种限制及私募基金的不规范性使得MBO融资异常困难。市场急需合法的、规范的专项基金来联结投融资双方。依托于信托业独有的业务创新优势,MBO投资基金必将成为推动MBO乃至产权制度改革的助推器,也将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收的效果。勿庸置疑,谁能抢占先机,谁就能占领市场,因此,现在是设立MBO投资基金的最佳时机。c)华信信托是大连地区唯一可以承揽此项业务的主体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1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首批完成重新注册登记的信托公司之一,也是大连市唯一一家信托公司。因此,在大连,只有华信信托有条件通过资金信托合法募集资金并设立MBO基金,以解决MBO资金来源问题。华信信托管理层本着敬业创新的精神,立足大连,放眼东北,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素来信誉卓著,安全可靠,由其发起的“工信可转”基金年均分红率为21%,公司股东的年均分红率达20%。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培养和造就了一批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作为地方性的信托投资公司,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大连地方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华信信托义不容辞的责任。华信信托不仅希望通过设立MBO投资基金寻求自身的业务增长点,更希望借助这一平台,助更多企业及其经营者一臂之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三、有关MBO投资基金设立的基本构想81、基金名称:华信信托MBO投资基金2、拟募集数量:1-2亿人民币3、基金期限:3-5年4、募集时间:2003年1月-2003年2月底5、募集对象:大连市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等6、募集形式:以集合资金信托的方式募集,第一期200份,每份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将根据募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期募集。7、MBO集合资金信托的营销方式:在对产品的宣传上,应以软广告为主,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加大视觉、听觉冲击力度。(1)利用国内部分地区信托产品热销的时机,由华信牵头,政府出面,各方参与,召开新产品推介新闻发布会,各媒体记者从新闻的角度,我专业人士从理论文章、产品评价、推介入手进行广泛宣传。(2)争取市政府的支持与协作。政府相关部门应召开相关会议向企业宣传MBO投资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政府主要领导应对这一具有时代意义的崭新金融产品发表看法。(3)在《大连日报》、《新商报》等媒体,由记者撰
本文标题:关于以集合资金信托方式募集资金设立MBO投资基金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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