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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关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范文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范文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1公民意识:一块蛋糕怎么切一堂公民教育课,引发关于公民意识的思考暑假前,南京行知小学的一堂公民教育课,请来了著名律师崔武先生,他首先给孩子们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孔融让梨》:孔融4岁时,已能背诵许多诗赋,并且懂得礼节。一日,父亲买了一些梨子,挑了一个最大的梨子给孔融,孔融摇摇头,却另挑了一个最小的梨子,说:“我年纪最小,应该吃小的梨,把那个大梨给哥哥吧。”第二个故事是《母亲让孩子分蛋糕》:一位母亲,以前经常给儿子分蛋糕,但两个儿子似乎都不太满意,嫌自己的小,抱怨母亲偏心。这次,聪明的母亲制定了一个规则:由大儿子切蛋糕,由小儿子先选择蛋糕。这样一来,大儿子在切蛋糕时就惟恐切得不公平了。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若有所思。崔武讲完故事,一一点评:孔融4岁能让梨,表现了良好的礼让之风,是“圣人”之举。但生活中很少有这样的孩子,实际情况是,为了争抢食物,又哭又闹2/37者居多。孔融可敬却很难学,有的时候甚至不能盲目乱学。我们要学会表达自己的诉求。肚子饿了一味礼让,那是虚伪;肚子饱了还要再吃,那是贪婪;而母亲让孩子分蛋糕,从自己切蛋糕到让孩子分蛋糕,体现了让孩子参与的意识。让大孩子切蛋糕,让小孩子先拿蛋糕,体现了程序设计的合理。而母亲从蛋糕的分配者,变成分蛋糕的监督者。这个故事中,两个孩子都抢着要蛋糕,而且都想要大的,这比较符合生活的真实。人有各种生理需要,扼杀人的生理需要去讲礼让,这不够人道。在利益纷争面前,我们要学会制定游戏规则,学会通过程序规则做到公平合理,要通过程序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长期以来,公民教育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崔武律师事务所曾经向30多个学校发去信函,希望联合开展公民教育的实践活动,却只有南京行知小学做出了积极的响应,该校很快设立了“崔武律师公民教育工作室”。他们还联合推出了公民教育三字经:“我是谁?世间最。俱平等,结社会。不高傲,不自卑。不造神,不怕鬼。存正义,明是非。爱和平,反暴力……”如今,孩子们都能背诵。杨瑞清校长说:“我们将通过教育、教学活动的民主化,来培养孩子的民主性格;通过公民生活的体验,来培养现代小公民。”崔武律师通过这两个故事,强调的其实就是公民意识,它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现代化国家包括了许多方面,一个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重要标志就是国民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社会学家指出,公民意识大致可以分为公民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信仰意识几个层面。现代3/37公民意识最核心的观念,应该是强调社会个体的主体意识和个体的主体解放,主要表现在维护、争取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的强烈意识,以及对社会中其他个体的自由和权利的关注、尊重与维护。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差距在我国,很长的一段时间中,扭曲封闭的文化氛围和教育观念,曾经把我们引入了一个个误区:一方面,无视人的正常诉求,盲目拔高道德要求,用“圣人”标准来教育人,从而压抑正常人性;另一方面,与此相反,日常生活中,缺乏规则意识和参与意识,更缺少最起码的公正和民主,任由人性弱点泛滥,从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孔融让梨的故事,早已成为无数父母教育孩子的“经典”。47岁的外科医生张平女士,谈起自己的成长经历,很是感慨。她在家里是姐姐,还有一个比她小3岁的妹妹。做小学教师的妈妈常用“孔融让梨”的故事教育她,要她“时时处处让着妹妹”,好吃的、好玩的留给妹妹,各种家务活儿留给自己。她一开始总是想不通,“感觉不公平,同样是妈妈的孩子,自己为什么就要处处忍让呢?”但每当想到这些,孔融的影子就出现在自己眼前,让她羞愧难当,慢慢就习惯了。而妹妹更把这一切看作理所当然,慢慢变得好吃懒做,刁蛮任性。现在的张平似乎有所感悟,“我在单位工作20多年了,长期以来习惯性地用‘圣人’道德来要求自己,稍有懈怠就产生自责,与此同时,对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却很茫然,对身边一些显然的不公正往往缺乏理性认识,更没有激情和勇气去改4/37变!”其实,张平这样的例子具有普遍性,“圣人教育”对我们很多人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长期的教育,就是用“完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一味强调“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实,圣人毕竟是极少数,对平常人来说,往往欲速而不达,甚至于成为“道德枷锁”,阻碍了公平、正义等观念的培养。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一些从小接受“高标准、严要求”道德教育的人,他们长大后,却连一些最起码的要求也做不到。比如说,一些从小接受了严格道德教育乃至“圣人教育”的大学生,却在公共场合随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一些大学教师感慨,“现在一些大学生守则其实在教大学生一些幼儿园小朋友应该做到的东西。而在他们小时候,接受的可都是‘孔融让梨’式的教育啊,这是一个强烈的反差,也是一种悲哀!”大学生如此,其他人更是如此。被盲目拔高的道德教育,代替了最起码的道德教育,忽视乃至压抑了规则与法制教育,这严重阻碍了国人真正走向现代公民的步伐。一方面是让人无法企及的“圣人教育”,另一方面,却忽略了最起码的平等、民主、法治、公平、和平、诚信等公民价值观,这种反差几乎成为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在家庭中,缺乏平等意识,交流方式简单粗暴,不善于沟通;在工作单位,无视规章制度,缺乏参与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随大流,混日子;公共场合,你争我夺,不守规则,唯恐落后吃亏;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不是通过文明理性方式解决,而是肢体暴力、威胁恐吓;出国旅游时,在一些景点横冲直撞,破坏公物,无视他人感受……再推而广之,5/37从随地乱扔垃圾到脏毒食品的生产、从生意场上的欺诈到高考招生的黑幕、从学术抄袭成风到官僚滥用权力……不少人崇尚“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信条。在这种信条的影响下,各种正常的规则被践踏、被破坏,甚至被颠覆,出现了大量“潜规则”乃至“无规则”的现象,导致违约欺诈、恶意竞争、变相传销、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有学者指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就不懂得履行公民义务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一些社会热点现象,反映了公民意识的觉醒。比如说,“杭州飙车”案,公众对一位素不相识的受害者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并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把案件的审理推向公平;“躲猫猫”事件,公众从道德、法律等各个层面,一步步追问,一步步求索,层层剥茧,不但推动了把事件调查得水落石出,更由此追问社会公平与正义;汶川地震中,大批志愿者投入抗震救灾中,他们开始摆脱传统的“施予者”观念,尽的是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公民意识空前觉醒;南京两市民见义勇为,街头勇斗劫匪,一死一伤,众多市民围追堵截猖狂的劫匪,体现了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公民意识……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大众的公民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上:一是道德意识滑坡。不讲道德、漠视道德、反对道德的“无道德”现象,出现在不少人身上。二是法律意识不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6/37义务,因此在现实中既不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在1篇文章中谈到,一所中学校园内语录牌上写着“不要问祖国能为我做什么,只要问我能为祖国做什么”。他认为,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这类大而无当、空泛模糊、富有煽情意味的文学性语言实施的“教育”,到头来很可能是使得孩子们长大后,既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也不知道什么是自己的义务,如何培养公民意识呢?三是信仰意识缺失,很多人不知道究竟应该敬畏什么,缺乏精神意义上的追求。从这些角度解读社会热点:正在进行的社区选举,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很多人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很盲目,一些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分发选举宣传材料,很快被居民们当垃圾一般扔掉了,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何尽自己的一份义务。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很常见,需要体制的完善,需要公民的参与,说到底是需要公民意识的觉醒。甲型H1N1流感肆虐,一方面有留学生发出倡议,回国后积极配合防控措施,自我隔离,但个别归国人员在出现了流感症状后仍然外出旅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朋友聚会。他们作为现代人,享受了很多权利和自由,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个公民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南京“6•30”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明宝醉酒驾车,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酒后驾车为何屡禁不绝?说到底,还是人们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而这与现代社会显得格格不入。崔武律师在行知小学讲课的最后,赠送大家一个苹果——“正义之果”。每个班级只能有一个,7/37大家拿回去分给两到四个同学吃,要保证吃不到的同学口服心服。大家要共同制定分苹果的规则,每个人都要参与,人人都要主张苹果有自己一份的理由,并要推荐班上其他三个最应分配到苹果的同学。通过分苹果,学会平等,学会参与,学会诉求,学会协商,学会妥协,学会文明理性地解决分歧,学会制定游戏规则,学会与别人分享果实。崔武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相互依赖。现代社会是共有、共治、共享的社会,是追求人人成功的公民社会。我们想通过分苹果让同学们看到公平、正义。”也许,这个普通的“正义之果”,不但是这些小学生要解决的考题,更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2论公民意识英语1403朱庭孟2014312200713在我没有上网查阅有关公民意识的定义前,我所理解的公民意识是:作为独立个体存在于一定社会体制下的公民应所具有的思想意识,遵从的行为准则。简而言之,一个人在达到一定的年龄后,思想意识的觉悟,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从网上查的“公民意识”的书面定义: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现代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8/37容,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它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反映公民对待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等。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从以上的文字解释中可以清楚地明白何谓公民意识,但公民意识的形成的条件是什么呢?首先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存在形式,毫无疑问公民意识是由社会意识形态决定的,不同社会意识形态下的公民意识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民意识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同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意识反映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同一社会体制引导下,公民形成的公民意识虽因个体差异而具体表现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是统一于一国的意识形态统治下的。其次,所谓的公民意识是由作为独立个体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这种意识随着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这就涉及公民意识形成的第二个条件——外在环境。众所周知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长久的,其对公民意识的形成的影响尤为突出。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等这类有形的小环境由于不同个体在其中的活动,为公民意识的形成提供了特殊的情境氛围。如家长从孩子出生起,就教育他们要尊老爱幼,尊卑有序,礼让他人,宽厚大方。在学校老师教导学生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爱护环境卫生,节约资源,9/37为实现理想而不断努力奋斗。在工作单位里,领导告诫员工要服从上级管理和工作安排,工作应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对待工作要认真负责,和同事相处要诚恳友善。这些小环境潜移默化地帮助人们形成了作为公民意识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的道德意识,价值观念。作为大环境的社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公民的行为,明确公民的权利责任义务。从而推动公民树立了作为国家主人应具备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这一大环境强制有力的引导公民树立了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社会意识形态决定公民意识的性质,而社会环境推动促进公民意识的形成完善。社会意识形态促进了公民意识的形成,公民意识相应的
本文标题:关于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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