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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范文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_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通用5篇)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第一篇】原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总经理。被告:_________________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_____路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总经理。案由:_________________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20__年2月10日至3月12日,原告与被告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cisco交换机,货物总价款为162100元。双方约定了交货地点、验货及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2/143‰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当日将货物发出,并由被告签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仅支付货款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账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并于20__年6月7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其承诺自愿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162100元。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第二篇】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已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1.乙方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乙方应主动、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地向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所需资料。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政策制度及条件由国家、人民银行、银监会及各商业银行制定,按揭贷款最终审批权在银行,与甲方无关。乙方未按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或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贷款未获批准、贷款金额不足等情形,不能作为乙方不支付甲方购房款的理由,乙方应积极采取其他付款方式并在约定时间内补足全部房款。3/142.乙方应当于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之日起7日内及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等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甲方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逾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并代偿的,乙方应当自甲方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30日内归还甲方,否则,乙方每天按甲方代偿金额万分之一的标准累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逾期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暂缓或拒绝向乙方交付其购买的商品房。5.乙方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以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并实际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时间作为乙方的付款时间。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确定面积误差,并作为双方结算购房价款和处理面积误差的依据。2.在商品房预售后,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房屋面积测绘规范、方法、标准发生变化导致《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的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双方结算购房价款和退房4/14标准的依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房屋面积测绘规范、方法、标准发生变化时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处理措施或结算方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5)其他不可抗拒的情形,导致工程停工、延期或逾期交房的。2.乙方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约定“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应当于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送达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书面解除合同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同意继续履行《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3.乙方无正当理由应以书面通知的交付时间到甲方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否则,视为乙方已接收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但该期限内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除外。4.乙方委托其他人办理接房手续的,受托人应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接房授权委托书,该受托人全权代表乙方接房(包括但不限于接房、验房、结算房款、缴纳相关税费等全部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因乙方未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约定支付所购房屋房款(含按揭款)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备案登记、预告登记或产权登记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法律或相关政策制度变更不再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5/14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约定办理备案登记、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的,甲方按照新的政策、法律执行。乙方同意,下列规划或设计变更时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本协议签订前已发生的规划变更、设计变更。乙方应当自行向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燃气等设施的单位(部门)办理开通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七、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共有部分使用的补充约定1.乙方有权与本项目其他业主共同使用共有部分,但不得擅自改变楼宇结构、公共设施、外墙外貌,不得擅自拆除、更换、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包括带电梯住宅的防火门和防火固定窗)等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更改户内烟道、上下水管等与其他业主利益相关的设施,不得在楼宇的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否则甲方和物业服务公司均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责令其恢复原状,且有权视情节情况建议相关部门予以处罚。2.如乙方所购买房屋有露台的,乙方不得利用露台进行违规或违法搭建,如因违规或违法搭建给相关职能部门或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还应赔偿由此给相关职能部门或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的损失。八、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九条的补充约定业主对屋面和外墙面的使用必须符合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九、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补充约定1.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重庆俊豪物业管理有6/14限责任公司。重庆俊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可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对本项目物业进行管理和收费。乙方同意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该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分公司或子公司实施物业管理,并遵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交纳相关费用。2.乙方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同意按照上述文件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十、对广告宣传、对外宣传、样板房等的约定甲方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十一、对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发生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条件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二)违约责任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执行。(1)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配合甲方共同办理注销该房屋的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预告登记等相关手续。乙方逾期配合甲方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的,应当按照该房屋总价7/14款万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双方办理完毕上述注销/变更手续为止,在乙方未办理完毕上述注销/变更手续前,甲方可以暂不退还乙方购房款项;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后30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应当收取的款项,逾期未退还的,应当按照该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时,该商品房已交付乙方使用,则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还房屋,乙方未按时交还房屋的,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房屋为止;若乙方已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的装饰装修甲方不予任何赔/补偿,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饰装修费用,该费用协商不成的,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房屋后30日内将乙方应收取的款项退还乙方,逾期应按该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如损坏房屋结构的,应予恢复,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甲乙双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内按照总房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二、对通知的约定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列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变动一方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8/14则,对另一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该地址和电话适用于甲乙双方在诉讼、执行、仲裁等程序中有关司法文书的送达。2.双方一致确认,所有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中国邮政挂号信、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送达。3.乙方保证:提供的地址准确,如甲方按《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地址向乙方送达相应法律文件,邮件一经寄出(重庆市内寄出3日,重庆市外寄出7日)均视为已送达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甲方向乙方中任何一方发送通知或函件,视为向乙方全体人员发送通知或函件。十三、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当由甲方加盖印章予以书面确认后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对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订立以及对于该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了解知悉。若乙方对所购房屋及其所处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由乙方在购买房屋前主动书面告知甲方,《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满足乙方的各项要求。2.乙方为两人或多人时,其中一人办理以下事宜即视为乙方的全体人员授权该名人士办理该相关事宜:办理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财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领取票据、更换票据、交纳房款、交纳税费、退款、退税、转款等相关手9/14续;领取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办理该房屋的交接手续,甲方向乙方其中一人履行相关义务即视为向乙方全体履行了义务。3.乙方承诺: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前已经清楚知悉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房屋购买政策,保证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完全知悉并同意:(1)俊豪﹒文昌里项目由甲方整体开发建设,具体实施时分为二期即俊豪﹒文昌一期、俊豪.文昌里二期。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物业时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通道、设施设备、绿化、门厅、围/挡墙等)由俊豪﹒文昌里全体业主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享有权益、承担义务。(2)甲方向乙方交付物业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通道、设施设备、绿化、门厅、围/挡墙等)以政府相关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或双方约定为准。5.本补充协议是《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补充协议与《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6.本补充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14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第三篇】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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