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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5篇合同书写的时候应当注意什么?合同成为我们踏入工作领域的地一把钥匙。签订合同可以使双方当事人有法可依,有据可寻,网友已经为您搜集分享的“补签劳动合同5篇”,请将这篇文章添加到您的书签夹中以便随时查看!补签劳动合同篇1我厂原来是国营企业的。这个月正式改制了现在成为民营企业了,这个月25一27号就要签合同了,我一直都在犹豫不决当中。有很多人说签1年的。有些人说签3年的,还有人说签的。合同那里规定是3一10年的。但是也可以签1一2年的。我交养老金已经交了6年了。我想签3年吧。因为我刚刚才结婚还没有小孩。我担心我怀孕后和产期的时候不给签合同了就亏了。因为现在产假每个月都有900元。所以我想签3年吧。请有经验的你告诉我好吗,那我先谢谢你了共0条评论...推荐资料:小说《蜗居》(完整版).txt更多“蜗居”相关资料最佳答案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揪错┆评论┆举报[先知]你好!很多由国企转制为民营企业的员工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很多人都有过犹豫。其实,重点考虑几个问题就可以了:1.这个单位的效益如何?在当地属于效益如何的企业?产品是否有发展前途?2.转制后这个企业的领导层如何?是否有超前的经营意识意识?他们的责任心如何?3.你留在这个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4.你与同事间的关系如何?你是否准备长期干?你大可不必烦恼,一般企业转制后还是对原单位员工比较关照的`,因为终究共事过一段时间,另外转制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承袭国企的管理方式、人情味一般也比较浓,工作起来可能比较舒心一些;另外,企业转制后效益一般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还有,你还应该具有股东身份或是以新企业的创始人的身份出现。只有你自己了解你所在的企业,最终的决定权属于你,仔细斟酌,也和家人好好商量一下。补签劳动合同篇2一、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案例:小王通过A公司招聘程序录取后,被告知第二天到公司上班,但是上班三个月了,公司仍未跟其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小王问起签劳动合同事宜,人事部门对其敷衍答复,说领导出差、公章不在等各种理由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对此心存疑惑。分析:该公司行为违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A公司应当在小王上班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超过3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违反法律规定。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案例:小李入职B公司后,人事部门很快拿来了劳动合同让小李签字,但是小李发现该劳动合同条款比较简单,只有甲乙双方、工作期限和工资,其他五险一金等没有写;而且面试时“工资面议”谈好的月薪6000元,变成了月薪4000元,人事才说另外2000元作为年终奖的数额要达到标准在年终奖励时一起发放,小李深感“被骗”了。分析: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2、第(一)至(九)款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个都不能少,如果劳动者不清楚具体内容,可以在各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下载本地官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模板进行参考。3、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不属于必备条款,但是可以双方协商后进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是在面试中口头商议的工资和福利内容,应写在劳动合同里,通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日后“货不对板”时劳动者无法举证。三、可以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转正后再签吗?案例:小张是2021年毕业生,毕业后去了C公司,老板告诉其试用期6个月,先不签劳动合同,等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再签劳动合同。小张想问这样是否合法?分析:1、该公司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小张在毕业后公司入职工作之日起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在入职当天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衍生问题:若C公司先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只约定6个月试用期没有正式工作期限,等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以吗?分析: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C公司应该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不能仅约定试用期,而应约定全部劳动合同期限。若只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6个月为正式期限,应享受正式工待遇。四、劳动合同可以不给劳动者一份原件吗?案例:小赵是去年3月份入职了D公司,入职第20天跟公司签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人事部门把两份都收走了,说拿去盖章,到第二年2月份都没有还回一份给小赵,他去问人事要劳动合同原件,人事回答说要写申请才能拿回一份合同,小赵想问这样合法吗?分析:该公司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有许多单位是要求劳动者先签字,然后再统一交给公司盖章,这期中有一定的合理时间间隔。但是在公司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完成后,应当及时主动交给劳动者一份。不应设置程序要劳动者“写申请”才能取得自己法定应得的一份。五、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二条)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2、未载明必备条款或未交付给给劳动者文本: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单位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和交付都应重视。补签劳动合同篇3劳动合同必须签吗东方网7月13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张某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时,张某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2月,张某进入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佣期限至2月。根据协议约定,张某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年薪45万元,公司每年分12个月平均支付。到了7月,休完产假本该回单位上班的'张某,却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电子邮件,被告知单位单方面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关系。对此,张某并不认可,并始终认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后来,张某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万元的索赔要求。她称,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向总部请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签,而仅仅是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约定劳动报酬的事宜。庭审中,家具公司称,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其在哺乳期结束后反复提交病假,公司认为病假是虚假的。公司认为,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交给张某,她也曾在年度考评时汇报称已完成任务,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张某在内的所有员工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作为人事经理,其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单位的人事管理,而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是人事经理的主要职责。张某理应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其中也当然包括其自己劳动合同的签订。家具公司也有理由相信,公司内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均补签劳动合同篇4在实践中,劳动合同时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必须要签订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确立了劳动关系但是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超过2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一、超过2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用工2年不签合同,应当支付24个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你所在单位三个月后才与你签订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合同时止,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现在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
本文标题:补签劳动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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