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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危险废物贮存间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3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危险废物贮存间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3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危险废物贮存间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近年来,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因违法管理危险废物而受到行政处罚、被环保部部门等挂牌督办、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有发生。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应如何管理危险废物的知识,欢迎阅读。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环境主管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未进行危险废物排污申报;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缺乏管理和维护,造成危险废物泄露、流失、渗入环境土壤;未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乱堆放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2/18移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等。此外,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危险废物处置的案例来看,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受到起诉的原因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企业擅自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与处置;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导致危险废物泄露,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给公民的人身以及财产造成损害。上述原因集中反映了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有效避免因危险废物管理或处置不当给企业造成的法律风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须建立起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合规体系。企业应如何管理危险废物?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和上文所述突出问题,企业在管理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应当注意以下主要问题:1.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2.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1)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3/18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遵守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3)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组织专门培训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3.严格遵守收集、贮存要求(1)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2)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4/18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贮存危险废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4.严格遵守运输要求(1)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和专业人员企业需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工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获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2)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企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5.严格遵守转移要求(1)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企业在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之前,须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2)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8]。联单保存期限通常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联单保存5/18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或根据环保行政执管部门的要求,延期保存联。6.合法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可以选择委托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也可以选择自行利用、处置。(1)自行利用、处置时,应依法进行环评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应对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并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其中,对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情况,企业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处置还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2)委托第三方处置时,应核查第三方资质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资质和能力。危险废物贮存间企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2前言6/18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中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一11一26批准2002一07一01实施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8/184一般要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除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5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9/18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6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集中贮存的废物堆选址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款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仓库式)的设计原则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10/18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6.3危险废物的堆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危险废物堆内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降水量。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总贮存量不超过300Kg(L)的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容器放入坚固的柜或箱中,柜或箱应设多11/18个直径不少于30毫米的排气孔。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防漏裙脚或储漏盘的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7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三年。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GB8978的要求方可排12/18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GB16297和GB14554的要求。8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安全防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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