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XXXX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附件1: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第一批扶持计划(市发展改革委)2目录一、要求..................................3二、深圳市2016年第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4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6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143、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直接资助).......224、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直接资助)31三、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35四、项目建设管理承诺函......................36五、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设备购置表................................................393一、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需通过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表(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等),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应附件和附表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一式七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3-4号)。(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扶持计划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所属领域、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等。(三)项目名称要贴切规范,涉及行业领域的跨度宜切合实际,要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内容或能突出项目在技术方向与路线等方面的特色。(四)项目资本金与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银行授信、贷款合同金额之和应等于或大于项目总投资。4二、深圳市2016年第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5目录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3、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直接补贴)4、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直接补贴)6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一、支持领域支持《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二、扶持方式及金额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确定,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各占50%。其中,股权投资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三、申报流程股权资助扶持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项目征集和材料合规性初审、项目路演和股权估值、市政府审定三个环节。项目来7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两种渠道。针对不同来源的项目,审核流程略有不同。方式一:项目单位自主申报。①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初审;②财政资金股权代持机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项目路演,由申报单位讲解项目内容,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听取汇报,做出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初步评价;③股权投资机构对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等工作,形成投资方案并上报产业主管部门。图1股权资助流程图8方式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项目。①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根据申报通知,将本年度内已完成估值、已投资或拟投资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给产业主管部门,由项目单位联合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意见报告;②市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初审。图2股权资助流程图四、申报材料(一)申请表格《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在线填报后打印盖章)(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报告应按如下格式编写:91.项目摘要(3000字以内)包括项目名称、法人概况、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间、技术基础、工艺路线,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申请政府资助资总额(列明申请股权投资资金额度和直接资助资金额度),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2.项目提出的背景与意义包括国内外产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难点,项目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3.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发展规划及战略、在行业内的地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经营业绩(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利税情况、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股东概况、已经拥有的专业资质情况及近年来主要成果等,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的相关概况。项目合作方式(如项目实施单位为多家),包括项目合作的责权分工、合作协议等。4.项目的技术基础包括研发团队情况,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10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5.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工程和主要设备选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及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配置等。6.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安全生产、卫生防疫、消防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专篇章节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要求进行编写。7.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资金使用方案等。项目总投资需列出建设投资(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等)、研发费用(自主研发费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及间接费用;委托开发费用:项目单位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燃料费、原料11费、房租租赁费等)等明细,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不高于30%、铺底流动资金不高于30%;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参考单价、是否已购、是否采用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8.项目财务评价、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管理模式、达产产值及利润、新增就业人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9.项目风险分析包括项目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评价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思路等。10.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需列出附件目录,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标注页码,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还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备案)意见;12(3)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和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租赁厂房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6)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已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的需提供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签订的项目和投资合同或协议;(7)上年度完税证明;(8)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权威机构认证证书或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软件著作权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产品中试鉴定报告、小批量供货合同及使用情况报告、产品批量订单等);(9)项目招标方案表(格式详见本计划第三项);(10)项目建设管理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计划第四项);(11)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设备购置表(格式详见本计划第五项);(12)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13)税务机关开具的诚信纳税证明;(1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13(1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16)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环保相关产品的检测认定证书;(1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中,(1)-(12)条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企业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14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一、支持领域支持《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二、扶持数量、方式、金额和审批流程(一)扶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二)扶持方式:贷款贴息。(三)扶持金额: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为产业主管部门核定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四)审批流程:发布指南—自愿申报—合规性审查—银行审贷—部门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下达计划。三、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在深汕合作区投资控股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15(二)项目符合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并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三)项目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时限未超过两年,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规划选址、建设场地、环境评估等,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四)项目依托的主要技术(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处于中试、产业化或初期应用阶段。(五)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银行贷款≥项目总投资),其中银行贷款金额2000万元以上。(六)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四、申报与审核流程贷款贴息扶持方式的申报与审核流程包括项目征集、材料合规性初审、银行审贷、市政府审定等环节。项目来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银行推荐两种渠道,两种来源的项目申报与审核流程分别如下:(一)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161.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初审;2.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项目推介会,由申报单位进行公司情况简介和项目内容讲解,技术专家和银行代表听取汇报,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项目单位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进行评价;3.银行对项目单位进行贷款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放款计划、还款计划,在合同中注明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所申报的项目,贷款时间为2至3年);4.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项目审核报告,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后续审批手续。(
本文标题: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XXXX年第一批扶持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110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