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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第六章公司的资本制度
公司法学主讲:王晓慧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公司资本以及与公司资本相关的一些概念,理解并掌握其彼此之间的关系。2、掌握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以及公司资本三原则,理解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先后变化。3、了解公司资本募集与股份发行的基本制度4、熟悉公司增资减资的条件与程序。第一节公司资本制度概述一、公司资本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2、特征1)资本是公司自有的资产。2)资本来源于股东出资。3)资本表现为一定的数额4)资本是由章程确定并载明的5)资本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数额二、公司资本的具体形式1、注册资本:又称额面资本或核定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我国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H:\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doc26跳、81条的规定。2、授权资本:又称名义资本,是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3、发行资本:又称已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法定资本制:注册资本=发行资本=认缴资本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发行资本+未发行资本4、实缴资本:又称已缴资本、实收资本,指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5、待缴资本:又称催缴资本,指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一般法定资本制:发行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严格法定资本制:发行资本=实缴资本授权资本制:发行资本=实缴资本(一般)发行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6、保留资本:又称储备资本,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在发行和待缴资本中不得向股东催缴的部分,对于待缴资本,只有在公司破产时才可催缴,是为保留资本。三、公司资本与相关概念1、公司资本与资产公司资产,又称公司实有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资产=负债+资本+收益(营业收益和资产收益)2、公司资本与公司净资产公司的净资产,指公司全部资产减去全面负债后的余额。公司净资产=资产—负债=资本+公司收益公司收益=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3、公司资本与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称所有者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享有的权利股东权益=净资产4、公司资本与投资总额公司投资总额是为公司设立和经营而向其投入的全部财产总额投资总额=负债+资本第二节公司资本三原则及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一、公司资本三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需由股东会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资本确定原则强调的只是资本的确定性,而不一定要求全部认足,因而不同于法定资本制。(二)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的立法制度体现:1、禁止股东退股2、公司股份不得折价发行3、限制非货币出资4、禁止回购本公司的股份5、不得接受以本公司股份提供的担保6、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公积金7、没有盈利,不得分配(三)资本不变原则指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即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资本不变原则的立法意图与资本维持原则是相同的,即防止资本总额的减少导致公司财产能力的降低和责任范围的缩小,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二、公司资本形成制度(一)法定资本制1、含义: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的资本制度。2、内容:1)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定公司资本总额。2)公司设立时,必须将股份一次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或股东全部认足。3)股份认足后,各认股人应当根据发行的规定缴纳股款。4)公司成立后需要增加资本时,必须按法定增资程序进行。3、法定资本制的利弊分析优点: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稳定,防止公司设中的欺诈行为,使公司成立之初就有足够的资金担保债务履行,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安全缺点:易造成公司资本闲置,增资程序繁杂,不利于鼓励投资,促进发展。(二)授权资本制1、含义指在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资本总额不必一次性全部发行,而只要认购并交付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则授权董事会在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和募集。2、内容1)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此点与法定资本制相同。2)公司章程所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而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的一部分。3)各认股人就其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部分,必须一次性缴纳全部股款,不得分期交纳。4)公司成立后,如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欲增加资本,仅须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股东会议变更公司章程。3、授权资本制的利弊分析优点:公司不必一次发行全部资本,设立较为容易,增资程序简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缺点:章程所定资本金为一种名义资本,易造成公司实缴资本与其实际经营规模和资产实力的严重脱节,易生欺诈,对债权人不利,不利于交易的安全。(三)折中资本制1、含义是结合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制度优势,演变成的资本形成制度。具体分为许可资本制和折中的授权资本制。2、许可资本制指在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同时,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在授权的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范围内,发行新股,增加资本,而无须股东会的特别决议。3、折中授权资本制指公司设立时需要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发行和认购一定比例的资本,公司即可成立,未发行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发行,授权发行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第三节公司资本的募集与发行一、公司资本的募集公司资本的募集又称公司资本的发行,是指以一定的条件向投资者发行资本,由投资者出资认购并取得股份或股权,公司获得相应的资产的活动。(一)资本募集的方式1、发起人募集与认股人募集2、公开募集与不公开募集3、一次募集与分次募集4、内部募集与外部募集(二)资本募集的法律形式1、签订发起人协议2、签订认股协议3、签署公司章程4、要约招股与认股二、股份发行的种类(股份公司)(一)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二)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三)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四)增资发行与不增资发行(五)通常发行与特别发行特别发行一般包括股东分配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债转股、以及公司合并等。(六)平价发行、折价发行、溢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三、股份发行的原则(一)公开原则指发行公司必须依照法定要求将与其发行股份相关的一切重要的信息与情况公之于众。基本要求: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进行虚伪或误导性陈述,不得有重大遗漏。(二)公平原则指股份发行对所有投资者应给于平等地对待,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三)公正原则指对股份发行行为的监管和对股份发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应正确适用法律,对当事人公平对待,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四、股份发行的条件(一)设立发行的条件(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10%(6)发起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改组设立发行条件除符合上述设立发行条件外1、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三)新股发行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要件(四)定向募集公司新股发行条件除具备前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2、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3、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4、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5、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范围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公司没有超范围、超数量发行内部职工股权证的行为,没有对内部职工股权证非法转让、炒买炒卖等违法现象6、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股份发行程序(一)发行决议(二)审查核准审核机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发审委委员由有关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推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委员为25人,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以外的人员20名。审核时间:三个月的核准时间审核制度:登记制与核准制(三)公告文件(四)签订证券承销协议承销:承销是指由证券公司凭借自己的销售能力在事先约定的发行有效期内将证券销售出去的过程。代销: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费用1.5%~3%)包销: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分全额包销与余额包销)。(费用0.5%~1.5%)采用代销方式的,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为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五)登记与公告第四节公司资本的变动一、增加资本1、增加资本的含义指公司基于筹集资金,扩大经营等目的,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2、公司增资的方式内部增资与外部增资同比增资与不同比增资追加性增资与分配性增资增加股份数额与增加股份金额配股增资与送股增资公司债转换增资与债转股增资3、增资的条件和程序1)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通过2)修改公司章程3)办理登记二、减少资本1、减少资本的含义指公司基于某种情况和需要,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2、减资的方式1)同比减资与不同比减资2)退还出资的减资、免除出资义务的减资与消除股权或股份的减资3)减少股份数额与减少股份金额3、减资的条件与程序1)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并相应的对章程进行修改。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4)债务清偿或担保5)办理减资登记手续第六章股东出资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1、理解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掌握股东出资的义务与责任。2、全面认识和掌握我国有关股东出资形式的相关规定。3、深入理解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第一节股东出资的形式一、股东出资形式的法定性在股东出资制度上,公司法实行的是出资形式法定主义,即股东以何种财产出资,不完全取决于股东自身拥有何种财产和资源,也不完全取决于公司经营需要何种财产或资源,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何种财产可以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这与公司法实行的法定资本制是相辅相成的。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出资形式的先后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6第2款: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我国公司股东出资形式的要件:1.可以用货币估价2.可以依法转让(依其客观性质可依法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二、公司法列举的股东出资形式1、货币出资货币出资的比例问题: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借贷资金出资的问题:只能用以股东为借款人的借贷资金出资。2、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出资包括工业产权出资和著作权出资.工业产权:狭义的仅指商标权和专利权;广义的包括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等。(以知识产权出资应是以其专有权出资)著作权出资有利于推动科技进步,加速科技生产力的转化。4、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a、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b、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c、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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