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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国际上已有百年以上历史。原建设部于2003年2月17日以119号公告颁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并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到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以第63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修订旧标准推行新标准,表现了我国政府对深化工程造价改革,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的决心,同时对健全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以及强化工程造价与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综合效益必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章前提示在第一章中介绍和提示注重工程清单计价的系统性与综合性,同传统计价方法组价因素的差别,计价方式也有其特殊性,同时它不仅是计价方法问题,同时也是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与手段。本章将从介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概念开始,使学者对清单计价方法有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懂得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什么是工程量清单及其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计费、计价的关系,进而能够较好地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方法。5.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概念5.1.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与意义5.1.1.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在第1章中向大家介绍了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费用构成,通过第4章的讨论,大家更进一步了解和基本掌握了定额计价的编制内容、程序和方法。施工图预算造价构成是由单位工程费用组合的总价,而其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只能反映直接费的定额基价,其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即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不完全价格。因此,只能以单位工程总价进行招标与投标,即以工程总价进行工程发承包交易。而工程量清单报价则不然,由于其组价要素的特征不同,它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不仅能够用单位工程总价进行投标报价;而且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构成,是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实体的费用即采用的综合单价,它不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同时还包含了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换句话说是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实体(即“中间产品”)计量单位的综合费用(即相当于“中间产品价格”)。因此,分部分项工程实体项目综合单价的本身,也能够作为报价依据而存在,甚至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都可以以单独的价格形式,进行工程发承包交易,由此为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提供了可能性。显然,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最大优点就在于:业主要求承包商不仅要报出工程总价,而且还要分别说明构成工程造价的各分项工程的价格构成。显然,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方式,要比我国传统的施工图预算招标报价方式要优越得多,更加合理科学,也更加有实效。计么是工程量清单与其特征?工程量清单是业主发布工程量有关数据与数据特征信息的工程量表单。这种工程量表与一般工程量计算表不同,不仅标注有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与工程数量,还包含了项目编码、项目特征描述,它不仅能说明工程量的多少,并且通过项目特征来描述工程任务的相关性特性与要求,帮助承包商对发包的各分项工程特征、计量单位与数量内涵的理解。显然,是发承包双方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中传递与沟通工程信息的重要工具,也是形成工程量清单报价与计价方式的决定性因素。什么是工程量清单,简单地讲:工程量清单是具有特定内涵的描述工程量数量与数据信息特性的表单。5.1.1.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⑵工程量清单计价能有效地规范建设市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⑸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总分包建设体制的完善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进我国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承包能力的发展,是融入全球大市场的迫切需要5.1.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作用、特5.1.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内容5.1.2.1.1新规范基本内容与创新新规范是为了统一工程经营性、政策性、技术性活动,纳入行政性规定范畴,属于衡量准则、国家标准的范畴,使工程招标投标及其计价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依据。《计价规范》体现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加强市场监管价格的指导思想。新规范较旧规范在内容上更为全面,更加丰富,规范条文内涵更加准确,能够较好的体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管”的指导原则,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效执行。新规范的基本内容、结构构成以及条文上的变化,见表5.1所示:表5.1新规范的基本内容、结构组成及变化描述表表5.1的解读表5.1分五大部分,即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和计价表格等五大部分。较旧规范相比,第四部分新增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方面共计相关条款61条。03版《规范》正文条文共45条,附录5个种类。而08版《规范》正文条文增加136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附录增加到6个种类。新《计价规范》不仅是条款数量的增加,同时内容涵盖也为较全面。特别是新增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相关方面的条款,都是体现和涉及到规范工程计价与合同管理全过程,这些重要条款都是制约不正当工程承包交易行为,维护业主与承包商利益的必须条款和措施。另外,原《计价规范》只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三大类清单。而新《计价规范》中又增设置了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两类共五大类清单。并且新《计价规范》将原《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性的四要素(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增加到五要素(即增加了项目特征描述),所谓五要素都是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性的重要条件,而且是缺一不可。即由原来的“四统一”变为“五统一”(即增加了统一项目特征)。项目特征是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项特性与内涵的关键要素。在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造价及其综合单价的构成方面,与旧规范相比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体现了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的相关规定,如右图5.1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其综合单价构成因素变化示意图所示:请注意比较上图5.1与图1.3b)图5.1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就是规范2.0.4条综合单价所定义的费用,即“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上图5.1是本书第1章图1.3b)清单计价费用构成分项简缩,但主要用来说明综合单价费用构成中,当承包者报价中需要考虑一定范围风险费用时,可以包含风险费用。但材料价格风险费用一般应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费一般应控制在10﹪以内。区别措施项目类型不同!新老规范在措施项目划分类型上不同,新规范将措施项目分为两类措施项目。新规范规定:①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5.2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允。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由此,新规范将措施项目按是否能够计算工程量为准则,划分成两种不同类型的措施项目。另外,新规范对措施项目在内容划分上也有所不同,旧规范的措施工项目因不分类型如下表5.2所示。表5.2新规范表3.3.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请读者注意:新旧《计价规范》的“附录”,由于新《计价规范》将措施项目分为两类。因此,新《计价规范》附录A、B、C、D、E、F将编制对象的项目分为两大部分(见08版计价规范):即一、实体项目;二、措施项目(如表5.3)。其中:一、实体项目,即是包括规定按实体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清单分项;二、措施项目,则是部分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表5.3二、措施项目序号项目名称1.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1.2脚手架1.3垂直运输机械5.1.2.1.2《规范》GB50500-2008简介《规范》在前言中就阐明:“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规范》共分五章,现将第1章总则部分引录如下:1总则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请注意和记住以下名词概念!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规范》还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特征、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暂列金额、暂估价、企业定额等术语作了明确的定义。对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的内涵、编制方法与统一格式都作了明确规定。将以下介绍计价方法相关的定义摘录如下:※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们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企业定额:施上企业根据本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概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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