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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领导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个规定”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同志们:“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立足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司法实践中深入贯彻A法治思想的重要制度成果。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的是忠诚,促的是公正,提的是公信。在当前加快推进新时代现代化法院建设大背景下,我们应当从领会意义、把握导向、落实举措三方面着手,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发言主题,我谈几点体会。第一,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违规过问、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是司法领域“顽瘴痼疾”之首。全体法院干警必须深刻领会“三个规定”能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这是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三个规定”是A总书记亲自主持研究通过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党中央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制度安排,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求我们将政治忠诚融入法院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制度。“三个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接受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提供通道和平台。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让法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更专注于依法办案本身,无须担心法律以外因素对案件的影响,有利于扭转“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不良风气,进一步激荡全社会崇尚法治、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清风正气。这也是我们全体法院人的职业追求、共同梦想。这是干警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三个规定”为干预司法、违规交往画出了醒目红线,为干警拒绝干扰、抵制诱惑、杜绝“围猎”提供了“防护盾”。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是自找麻烦,不是记别人“黑账”,而是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当前,在严格监督下工作生活已成为常态,我们要像用好程序法一样运用好“三个规定”,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维护法治权威的职责使命。这是发扬斗争精神的重要抓手。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影响的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伤害的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就要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同干预司法、充当诉讼掮客等不良现象作斗争。第二,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实践导向。抓严抓实“三个规定”,既是保护自己,也是维护司法权威,更是维护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形象的必然要求,必须把准四个导向。坚持以小切口治理大生态的导向。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打造法院铁军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把抓细抓实“三个规定”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机制、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有机融合,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重大事项问题纳入“三个规定”填报,促进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体贯通。坚持“堵后门”与“开前门”两手抓的导向。“堵后门”就是要守住制度底线,严防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坚决遏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开前门”就是要把准政策界限,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不托人找关系也能办成事情,从根源上减少干预过问案件问题的发生。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导向。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做执行“三个规定”的明白人,“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应建立“三个规定”三必谈机制,即“一把手”与院领导、中层干部、青年干警必谈;院领导与分管部门干警必谈;纪检组组长与全体干警必谈。坚持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一体融合的导向。一方面要通过正向引导让如实记录者更有“动力”,可细化制定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清单,明确规范应对的示范语言和处置流程,为干警正常履职不受干扰提供支持。要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为如实记录的干警撑腰打气。另一方面要通过反向约束让不如实记录者更有压力,进一步明确“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的要求,鲜明“违规必究”的导向,要通过专项检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强化对“三个规定”填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整治敷衍应付式填报、避重就轻式填报等问题。第三,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实践举措。当前正在全面总结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效、做法和经验,第二批主题教育已经启动,应当紧密结合主题教育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以下“三个强化”的实际举措,积极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推动实现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的目标。强化教育引导。深化政策宣讲,坚持将“三个规定”纳入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抓住干警入职教育、法官入额、职级晋升等时机,通过支部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发放辅导手册等形式,引导干警对填报规则、报送程序等入脑入心。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会,引导干警厘清违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与依法监督管理的界限,让“有问必录”成为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努力做到“落实‘三个规定’倒查必有记录”。强化督导管理。针对审判、执行、党务、政务、后勤等不同部门进行分类管理,开展专项风险研判并细化工作指引,推进“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健全完善专项督查机制,发挥纪检组、政治部、审管办监督合力,加大对回避不严、“隐形”代理问题治理力度。积极探索将家属助廉引入“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常态化邀请干警家属座谈交流,加强对干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8小时外监督,构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家庭防线。强化宣传发动。面向案件当事人,全面推进全流程信息公开,并将“三个规定”宣讲融入诉讼服务来访须知、法庭庭前须知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范围。面向党委政府、代表委员通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积极争取他们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同,从源头上减少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行为,推动形成以司法公正促社会公正的良好氛围。发言完毕,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法院领导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个规定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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