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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人检讨书范例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人检讨书范例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人检讨书1尊敬的领导:2013年5月10日下午,正值周五快下班之时,做完手头工作的我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警惕,无组织无纪律,与他人扎堆聊天,造成不良影响。现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怀懊悔和愧疚地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我对上班扎堆聊天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首先,身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形象关系着单位形象、公职人员形象乃至政府形象。而我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上班时间与他人扎堆聊天。这一幕,若是被群众看到,对单位形象影响将是十分恶劣,对此我深感抱歉。其次,上班聊天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是对自己的放任自由,辜负了领导对我的信任。我不应该在上班的时候聊天,不应该违背服务中心的规定,我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应该听从领导的安排,而我没有严肃的重视服务中心的规定,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领导及同事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2/14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领导及同事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警醒自己,反思自己,不会再让这类错误发生。年月日尊敬的领导:我满怀愧疚和懊悔写下这份检讨书,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不再犯。2013年5月10日下午快下班时,我与他人扎堆聊天,经过领导和同事指出纠正,现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上班扎堆聊天这种不良行为有了极为深刻认识。首先,身为窗口工作人员,其工作本职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但是,扎堆聊天的行为,将会给群众留下多么不好的印象啊!将会给单位形象留下多么不好的影响啊!每思及此,我就懊悔不已,时时自责,悔不当初。其次,我在上班的时候聊天的行为也是一种对工作的不尊敬的表现。行政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我没有给予应当的重视。我这样做,对其他工作人员也有一种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错误,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请关心爱护我的领导和同事继续监督我,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年月日篇2:基层工作人员检讨书3/14检讨书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今天,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向各位领导,同事做出深刻的检讨。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工作人员,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单位的形象。由于在平时的工作中,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缺乏时间观念,未能及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劳动。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向单位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做出深刻的检讨。2014年8月4日,我未能按照领导要求的时间,早晨6点在办公大楼门前集合,参加集体劳动。单位组织全体职工下队,为迎接省林业厅督查准备的苹果园示范点悬挂粘虫板,糖醋罐。由于自己时间观念淡薄,未能按时到场,直至6点50才在办公室的电话通知下,才赶到示范点。我认为这是主观上长期以来在我头脑中形成的自由散漫思想导致的结果,把个人的困难凌驾于单位组织原则之上,臵广大单位职工的集体利益于不顾,臵单位领导班子的威信尊严于不顾,我对自己所犯下的这个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我迟到50分钟,对我个人来说是小事,对单位来说,却是大事。此时此刻,我带着无比悔恨的心情,默默地想:如果单位每位职工都像我一样迟到50分钟,全体职工加起来就会有几十个小时,我们一天的工作干不完,工作计划完不成,进而影响了集体劳动的顺利进行,以致影响到整个督查工作的整体进度,最终必然导致整个迎接上级检查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4/14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这种不良思想的最直接表现就是自由散漫!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我会以此次的检讨书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做到决不迟到,决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决不做让领导失望的事,同时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我的时间观念。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人检讨书2公务员不能经商,即使是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也不可以。《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别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5/14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四)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五)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2、法律后果公务员法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是行政责任,不需要判刑。构成刑事犯罪的。就是说要判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出售房屋、汽车的,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或者收受请托人干股的,或者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或者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6/14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均有可能涉嫌受贿犯罪。《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仅明确禁止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开办、经营娱乐场所,同时禁止一定范围内的公务员家属开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该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所以只要是以上行为的任何一种,该公务员最低的处罚就是记过,最严重的可以判刑。至于应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一下相关法律人士。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商政家庭”普遍存在,即使不是公务员本人为法人代表的企业,也是由公务员配偶或亲人作为法人代表.《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均未对公务员家属或近亲人员经商办企业作禁止性规定.200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性7/14活动……”和201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章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规定,记者:禁止从事的营利性活动的行为有哪些?答:按照《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具体包括:(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记者:公职人员违规营利性活动会受到哪些处罚?答:第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7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7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条规定,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8/14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根据中纪发〔2013〕4号文件精神,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违规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各自机关实际,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1、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戒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四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3、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如何处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9/14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个人检讨书3尊敬的领导:×月×日上班期间,本人没有认真投入工作,而是偷偷玩电脑。几天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领导作出深刻检讨,并将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人社局是一个为群众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的窗口部门,群众来办事的比较多,一旦发现工作人员有玩电脑游戏的情况,并向网络媒体举报曝光,不仅损坏了公务人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而且降低了社保局的公众信任感,后果不堪设想。从网上搜索一下,这样的反面教材举不胜举。经反思,本人没有从思想深处高度警醒,没有从维护集体荣誉、为集体争光的角度看待上班玩游戏的问题,总以为这是小节、无关大局,是个人问题、涉及不到集体问题。这是错误之一。我知道“忘了”不是理由,错误就是错误,我深刻的检讨,诚心的检讨,痛心的检讨,希望党支部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保证不会这种事不会有第二次。我会认真学习十七大的知识,把这次大会遗漏的知识补上,同时我会在灵魂深处告戒自己,一定不能再在重大问题上粗心大意,请党支部仔细的考察我。局领导、中心主任多次通过办公会、干部大会、个别提醒10/14等方式,再三强调工作纪律,明确提出了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游戏的要求。然而本人总认为工作任务第一,完成好工作任务后,其它时间就可以自由支配;完成好工作任务是对领导的高度负责,上班聊聊天、玩玩游戏是完成工作任务后的“调味品”,放松放松、娱乐娱乐,领导也不会太怪罪的。经反思,本人没有把遵守纪律中的“纪律”看作是全方位的纪律,而是只求其一、不求其二;没有充分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犯了自由主义的错误;没有把领导的指示、纪律的要求当作刚性标准,没有树立“纪律高于一切”的观念。这是错误之二。二是纪律性不强,自由主义泛滥。由于各种不适应,加之自由主义在心中作祟,才犯下了今天这样严重的错误。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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