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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学校信访工作制度【实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学校信访工作制度【实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学校信访工作制度【第一篇】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区工委、区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影响社会稳定的各方面工作,杜绝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我校持续安全稳定。二、工作措施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要增强做好社会稳定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学校成立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2/16副组长:XXXXXX组员:XX、XXX、XX、XX及各年级组长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维稳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个人的具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责任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三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维稳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绩与教职工本人的评优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三、主要工作及任务1、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营造更加和谐和社会氛围,实现全国敏感时期我校做到“零上访”,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顺利推进。(1)安全工作。安全和维稳、综治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巩固管理体制,优化动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常规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开拓创新。把“学校安全,细节决定成败”、“学校安全工作务必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促进安全3/16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2)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边环境。以“警校共育”为载体,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学校安全的人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3)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把师德师风、落实教职工待遇以及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4防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防邪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强化防邪责任,加强反邪教教育,使师生员工都受到教育,全面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良好氛围。6、常规工作。认真落实的各项要求,坚持对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和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的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学校信访工作制度【第二篇】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以及卫生局和教育局有关信访工作的要求。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4/16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接待人员要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接群众监督,受群众监督。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3、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耐心解释。三、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应在办公室接待来访人员,并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做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四、处理群众来信的要求。群众来信由办公室分管信访的副主任负责,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1、能直接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教学、实习、后勤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4、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5、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5/166、复信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学校公章,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五、设立的“校长信箱”由由办公室主任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六、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七、信访材料的保管。各种形式的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一般应保存一至二年。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群众工作,是学校沟通和联系广大师生和家长的重要渠道;起着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积极性,维护安全稳定团结政治局面的作用。为加强我校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畅通的信访渠道,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行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制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6/16二、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淮安市高职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学校各部门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三、信访工作程序(一)来信办理1、登记编号,按《淮安市高职校信访登记表》逐项填写;2、填写《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校领导本人阅批;4、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5、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6、监察室按来信类别,做好信访件的登记、归档工作。(二)网上信访办理在校园网上设立校领导信访电子信箱,办公室设专人将相关内容汇总分类,转送有关校领导阅批。办公室根据已批示结果,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将承办意见和结果反馈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7/16(三)来访接待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信访登记表》;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其部门接待处理;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填写《来访问题呈阅表》同《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归档。四、信访工作责任与目标(一)信访工作责任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注重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3、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8/16(二)信访工作目标1、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力争达100%。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80%。、努力控制越级信访,力争达到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4、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五、开展校长信访接待日活动每周四下午,为校长信访接待日。全体校领导轮流值班,集中时间,面向校内和校外开展信访接待活动。认真接待处理督办信访问题。六、信访工作内务管理1、信访工作和校长接待日所用的表、单、簿、册规范,办理程序、规定统一。2、信访材料装订整齐;保管符合保密规定。3、对来访师生、学生家长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文明礼貌、接待热情。七、信访工作总结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学校每半年举行一次信访情况分析会,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年终总结信访工作。学校信访工作制度【第三篇】9/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护师生员工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信访工作规定》、《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校信访工作以为广大师生群众服务为宗旨,坚持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服务。第三条学校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化解初始矛盾。第四条各单位(指各二级单位,下同)应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或要求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信访工作。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信访事项,是指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db@)、校长邮箱(president@)、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学校处理的事项。第二章信访人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学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办等反映10/16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第七条信访人可以依法向学校提出其信访事项。第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应到学校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第九条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第十条信访人对其主张的事由及请求,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十一条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等,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不得损坏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等。第三章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学校由一位校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设立信访办公室,配专人代表学校受理信访事项、接待信访人。学校设置专门的信访电话、接待室、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校长邮箱,建立每周一次(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除外)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第十三条学校各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设立信访工作基本组织,及时协调、处理本单位的信访事项。11/16第十四条学校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各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二)协调全校信访工作,登记、受理按规定和职权需由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接待记录,并向参与接待的校领导报告信访动态和处理结果。(四)接受各级安全维稳部门的工作指导,报告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信访动态及信访排查信息。(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及相关情况、材料的上报。(六)向各单位交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审核已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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