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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管理规章制度5篇规章制度被视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只有人性化的规章制度才能使员工对公司产生归属感。规章制度本质上就是一种规范,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它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何制定一份优秀的规章制度呢?三一刀客将和您一起探讨“运输公司管理规章制度5篇”的奥秘,请访问我们的网页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运输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车辆入户务必具备:1、年满18周岁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潜力的中国公民,持有合法的户口本、身份证;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潜力,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信用记录上没有不良记录。4、各项原始资料齐全。二、对机动车辆货物及所属行业的条件:1、车辆所运输货物的范围:严禁人货混载、车辆不得超载运行;不得装运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易燃物品;不得装运除二级固体危险货物之外的危险货物;不得装运装运爆炸品、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和违反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装载货物。2、车辆运输路线规定:不得在矿厂内运输;运输环境不得为高原、热带地区、山区等危险地带和路线。3、车辆运输所属行业包括:农业类运输、建筑建材类运输、轻工食品类运输、服装纺织类运输、家居用品类运输等行业。三、车辆保险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尽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平安经营,保险是推进企业稳健经营、有序经营的最有效保障。引进的挂靠车辆务必严格车辆保险制度,挂靠车辆保险统一由我公司负责购置保险,保险费由承包车主承担,一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投保。购买投保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100万投保)。四、车辆挂靠所需资料车辆相关证件:行驶证、营运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保险证;驾驶员相关证件: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银行所需相关证件: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复印件、工程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借款人近3个月银行流水账单(需有借款人账户及名字并加盖公章)。五、对交通违章的挂靠车辆有影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由该车辆我司负责全部职责,并进行重罚。运输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交通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原则下,结合本局、所(以下简称局)体制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局财务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进行管理。局财务活动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2、局财务管理必须坚持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各项目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第二章预决算制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全局收支平衡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1、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及财经的规定,准确及时地入账,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2、各项上级拨入或其他取得的资金,能够保证机关必要的人员及公务经费支出。本着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3、本局实施的基建工程须编报工程整体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实施。4、有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每年2次向党会进行汇报。5、局财务管理必须严格坚持监督机制。财务科要根据核算资料和决算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每月向局主要领导上报交通、港、航三块资金收支情况表和各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表。第三章审批制度审批实行局重开支集体研究制和一般开支实行在制度授权范围内的分工审批制度。原则上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才能列支。(一)局机关重支出项目一律由局党集体研究决定。重支出项目包括:1、工程基建;2、局各类修缮工程;3、机关各类会议安排;4、单位价值在2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5、一切用于职工的奖金、福利;6、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支出。(二)审批领导1、局长审批:1财务收支预决算;2资金的借贷、划拨、补助、资助和赞助;3资产的增减、基建和中修理;4学习进修、奖金福利等发放、补助;劳保医疗规定应审批的医疗费;各种分管副职额定以上的业务会议、招待、外交、出差等费用;人员的借聘及工资待遇等。2、分管领导审批:1业务接待费用、公务支出总额在7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700以上的,经报销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2差旅费用:差旅费用在700元(含)以内,由该出差部门分管领导审批;700元以上的,经该出差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由局长审批;局副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局长审批;局长差旅费由分管机关工作的副职审批。3、工程项目类建设开支审批:1工程基建及各项中修工程支出严格按项目预算实施,由分管工程的领导审批;2工程间资金借用,由财务、工程科提出方案,由分管领导认可签字,再由局长审批;3交通、港、航基建招投标工程,在招投标合同范围内由分管工程领导按合同管理支付工程。如超过合同工程量时,工程科应严格按合同实际变化测算,若增减在10万元(含)以内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增减在10万元以上,工程科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由分管领导及时向局长说明原因,增减在30万元(含)以上,应由局长在班子会议上说明增减原因,经决定,由分管领导审批。4交通、港、航基建、维修50万以下的工程(非招标工程),由工程科在实施前编制工程项目预算。①5万元(含)以内的由分管工程领导直接审批;②5万元以上的须由分管工程领导报请局长同意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③超30万元以上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方可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批。5局机关零星建造、维修工踌公室须在实施前须编排项目预算,由局长审批实施列支;2万以上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6养护资金拨付,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局内临设的单立机构、部门的财务事项审批由班子集体研究另行规定。第四章牵制及复核制度1、购置、建造、中修理,要有预算、决算和合同。凡属专控商品和立项基建,应办妥专控手续(经办部门办理)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同意立项的书面依据。2、预算内的经常性发放的月度工资、奖金、福利等各类津贴,由办公室制单审核,财务部门复核后发放。(其中奖金、福利、津贴的发放必须经局长签字)3、所有借聘人员必须由办公室拟定报酬、待遇和借聘期限,签订劳动合同,经局长签字,才能生效。4、各类建设补助性支出由补助单位提供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局长同意审批后方能办理。5、各类文件或集体研究决定的支出都需经附文件及会议记录等支付依据,然后再按支付程序进行支付。6、各类基建工程支出要有合同、决算。特别是进行招投标的中项目支付,在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出具支付报告,由监理部门、工程部门、由业主代表及财务审核签字,最后由有关领导核准签字支付。造价决算时由上级部门许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最终工程造价进行的审核,调整相应的工程造价,然后根据决算审核书进行付款。7、各类款项费用(包括差旅费)须简明填写用途或事由,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部门负责的签字,有关领导批准的手续。8、每月采购的办公用品和财产,必须办理财产登记手续。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物品,除办妥审批、牵制等手续外,附办公室的登记凭证予以报销。9、各类款项费用报销时,必须由财务部门核定列支账户,会计复核,出纳才付款。第五章原始凭证审核制度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二种:1、外来原始凭证分发票和收据。发票用于营业、经营性经济业务;收据用于非营业、非经营性经济业务。2、符合“发票管理统一规定”的发票和符合财税部门统一规定印制的企事业收款收据,着重审核:1牵制及审批是否齐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是否齐备;2票面的'经济业务记录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有否涂改;3数量、单价与金额的小写是否一致。必需附件的,附件内容和发票是否相符;4票面的户名和户章是否一致,应盖“收款章有效”或“发票专用章”的是否加盖;5有否超越经营、金额、结算方法和时效等的界限。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事由清楚,牵制和审批手续齐全。4、为规范和简化手续,采取“报销汇总单”办法报销。汇总单既是自制原始凭证,又是原始凭证数量和金额的汇总。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不予受理:1不合法的原始凭证;2不真实的原始凭证;3白条及企事业单位自制或购买的收款收据;4混淆经营性质,超越经营范围的原始凭证;5超时效、超限额、超结算方法的原始凭证;6数量、单价与金额不符、小写不一致、金额涂改的原始凭证。6、有下情况之一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1票户与章名不符,该盖而未盖章的原始凭证;2记载不正确,文字涂改而又未盖章纠正的原始凭证;3牵制及审批不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续不齐全的原始凭证。第六章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含银行存款,下同)经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把好现金出纳关。2、设立现金日记账。日记账登记必须规范化,时序记录,日清月清。3、不准坐支,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动用挪用,不准私借或私挂。4、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和实际库存现金相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账面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相称。5、出差或采购、维修、疾病等必须借款或暂领备用金的,均需简述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批准。出差借款在返回单位后的三天内结清。其余借款均在事毕时还清。做到一次未清,二次不借。6、支票凭支票签发单签发。经办人员凭有效支票签发单向财会部门领用支票,办理登记手续。三天内把支票存根联附办好,报销手续的原始凭证交回财会部门,换回签发单,并予以销号。7、支票签发单应简明购货单位及用途,约金额,签发支票账户及种类和号码。经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领导批准,财会部门核定列支账户有效。第七章票据管理制度1、票据由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实行进销存报核制。管理者必须具备《发票管理员》资格,不准直接使用票据。2、票据台账的设制按有关规定,但总账与分账间的勾稽关系要明确,进销存发生数要平衡,持票者明细账要清楚、正确。3、向上级部门领入的票据,凭上级部门的领票凭单,登记台账;向财税部门购入或自印的票据,凭发票,由票据经管人填制清领单,财务部门负责人作为发票人,登记台账。4、票据核销要及时、准确,并记录入账的会计凭证,使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互为稽核。5、持票部门要专人负责票据,填制票据内容完整、正确、清晰,服从票据管理员的指导。票据的报核必须及时,应随款报核的票据必须把款随解财务部门。6、票据遗失或短缺由持票人及时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经过,由持票部门盖章并负责人签字,经有关领导批准,予以核销。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持票人负责。7、交通运输票据专项性强,必须专票专用。不准它用。票据管理部门有义务对各持票部门进行辅导,有责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审核。第八章资产登记及清查制度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外购资产、自制资产,外借或自用、有账和无账资产均需清查,登记入册。2、资产清查以办公室为主,财务部门协助。3、资产登记分类别项,设单项资产卡片和台账。一式三份,一份使用部门(者)留存,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财务部门存查。4、资产的报废、失灭、毁损或损坏,均须由该资产的使用部门(者)书面报告,办公室和财务部门鉴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或修复。5、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特别是家具用具、家用电器、移动通讯工具等。遇特殊情况,可以即时清查。6、新置资产除办妥报销手续外,还应办妥登记手续,才能向财务部门报销。7、外借资产除登记入册外,应把有局长批准外借的借条复印一份,交财务部门备案,待资产收回或处理后退回。第九章财务稽核制度1、财务稽核由局组成检查组或财务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实施。2、局组成检查组主要对以下财务部门为主执行的制度进行内审,重点检查预决算和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审批、牵制的执行力度。3、财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对各有关企业、部门和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纠正;有重问题或屡次不改的,收回或停发票、据、证,待整顿处理完毕,予以恢复。4、财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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