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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街道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项目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备注一、统筹谋划部署1.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及时学习传达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成都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2023年4月底前2.结合街道实际,系统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市本级任务分工下发后1个月内3.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2023年4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季度对纪工委通过廉情专报等载体通报反馈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一个月内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月、6月、9月、12月底前4.依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有效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党工委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通过本单位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晾晒”,接受党员群众监督。2023年4底前5.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内政治文化、选人用人、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等方面,围绕党风、领导及决策之风、选人用人之风、执行落实之风、文风、会风、话风、社会交往之风八个方面,每半年分析研判街道系统政治生态,并2023年6月、12月底前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都江堰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12月底二、健全工作机制7.每季度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23年4月、6月、9月、12月底前二、健全工作机制8.每年向市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抄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2023年12月底前9.每年在党工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办(站、中心)负责人党建述职或述责述廉工作,按照要求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述责述廉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12月底前10.完善修订《奎光塔街道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奎光塔街道“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修订版)》,规范党工委“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2023年7月底前自选三、强化宣传教育11.抓好常态化普规普纪教育。每年度开展会前学习“规纪法”次数不少于5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开展学习时,每年至少安排1次“规纪法”学习;每年至少分层分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规纪法”集中专题学习2次。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开展警示教育;采取专家授课、“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讲规讲纪”等多种方式,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普规普纪讲座。2023年12月底前各类学习可结合开展12.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常态化廉政谈心谈话和集体2023年4月、6月、约谈,全年实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全覆盖。结合谈话提醒“十种情形”,每季度开展谈话提醒工作。“一把手”每年对班子其他成员开展政治谈话1至2次。9月、12月底前13.抓好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发扬党内传帮带好传统好作风,深入落实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促进年轻干部尽快进入角色、担当重任。对新近入党的党员、新考录的公务员、新招用的工作人员等开展专题“规纪法”教育。2023年12月底前14.综合运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持续纠治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每月上报情况。2023年每月底前四、深化作风建设15.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开展常态化作风监督检查,针对网络理政件实施“回头看”,聚焦2023年12月底前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知止等“躺平式”突出问题,督促引导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做表率。四、深化作风建设1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成都市和我市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及成都市和都江堰市相关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传达学习各级通报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例。2023年12月底前17.组织开展对街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上班时间打麻将纠治工作,强化正风肃纪,深化风腐一体纠治。2023年12月底前自选五、选好用好干部18.贯彻落实《中共都江堰市委关于赓续红色血脉锻造奋进担当新时代堰工队伍的意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12月底前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杜绝选2023年12月底前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对提拔调整的机关中层干部、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开展廉政谈话。20.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尽责、勇于改革创新。2023年12月底前六、维护群众利益21.聚焦“生活品质持续提升、治理能力敏捷高效”的民生幸福智慧治理新城建设,持续开展乡村、教育、医疗、养老保险、土地管理、住房城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执法司法等领域系统治理,持续整治群众“可视”“有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23年12月底前22.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按照每个社区每季度不少于1场,持续全覆盖分层分类召开坝坝会,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答复或通报办理落实情况,2023年每季度底前每季度底前向市纪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台账。23.积极化解群众诉求,对通过信访、网络理政、电视问政、坝坝会等渠道收集到的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及时处置、办理和化解;认真分析研判上级反馈的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受访者意见建议,6月底前完成整改落实。2023年6月底、12月底前24.有序推进安顺、滨河、金江小区及民丰社区“幸福人家A2、A3、A4”小区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2023年12月底前自选六、维护群众利益25.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辖区居民、非居民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12月底前自选26.开展消防安全大排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狠抓社会面火2023年12月底前自选灾隐患综合治理,夯实消防基层基础,确保辖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27.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充分运用“一卡通”管理平台,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强化对补贴资金管理、审批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筑牢思想堤坝,推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12月底前自选七、推进源头治理28.认真抓好各级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有效落实措施,按要求在规定时内报送办理落实情况。2023年12月底前29.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建设,聚焦本单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6月底前完成街道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强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023年12月底前八、坚决30.党工委每半年听取纪检监察2023年7反对腐败工作专题汇报1次,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月底、12月底前31.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针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典型案件抓好以案促改、促治、促建。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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