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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治理“吃空饷”工作的几点思考目前,造成西部地区改革发展的滞后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有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等;对西部地区主观原因是主要的,而“人”的原因又是主观因素中最主要的。由于用人之风不正,公道正派、埋头苦干的人得不到提拔。而相反,能力水平差,把精神头儿都用在溜须拍马、拉帮结派上的人反而一路凯歌,春风得意。时间一久,好干部看不到希望,口碑不好的干部趾高气扬。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长期不上班,从事第二、第三职业的现象尤为突出。最终导致干实事的人越来越少,“吃空饷”这一新的腐败形式正在涌现,无事干、不干事、不想干的人越来越多,“当官儿”的绞尽脑汁想如何采取各种手段来中饱私囊,步步高升。长此以往,发展的希望在哪里?要改变这些现状,出路又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深入调研。一、“吃空饷”的表现形式及危害“吃空饷”之“饷”,指的是军粮。《史记?高祖本纪》有记载:“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可见“饷”自古乃是军费的开支。在解放前,带兵的师长旅长,往往虚报一批兵员名额,好多领空额的军饷,以中饱私囊。如今,党政企事业干部职工又将老谱沿袭,在党员干部队伍中,也出现“吃空饷”者。表现一:不上班拿工资,不劳而获型,以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2—居多。表现二:长期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型。表现三:被开除或已调动、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后,仍然赖着领工资型。表现四:兼职、虚报、冒领,空穴来风型。吃“空饷”问题的存在,危害不可谓不严重。一是间接导致社会不公平,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事业的发展;二是不在岗人员影响在岗人员工作积极性,不上班可以拿工资,导致一部分上班的“出勤不出力”;三是容易形成“向下比”心理,“吃空饷”让大家都不能安心工作,容易形成向违纪违规人员攀比心理,争着“吃”、抢着“吃”;四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国家工作人员只拿钱不做事的现象,与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相悖,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二、“吃空饷”现象产生的原因事实上,“吃空饷”现象并非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独有,在人事管理、监督相对较为薄弱的县乡基层,“吃空饷”非常普遍,有主政者认识上“不到位”,态度上“缺位”,造成了现实中的“错位”,最后表现为制度执行“不给力”。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事管理体制存在“真空地带”。“吃空饷”的成因复杂,有个人因素,也有历史原因、组织原因造成的;有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生病以及已死亡或判刑人员瞒报等情况;有因人身重大事故、严重疾病导致在编不在岗的情况;有长期请假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的,但法规条例中并没有—3—明确规定请假时限和管理权限的。二是某些掌权领导对亲属“保护辐射”。机关单位里的人事状况掌握最清楚的相关负责人,往往会对“吃空饷”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国家财产当作“顺水人情”。“吃空饷”问题往往牵涉到一些党政部门“重量级”人物,有家属、有子女、有亲戚、有秘书、有司机等身边工作人员,往往这些人,也是群众盯的比较紧,有关部门管理比较松的,易出现“吃空饷”现象。三是组织纪检人事部门对“吃空饷”现象监管不力。“吃空饷”暴露出的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中的诸多漏洞,特别是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掌握着全体干部职工的基本信息,如果遇上“一阵风”似的整顿,个别单位会瞒报,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认真核实检查,就很难发现,依靠群众举报,只能是“九牛一毛”。有时,纪检监察部门对“吃空饷”现象处理“手软”,也会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四是“吃空饷”暴露出法律、法规的缺失。对“吃空饷”行为定性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在现行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其他规章、条例也没有明确说明,这使基层单位对此问题责任意识淡薄,甚至听之任之。三、清理规范“吃空饷”工作措施用多种手段来查处吃“空饷”问题,它打击的是具有普遍性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的是国家财产,主持的是公平正义,维护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此项工作不仅“出师有名”,还受—4—群众拥护。在具体治理过程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在治理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规定各级“一把手”是治理“吃空饷”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出现在编不在岗现象应立刻向主管部门汇报,无主管部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如再次出现“吃空饷”现象,将视情节予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二要协调配合,认真清理。要建立跨部门的人事信息通报、监督机制,对生老病死、迁移外出状况,需要公安、民政、财政、人事等各部门密切合作。在清理过程中,无论单位的自查自报或者督查组的督查结果,都要做到公开透明,便于本行业内了解情况的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对于一些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在编不在岗人员采取较为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在清理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自报”与“举报”相结合;“公开”与“公平”相结合;“停饷”与“追饷”相结合;“督查”与“督促”相结合,要用行政、纪检、司法等手段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三要严格考核,公平用人。要结合各个行业、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出台各项工作任务分工明细表。阶段性性工作随时细化分解。首先,对所有单位干部职工,要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领导责任、主要责任等细化到每一个人头上,真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压力”,避免“无事可做”的现象发生。—5—其次,“万丈高楼平地起”,要把好人才录用关,这是防止出现“吃空饷”要做的“基本功”。不能把不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安排进入单位,这部分人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高发人群。要在人才录用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用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杜绝人才录用“暗箱”操作,防止打击按照“正常手续”进入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助长不良风气,败坏社会道德。四要举报畅通,从严惩处。一项好的制度,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因此,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显得势在必行。在清理规范过程中,要做到“广”、“严”、“快”。在宣传上突出“广”,广泛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公布举报信箱以及举报电话,并交由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在保密上体现“严”,特别针对实名举报,明确专人登记、保管、单独建立实名举报信件台账,实行保密责任制;在查复上着手“快”,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反馈,实行限期查办。对核实清楚的在编不在岗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通过严厉惩处,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五要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在外围防线、长效机制方面下工夫,做到标本兼治;要针对在编不在岗原因,细分为申请提前离岗、三五人员(工龄满30年,年龄超50岁)、外出学习培训、借调、休产假、因病离岗、因公受伤、擅自离岗和其他原因等几—6—大类,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制定措施;要填补治理“吃空饷”的立法空白,尽量使清理工作有法可依、公开透明;要做到单位全体人员照片、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资料“上墙”公示,确保检查人员有据可查,举报人员有证可举,让单位职工自查及时,社会监督有的放矢;要完善干部职工请假制度,严格规定准假权限以及备案、销案制度,防止清理规范工作出现反弹。六要精兵减政,改革体制。党政和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要严格按照单位职责划分,对照每个人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为准绳进行。特别是面对日益庞大的干部队伍,从“人找事”到“事找人”,工作推诿扯皮,干部作风惰性十足。因此要适当的削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数量,让臃肿的机构“瘦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因事设岗,减少人员编制。严把干部“入口关”。使得人人都有事做,也就杜绝了“吃空饷”现象的出现。总之,治理“吃空饷”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只要有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通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吃空饷的问题会从根本上得以解决的,党群干群关系会进一步密切,进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本文标题:关于对治理吃空饷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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