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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资产保全与财富传承——陈浩第2页资产保全与财富传承第3页资产管理的核心资产管理的核心是资产的风险管理。它包含了资产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第4页人生的智慧投资赚钱需要智慧,而把赚到的钱进行保值增值并传到想传的人手中则需要更大的智慧。第5页其实,我们都买了保险!没有人不需要保险,只是选择自保还是转移风险的财务成本比较问题。第6页人寿保险的价值与意义:1.转移较之自保的财务成本比较优势。2.将法定财产安排成指定受益权从而转移法定财产安排的法律风险。第7页法定财产安排的四大法律风险:1.债权债务清理2.税务成本3.婚姻财产分割4.法定财产顺序继承第8页《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9页婚姻法与保险第10页第11页课程内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带来的影响保险在婚姻中的作用第12页一个不容否认的现象近年来我国婚姻感情问题正经历显著的变迁。近五年来全国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年平均增幅为7%,2010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267.8万对。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分别约为129万件、134万件和137万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房子”“老子”“车子”“票子”“孩子”等焦点问题成为这类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第13页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收集整理制作,未经圈中人寿险资源网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第14页一个笑话一个富翁要给太太买生日礼物,问“你是想要一条船呢还是想要一辆直升飞机呢?”太太想了想,“我什么都不要,我想离婚。”富翁愣了一下,说:“对不起,我还不打算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第15页新规一:【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16页新规二:【条款】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17页1、从此,老公约等于房东;2、还想着通过骗婚发家致富的女子们杯具了;3、男人今夜扬眉吐气,女人今夜无眠;4、男人们,赶紧挣钱吧,一定赶在结婚前把房买了,从此以后,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5、女人们,努力挣钱自己买房吧,男人从此是浮云;6、开发商笑了,无数父母不得不开始考虑给女儿买房“护嫁”,房价降不下来了;7、正准备结婚的情侣迎来空前挑战,无数准夫妻将因为“房产证写不写女方名字”达不成一致而告吹;8、更多女性不再敢轻易结婚,结婚的不敢轻易离婚;9、很多女人可能一夜之间一无所有;10、男方父母可以敲锣打鼓开开心心去买房了;11、结婚证从此变成一张废纸,再无任何附加值;12、女人都要去做女强人了,买菜做饭看孩子打毛衣的男人会越来越多;其实中国现在不是一夫一妻制,而是一房一妻制!无房就无妻,有一房就有一妻,有多房就有多妻。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叫大房、二房...,如今真的懂了,古汉语文字原来是那么的精辟!第18页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第19页《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20页《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21页人寿保险不是法定财产,而是一种指定受益权。因而能避免法定财产安排的四大风险。第22页遗产税背景第23页两会提议征收遗产税第24页11月18日,“十八大”胜利闭幕并选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目标由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变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意味着到2020年,中国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十八大关键词第25页解决收入分配失衡的问题要保证两点:第一是机会公平,第二个,要保证“富不过三代”。这里所说的“富不过三代”是指这个社会结构不会固化,这样才有奋斗的动力。如果永远奋斗都不能成为有钱人,那还奋斗干嘛?怎么做到富不过三代,就是遗产税。美国的遗产税率是45%,这样遗传三次,到后代那里已经剩不下多少了。政府拿到这个钱又可以帮助穷人,还可以提高大家创业的积极性。我们看到美国很多企业家主动把钱捐出去,因为他知道我不捐也要被收走,还不如把它捐掉。看一下我们的企业家,他们都把财产给自己子女,股份都已经转移了。这个财富是非常惊人的,这些财富如果都逃掉45%税的话意味着什么?我们失去了非常好的纠正社会收入分配失衡的机制。所以说出台遗产税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明报》26日的报道就注意到,十八大闭幕后首个全国性研讨会“第十届中国改革论坛”在深圳举行,会上提出深圳收入分配改革的十条思路,一方面提高低收入者福利,“逐渐消灭贫困”,另一方面可作为遗产税试点以“调整高收入”。深圳研讨会第26页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第二条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第三条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依照下列顺序确定:(一)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二)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赠人;(三)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及受赠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第四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遗产税条例摘要第27页遗产税税率第28页遗产税深圳试点第29页遗产税试点,深圳亿元保单第30页遗产税开征,富人如何传承财产第31页第32页保单贷款,中小企业筹钱新门路第33页第34页规避风险保护家庭支柱高赚钱能力的确,风险无处不在,资产丰厚、赚钱能力超强的富裕人士,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最重要经济支柱。一旦发生人身意外,对于富人来说失去的不只是生命本身,更会使其家庭瞬间失去顶梁柱,丧失了继续高品质生活的基础。通过购买足额保险,相当于锁定了大量资金,可保障在丧失挣钱能力或是发生意外身故时,为自己及亲人挽回损失、保全资产,最大程度上保证生活质量。保险金系专属利益更易受保护另一个好处是,很大一部分富人是私营业主,万一公司运营不当或者因本人发生不幸和意外,当其公司所有的财产都被冻结甚或拍卖时,人寿保险的保单不能被冻结和拍卖。我国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因此,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计入资产抵债程序。此外,当资产被冻结或被强制拍卖时,保单贷款功能还可以在关键时刻成为最好的“变现”工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境。富人规划保险观念沟通第35页通过保险安排“指定”受益人另一方面,不少企业家通常有多位继承人,一旦企业家突然去世,生前没有对遗产继承做出安排,就可能会引发股权继承纷争,那么关于房产和存款的继承,即使继承程序花费一些时间,一般也不会对于遗产价值影响太大,但是公司股权就不同了,它的价值取决于公司净资产价值,而公司净资产的价值极有可能因为继承程序的办理时间过长及公司在企业家去世后面临的内忧外患而大为缩水。为了避免这一期间公司股权价值缩水而导致继承人权益受损,企业家可在生前尽早立下遗嘱,对于股权继承做出合法有效且科学合理的安排。同时完善公司章程,对于股东去世后至继承纠纷的法院生效判决做出前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治理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出现企业家去世后的公司管理真空期。同时,企业家最好不要将所有财富都放在公司里,可开辟更多的财富传承路径。比如,在海外一般借助遗嘱信托或家族信托;在国内则可通过购买寿险转移一部分资产,即便未来公司股权的继承不顺,也能对继承人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第36页定期给付合理安排财富传承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富裕人士逐渐增多,如何将自己辛苦攒下的家业顺利传承给下一代,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前,富二代多为80后、90后的年轻人,这批“幸运儿”中的一些人对财富的意义不甚了解,往往过着不善节制或无节制的奢侈生活,这样下去,资产很可能会比较容易消耗掉。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形,富有的父母不妨为“富二代”度身定制,购买一份合适的、高额的、偏储蓄型的保险(如年金险、逐期返还型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父母通过短期缴费或趸缴的形式,为子女一次性购买一份大额保险,合同生效或满几年后,就可在15年、20年、30年或终身期间每年给予子女一笔保险金。如此一来,子女可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获得稳定的收入,以保证生活质量,但又不至于短期内就挥霍殆尽。此外,对于有多个子女的企业家家庭而言,如果一个子女比较偏好接管家族企业,另一个或几个孩子不愿意从事家族实业反而有其他领域的发展兴趣,那么也可以采用把家族企业给一个孩子继承,同时给其他几个子女安排一份长期高额保险的方式,从财富传承层面,对子女作出相对公平又不容易让他们产生纠纷的平稳安排。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人寿保险金归受益人所有,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受益人无须清偿被保险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寿险还具备了一定的遗嘱替代功能,事前若能安排好受益人顺序及确认每一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即便被保险人遽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家庭内部的纷争。第37页通过寿险来安排财富传承孙先生是一家私营企业主,和配偶均已年过五十,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由于担心企业经营不顺而影响未来子女对遗产的继承,因此希望通过购买寿险来将一部分财富传承给子女。那么他可以为自己或者配偶购买寿险,指定受益人为子女,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指定儿子和女儿各自所得保险金的比例。如此一来,则在被保险人过世后,子女将直接依据保险合同而得到各自份额的保险金,从而达到了遗嘱和财富传承的目的。此外,孙先生还可以为子女购买寿险,指定受益人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如此则可为子女提供保障的同时,达到遗嘱和“富传三代”的目的。同时,这样的安排还可以省却不少中介费用。一般遗产继承需要通过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诉讼来进行。如果通过继承权公证,则需要支付公证费,还可能需要支付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如果通过继承诉讼,则需要支付诉讼费及可能的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这些费用可能很庞大。另外,如果将来我国开征遗产税,则继承人可能还需要负担遗产税,而如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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