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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8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一篇】各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和“六个苏仙”建设,坚持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区民政局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构建局领导负总责,各股室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促进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二、成立区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三、“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股室负责人:黄新鲁。(二)婚姻登记处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股室负责人:唐海军。(三)社会事务股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2/34例》,股室负责人:邝丽萍。(四)社会福利股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股室负责人:陈静。(五)区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股室负责人:段辉红。(六)区社会救助股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股室负责人:何纯。四、主要任务(一)工作计划。局里常年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各相关业务股室结合职责职能,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明确普法目标和任务。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局普法办和区司法局备案。(二)学法述法制度和学法考试。一是领导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民政部门相关法律列入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述法制度。局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时要有述法。三是旁听应诉制度。涉及区民政局应诉开庭,相关局领导要旁听和出庭应诉。四是参加学法考试。局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学法课时,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三)法制宣传1.工作中普法。一是在办理行政事务和执法时,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民政方面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二是推3/34行行政执法处罚决定公开公示,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处罚决定一律公开,使人民群众从执法案件中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公开公正。三是各股室每年将执法、司法案例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汇编后报区司法局。2.宣传活动。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在“”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和重大节日,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面向社会的民政法治宣传活动,编印发放普法资料,广泛宣传民政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四)法律培训和持证上岗。一是安排各部门和业务股室相关人员,参加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组织的培训,使本单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二是每年集中培训2次以上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后,对村(社区)主任进行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持证上岗。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考试考核,取得《登记员证》后,才能持证上岗,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业务。(五)督促检查。局普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部署普法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局各股室和镇、街道民政办,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4/34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二篇】为深入贯彻《印发的通知》(隆党办﹝2017﹞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编办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我办普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编制法治建设,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依法管理,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基本原则1.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2.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编办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5/34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4.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主要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机构编制专业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机构编制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机构编制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促使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在广大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中得到较好的宣传和普及。四、主要任务(一)细化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详细梳理编办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并报普法办备案。(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干部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深入学习宣传与编办相关的法律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暂行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6/34例》(三)切实做好编办普法工作。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落实措施。建立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编办党员干部学法经常化。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同时,要深入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治化。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其自觉配合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和编制执法活动,同时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对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五、工作要求(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我办干部职工要把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抓好。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二)积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大力推进全办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治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办公室制定7/34年度学法计划,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建立和落实编制干部学法治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联系制度。(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报告制度。编办要及时向县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每年6月底前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每年12月底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努力探索机构编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新形式。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主要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微信群等阵地,建设机关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学法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组织和开展机构编制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览、普法工作专栏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三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8/34动各单位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普法实效,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全镇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实现新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二、出台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示范作用,抓紧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实施意见或办法,明确具体任务和有效措施,把普法纳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融入行为规范、行为标准中,实现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三、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请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编制规范(附件1),分别编制本部门(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于2018年4月底前报镇普法办。镇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为开展工作、检查考核提供基本依据。四、实行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制度。请各单位按照普法工作计划编制规范(附件2),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于2018年4月底前报镇普法办,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评基本依据。实行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于12月底前向镇普法办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五、抓好本系统普法工作。各单位要抓住“关键少数”,9/34带头实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突出学习宪法党章,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党的十九大法治新理念新论断。积极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律规定。协调有关主管部门,推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党校等培训机构的必修课,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六、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开展全程讲道理式执法,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讲道理,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全过程,针对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解读,使热点案事例的依法处理变成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同时,对本系统的执法普法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解读,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发布,并向镇普法办报备,由镇普法办报送至市普法办。七、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认真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由镇普法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本系统的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意见的通知》(乐办字〔2017〕140号),把法治文化建设摆上10/34重要位置,列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自觉把法治元素融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文化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中,推动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提升。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精神熏陶作用,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九、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手段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建设。各单位要实时更新普法工作信息,并将信息及时向镇普法办报送,做到可视化、可量化、可考核评估
本文标题:关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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