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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的报告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的报告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的报告16月21日,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到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围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4个行政审批窗口单位、9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个别交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目前遇到的困难困惑、行政审批窗口对企业支持帮助,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职履责过程中转变作风、服务企业、助推社会发展等有关情况,征求企业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建议,并就企业下步发展交换意见,共同为营造全市良好营商环境出谋划策。调研组指出,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廉洁政治环境,离不开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要树立正确导向,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作为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进一步廓清新时期政商交往的新方向和新内涵。要改进服务方式,推广“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条龙”办结2/18等方法,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增强廉政意识,把纪律规矩放在首位,排查自身廉政风险点,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把握亲清界限,确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的报告2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此,河南省许昌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开展实地调研,在广泛座谈、问题统计分析和材料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精准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建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存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懒政怠政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政商交往过程中,有的干部怀有“不干事不出事”、“打碗的都是洗碗的”思想,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有的谈商色变,只怕不“清”,不怕不“亲”,见了企业家“躲着走”;有的怕碰红线、触规则、凡事犹豫不决,凡事顾头顾尾、缩手缩脚,“生怕树叶打破头”;有的调研服务重形式不重内容,到企业调研服务看着热闹,不解决实质问题,推动不了工作;有的对企业家采取“软拒绝”,表面3/18上客客气气,但决策不拍板、遇事先说不,机械化地讲规矩、讲依据,习惯等领导协调、等会议纪要或文件下发后再执行;有的对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相互推诿扯皮,看似都管实则都不管,让企业来回跑路。存在政策解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些地区部门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到位、不及时,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及时准确地获取政策解读难度较大。也有部分惠企政策过于原则化,职能部门理解有偏差、企业知晓率低,造成政策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地。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同样的一个优惠政策,只有行业中的个别企业能享受到,其他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申请的补贴等优惠政策迟迟批不下来;还有一些企业反映,法规跟进速度赶不上企业创新速度,往往导致企业新研发因“技术标准”迟迟无法运用,贻误企业发展。存在部门间信息壁垒问题。企业在办事、寻求政府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然而这些部门间存在着信息不共享、数据不共用、政策不统一等问题,降低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使得企业对于政府诚信问题产生怀疑,带来不相信政府、不亲近政府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企业对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怨言颇多。有的企业为办一件事,不得不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折腾,明明是同样的信息,却被要求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反复提交,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部门利益牵扯其中。存在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高问题。调研发现,现阶4/18段政府部门仍存在权力界定不清问题,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现象。目前服务水平低、办事效率低的表现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有的具体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较低,对新政策不知悉、不了解,未能对企业的正当诉求予以适时反馈,提供及时服务;二是有的部门同一审批事项仍需要企业多次办理,甚至来回往返于多个职能部门;三是有的部门不敢担当,管理不严格,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出现问题时怕担责。存在隐形收费、服务缺失问题。调研中发现,某些涉企部门虽然减少了收费项目,但转嫁为第三方收费,实际上企业负担并没有减轻。一些服务涉及质量检测、消防生产、产品审验、环评等垄断性资源,收费偏高,企业无法参与定价机制,一般难以承受。此外,调研和走访中,有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反映出有关部门存在选择性服务,缺乏有效的评估和问责机制,出台的有些政策连贯性不够。相关对策及建议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新生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清晰界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权利边界,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严格依纪依法办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从严监督,确保中央省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践行“两5/18个维护”落实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6方面要求,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废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确保有关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从严执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工作的针对性、精准度,紧扣影响营商环境的真因素、真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跟不上、任务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措施,促其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坚决纠正执行政策简单化、搞“一刀切”,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查处故意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工作态度恶劣,对企业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其合法权益不予保护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因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不足、6/18政策水平不高给企业经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从严问责,严厉惩治涉企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顶风违纪、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吃拿卡要、设障阻扰、与民争利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从严查处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市场监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信息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从严查处作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单位及相关人员。同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的报告3《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企28条”),提出要从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7/18士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这四项措施针对当前政商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德法并治,在加强政策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畅通政商沟通的渠道。“民企28条”要求,“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通道。”各级领导干部在构建政商关系中发挥表率作用。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领导干部是一个普通的人,又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其一言一行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引领社会风清气正,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能够经常到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必将以上率下,广泛树立起民营企业家就是自己人的理念,在促进政务服务的提升和政商关系的改善的同时,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民企28条”提出,“制定实施涉企政策时,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健全涉企政策全流程评估制度,完善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政策执行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对于打造公平稳定的政策环境,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具有8/18重要意义。民营经济领域涉及各行各业,民营经济发展关系国计民生,无论是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还是制定涉及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采购、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政策,都应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以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源头上为各种所有制经济营造公平正义的政策环境,真正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民企28条”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鼓励各级政府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完善陷入困境优质企业的救助机制。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让政商关系亲起来,政府服务必须跟得上。这些服务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标准化,透明化,让服务办事有据可依;特别是面向公众服务的岗位,建立健全考核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将对政府依法行政将形成有效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民企28条”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民营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民营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补偿。”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政务诚信9/18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对民营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作用和导向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但是与民营企业的期盼相比,政务诚信建设水平还有不小差距。有的地方“新官不理旧账”,一些招商引资时承诺的优惠政策在项目落地后不兑现,变成“空头支票”等,严重损害民营企业的利益。政府部门带头讲诚信,需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全面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提高政务失信成本,让那些有诺不践、有约不行、有法不依的政务人员付出“刻骨铭心”的代价,建立对规则的敬畏;另一方面,要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解决好政务人员的理想信念问题,补足精神之“钙”,根除作风之弊,扎扎实实改善营商环境,踏踏实实服务经济发展,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民企28条”从政府的角度出发,从四个方面提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措施。民营企业家作为政商关系中的另一重要主体,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承担着重要责任。首先要坚持清的底线,在任何情况下,坚持诚信守法的基本原则,把不行贿最为企业最基本的底线,洁身自好
本文标题:组织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题调研的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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