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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关于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通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通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第一篇】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经研究,决定建立基层党建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二、督查内容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书的制定情况;2、发展党员工作情况;3、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4、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5、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情况;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三、督查方法2/151.集中督查。对年度性工作、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可以采取电话督查、会议督查、要求被督查单位党组织提供书面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督查组深入实地了解进展情况、核验台帐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党委组织部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情况。2.随机抽查。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不预先通知、不预定单位、不定期地直接深入基层,加强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3.调研查访。根据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需要,采取座谈交流研讨、发放问卷调查表、测评表、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破解难题、推动创新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四、结果应用1.沟通反馈。督查组向被督导单位的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及时反馈督导工作情况,肯定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党组织制定巡查整改责任清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2.绩效运用。督查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机关党建绩效考核,并作为日常考评和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真督实查、形成常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和3/15“风向标”作用。3.责任追究。对在督导巡查和明察暗访中,同一项工作2次被通报批评的,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3次以上被通报的,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在年终党建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做出组织调整;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五、组织领导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学校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督查工作重大问题。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拟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常性的督查工作。2.组成督查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负责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分析研究、反馈汇报、提出建议等。督查组成员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直接组成,也可抽调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与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联合组成,每组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组长1名。3.严明巡查纪律。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原则,服从组织安排,执行集体决定,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表态或做出决定;要严守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增加基层负担。4/154.发挥督查作用。督查组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准确了解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敢于动真碰硬、传导压力,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问题办法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党委成立督导组,负责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检查监督指导。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成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第三条督导组工作职责:(一)传达厅党组和公司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检查监督落实情况。(二)随机参加党支部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指导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内活动。5/15(三)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各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四)及时向公司党委反映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提出意见建议。(五)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发现纠正不良苗头,跟踪督查指导解决。第二章督导形式和周期第四条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题调研、实地督查等形式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一)听取汇报。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等。(二)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记录。(三)专题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四)实地督查。直接参加支部的学习讨论或列席组织生活会。第五条督导组对各党支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定期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一般在每季度末月下旬。不定期督导为随机进行。第三章督导内容第六条督导组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并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随时调整督导内容。6/15(一)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和日常学习会议记录,了解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和学习内容;抽查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专题学习交流材料。(二)组织建设情况。查看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提升党支部活力情况;检查深化“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等情况。(三)党员管理情况。查看党员发展资料、流程等情况;查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第四章问题整改第七条通报点评。督导组根据每季度定期督导检查的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好、较好、差”三个等次对支部进行排名,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通报点评文件一般在每季度首月上旬下发。第八条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认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党支部一般应于每季度末月下旬完成上季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第九条效果评估。督导组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以“五好”和“五个不放过”对支部党建工作成效进行评估。7/15“五好”即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解决问题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不放过”即:学习教育不深入的不放过,党员管理不严格的不放过,服务中心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不放过,整改问题不到位的不放过,职工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条严明纪律。督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纪律规定,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以模范行为做好督导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第十一条支部党建工作在一个自然年内,连续两次季度排名后两位的,对支部书记诫勉谈话。第十二条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对其免去支部书记职务。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第三篇】督查室负责督促区委常委会、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区委召开其他会议决定、决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督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事项的落实情况;承担部分领导讲话、文件起草、材料把关、专题调研等文字工作;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活动和服务工作。8/15一、例会和学习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科室人员例会,总结工作,安排任务。2、每年开展两次集中交流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增强团结,营造*的工作氛围。3、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平时以自学为主,深入学习*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盛市领导的重要论述,报纸、杂志登载外地的先进经验,督查工作的业务知识等。每人都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建设学习型科室。二、督查工作制度(一)督查方式1、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转发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并随时了解情况,检查办理结果。2、协办。涉及若干部门的督查事项,指定牵头单位负责,并做好协调工作,必要时请领导同志出面协调。3、自办。不宜转办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室自行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办理。4、调查了解情况。重要督查事项下达后,区委督查室要通过各种方式,必要时派出人员到有关单位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写出专题综合报告。(二)拟办送审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督查室或有关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副主任审定,重大事项报送办公室主任或区委主要负责同9/15志审定,督查室做好督查登记。(三)立项下达1、督查事项,经领导审定后立项。未经领导批准的,不得自行立项督查。2、对内容比较复杂的督查事项,可先分解若干具体事项,然后再立项。3、督查事项立项后,应将有关事项分别进行登记,然后通知承办部门。(四)催办检查1、督查通知发出后,可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催促等形式及时催办,监督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落实情况,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有明确办结期限的,应按时办结;没有明确办结期限的,一般应在30天之内报告办理结果。3、催办情况可定期向领导同志进行综合反馈,重要或紧急情况要专项、及时报告领导同志。4、对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督查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同志汇报。对上级机关发出的催办通知应按时回复。5、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五)审核报结1、认真审核承办单位的办结报告。主要看督查事项是否落实,处理意见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文件格10/15式是否规范等。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承办单位进行补办或重新办理。办结报告审核合格后,要专项或综合报告区委有关领导。2、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办结后,由主办单位按一事一文的要求,正式行文上报。报告要写明督查通知的发文号或批办事项的顺序号,文字力求准确简练。3、对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定期进行总结和综合分析,以加强和改进工作。(六)立卷归档将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督查工作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按时移交档案室保存。三、信息和调研工作1、按照区委办公室全员办信息的要求,积极报送信息,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每年被市级以上信息部门采用不少于4条。2、根据科室工作时间安排,适时到镇街和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严格文印制度1、认真履行文件签批程序,区委文件经分管文字的办公室副主任审稿后,由区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区委办公室文件经分管文字副主任审稿好,由办公室主任签发;以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发函、发通知,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在领导审核签发后,方可编辑发文字号,进行缮樱2、科室的材料打印由分管文字副主任统一安排。凡需到11/15打字室或商业打印社印制材料,要填写(区委办公室材料打印签批单)。3、科室全体人员要学习办公自动化技术,熟练掌握电脑打字、制表、排版等技能。每人申请一个电子邮箱地址,并公开邮箱地址。4、日常文字材料原则上在本科室打印,时间要求紧、篇幅大的材料,经分管文字副主任同意后,到打字室打樱5、需要由本科室把关的镇街或部门的文字材料,明确专人负责;本科室文字材料校对明确责任人,杜绝失误和差错。五、严格值班和请销假制度1、公休日、节假日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工作时间以外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2、值班人员不得出现空岗、离岗现象;值班期间要妥善处理各种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3、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临时*外出由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两天由主任批准;室主任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由主任批准。请假时要说明事由,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4、杜绝无故迟到早退,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六、严肃工作纪律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无故旷班,不在工作时间内办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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