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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推荐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推荐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一篇】一、竞聘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2、坚持竞聘上岗,精干、合理、优化、高效的原则。3、坚持竞聘演讲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二、竞聘组织与领导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三、竞聘岗位与职数(共8个)办公室主任(1人);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各1人,教务主任负责日常教务工作、学籍管理;副主任协助好教务工作,具体负责体、艺、学生竞赛工作);政教处主任、副主任(各1人,政教主任负责日常德育工作,副主任负协助做好日常德育工作,兼团委书记,具体负责安全、卫生工作);2/17教科室主任(1人,负责教科研、教师培训工作,协调教务处抓实课堂教学改革);总务处主任兼勤工处主任(1人);电教处主任(1人)。四、竞聘条件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认可度。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五、中层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1、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或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相应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政教系列的中层干部,应有3年以上的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2、担任中层干部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因工作特别需要提任中层正职的不超过40周岁;在任中层正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中层副职,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再留任。同一中层岗位,任职不超三届。任期不满一届已达退职年龄的,不再参加中层岗位的竞聘。3/174、近三年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六、竞聘时间和程序1、6月16日在校园网信息栏公布中层干部竞聘方案2、6月26日报名。参加本次竞聘的教师及原中层领导必须在6月26日上午10:00前向校长室提交《丹阳市xx初级中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申请竞聘的岗位不能超过两个。3、6月30日进行中层干部竞聘会。参会人员为全校教职工。会议程序如下:第一,学校领导宣布竞聘程序,强调竞聘要求;第二,竞聘者发表竞聘演说,演说时间三至五分钟。演说内容为竞岗理由;第三全体教职工根据其工作表现和演说情况进行综合测评。4、8月20日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竞聘结果。同时报镇政府审批。5、8月20日至26日公示竞聘结果。6、8月27日公示无异议,教职工大会宣布,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七、纪律要求1、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肩负起领导责任,积极参加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2、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程序,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参加竞聘,不得拉票、贿选,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4/17立即取消资格。3、其他教职工在本次竞聘活动发现有违纪行为,也要给予纪律处分。八、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二篇】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5/17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xx市xx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XXX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XXX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XXX人。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XXX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6/17表。(三)考察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XXX人。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XX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四)讨论决定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五)任职备案1、任前公示。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7/17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3、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五、严明工作纪律(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XX行为。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三篇】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8/17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本部门内部产生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9/17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二)总公司考察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三)讨论决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组织进行任前廉政考试。(七)宣布到任和任职: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10/17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四篇】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学校行政人员情况: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一、领导小组:组长:刘渝(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文子树(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冉彬(副校长)姚强(教务主任)组员:吕炳林(办公室主任)邱禄毅(工会主席)吴利平(教务副主任)二、选拔任用条件: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11/17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我校此次拟任中层干部职数:中层干部4名。政教处主任1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教科室主任1名,教务副主任1名。四、选拔任用程序(一)动议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二)民主推荐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12/17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8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15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50人。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三)考察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2谈话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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