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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研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出,围绕“赋能”和“提升”,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产教融合作为高职院校的主要办学模式,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产教融合要想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并非易事,尤其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需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让劳动力市场满意的高技能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应该根据产教融合这一重要视域来建立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一、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逻辑起点(一)实现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价值目标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机制,取决于企业能否在产教融合中实现其价值目标。人才培养是产教融合需要实现的基础功能,也是首要功能。从人才培养的功能来看,高职院校在参与产教融合过程中,可以满足其对于学生实习和就业的目标价值。由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是就业,所以高职院校希望同企业合作来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而从企业的价值视角来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招聘员工,并非只能通过产教融合这种形式来获得高技能人才。由于企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价值期待是以结果为导向的,即高技能人才能够在企业中胜任高新技术工作,帮助企业实现效益提升。所以,产教融合只有满足企业对于高技能人才需求的价值目标,才能提升企业参与同高职院校合作的积极性。在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需要为人才培养建立质量评价体系,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价值需求,让企业在产教融合中能够实现其价值目标。(二)发挥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功能价值高技能人才是技能人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力量。高技能人才应该由何种机构来培养?从职业教育领域来看,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院校都可以培养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优势是什么,或者说高职院校能否成为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是其相关研究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高职院校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决定了高职院校应该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从属性上看,高职院校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范畴,而高等职业教育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技能人才。从占比来看,尽管我国当前建设了部分职业本科院校,但高职院校仍然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主力军,其仍然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机构。从培养水平来看,我国近年来已经发展了一批“双高”院校,能够承担起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任,且能对其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第二,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特征来看,高职院校不同于其它职业院校,其对于行业发展具有强烈的依赖属性。这就意味着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中,需要紧跟现实中的行业发展步调,以企业实际需求来开设相应专业。所以,高职院校能够培养行业当前发展最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和“提升”的重要方式。因此,从产教融合的视域出发,高职院校应该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来发挥其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价值功能。(三)提升高技能人才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除了满足企业和高职院校双方在产教融合中的价值目标,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逻辑起点还在于高技能人才本身。人才培养作为产教融合中校企双方合作的基础目标,其最终落脚点在于这种背景下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能否胜任工作场所日趋复杂的要求。第一,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高技能人才要想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需要建立质量评价体系来实施相应保障。实际上,高技能人才作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对象,需要在产教融合中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即提供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设来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第二,高技能人才在当前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背景下,正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与风险。为了适应技术变革的常态化,并满足技术工作岗位不断变化的要求,高技能人才需要关注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外的关键能力,例如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为了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关键能力的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来保障。二、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关键问题(一)质量评价体系的制定原则1.政府主导质量评价体系的顶层设计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体现在其主导了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顶层设计。第一,政府是实现产教融合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在促进企业和高职院校实现合作关系,提供产教融合所需的场地,以及为产教融合提供财政支持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除此之外,产教融合的持续发展需要依靠相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校企双方不断向前发展。作为产教融合发展的重要部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在建立过程中需要政府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第二,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理念需要和整个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持一致性和协调性。因此,主导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的政府,同样也是高职院校整体发展中的主导者。政府能够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体发展的宏观视角出发,把握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在经济社会中的准确定位,为其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来加强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把控。因此,政府应该来主导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顶层设计。第三,政府能够从产教融合的宏观视域出发,为企业和高职院校的有效合作提供帮助。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问题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然而高技能人才的数量、质量、分布会因为产业结构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调节。政府能够在宏观层面根据当前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来调节高技能人才的供给质量,为技能型社会以及技能人才体系队伍的建设提供支持。尤其是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政府应该在质量评级体系中位于主导地位,以满足国家战略发展的需要。2.企业细化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维度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企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用工需求,决定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高技能人才在不同的专业领域中,有着明确的职业资格标准,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标准,通常是参照企业相关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同时,职业资格标准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来源。因此,企业应该细化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维度,让高职院校能够培养企业真正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除了制定职业资格标准,企业还要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工作效果进行评价。以产教融合视域建立质量评价体系的目的就在于,让高职院校培养的高技能人才绝不能仅成为一种“理想化”的人才。让企业来细化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维度,就是要让高职院校培养的高技能人才能够在工作中实现技术创新和效益提升,促进企业实现转型发展。(二)质量评价体系的价值目标在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要以价值共创作为价值目标。价值共创是产教融合中提升各方参与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只有从价值共创的目标出发,才能让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达到预期效果。人才培养对产教融合中的校企双方都有着重要作用,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实现持续合作的基础价值目标。因此在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中,高职院校和企业都要以价值共创为目标来推进其建设工作。从高职院校的视角来看,参与产教融合可以为其人才培养提供的价值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可以为高职院校的实习制度提供有效支持,解决实习过程中工作场所学习所需要的资源问题,促进学生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有机结合。二是企业可以解决高职院校的就业问题,通过接收毕业生让其人才培养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在现实中,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容易出现“校热企冷”的现象,即高职院校参与产教融合的意愿强烈,但企业却不高。这种现象的本质是企业没有在产教融合中实现价值目标,导致企业不愿意参与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从企业的视角来看,参与产教融合中的人才培养可以为其输送优质的技能人才。相比于社会招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多的数量输出来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但需要明确的是,尽管产教融合在企业人才招聘过程中显示出了巨大优势,但前提是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能够保障质量。只有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建立质量评价体系,保障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效果,才能让企业在产教融合中实现价值目标,企业才愿意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因此,质量评价体系必须让高职院校和企业都实现自身在产教融合中的价值目标,以价值共创的方式来满足相关诉求。(三)质量评价体系的实施模式在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要采取交叉化的实施模式,即高职院校、学生和企业之间相互评价的一种模式。交叉化的实施模式体现了产教融合价值共创的目标,让参与产教融合中的各方利益得以保障。从企业评价的视角来看,企业为了真正参与到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对高职院校进行相应的质量评价。企业是高职院校人才输出的接收端,除了能够细化具体的内容维度,还需要指出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中出现的问题。从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的时间阶段特征来看,高职院校要早于企业,意味着企业在很多情况下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尤其是工作场所学习和学校学习的整合问题。企业需要对高职院校进行质量评价,才能促进前期的学校学习和后期的工作场所学习实现有效融合。同样,产教融合中的高职院校对于企业也并非完全的依赖关系。高职院校作为产教融合的实施主体,需要指出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出现的相关问题,并表达自身在合作中的价值诉求。同时,交叉化的实施模式还体现了产教融合的动态发展过程,尤其是在人才培养方面。高技能人才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并非符合线性增长规律,所以在人才培养的实际过程中需要多方对其进行指导评价,帮助高技能人才实现有效的个体成长。第一,高技能人才需要在技术工作中不断发现疑难问题,从而掌握解决该问题的相关能力。而技术工作需要根据企业中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设定,体现技术工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保障学生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而非理论问题的相关能力。因此,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过程中,要让高职院校和企业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来对学生解决问题的过程进行评价。第二,高技能人才作为具备创新性质的技能人才,要打破传统教学模式中学生被动接受评价的规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高质量的产教融合形态中,无论是高职院校学习阶段还是企业学习阶段,学生可以同教师、企业师傅组成学习共同体,甚至是技术研发共同体。这就要求学生在交叉化的实施模式中对于学习过程可以提出意见,此举有利于高职院校和企业去不断完善和反思自身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质量评价体系的客观规律1.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律高技能人才在培养过程中需要根据其职业生涯发展规律,来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从职业生涯发展规律来看,高技能人才的发展困境通常表现为职业生涯准备阶段到初期阶段的适应性问题,即高职院校学习阶段到企业工作阶段的适应性问题。这是由于高职院校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标准不同所导致的,这使得在学校学习阶段评价良好的学生,未必能在进入工作场所后继续获得相同的评价。因此,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要重视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律。首先是减少校企双方在高技能人才评价中的差异性,让高职院校学生能够从学校稳定过渡到企业中,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其次,质量评价体系要从职业生涯发展规律出发,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发展观念。最后,对于职业生涯初期阶段出现适应困难问题的学生,企业要在质量评价体系中建立相关的支持机制,帮助新员工适应工作环境。2.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环境氛围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良好的环境氛围,同样是质量评价体系需要遵循的客观规律。环境氛围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影响因素,通过时间管理、工作氛围、组织认同和反馈等方面来影响技能个体的发展。在时间管理上,要为学生设置适当的压力,避免因为压力过大或者过小导致培养效果不佳。在工作氛围上,要为学生设立自由、开放的工作氛围,鼓励学生在工作中的各种创新行为。在组织认同和反馈方面,要对学生的行为表现给予认同,并及时做出反馈,帮助学生实现技能提升。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环境氛围具有强烈的固化特征,在强调技术范式训练效果的同时,忽视了技术工作实现创新的必要性,以及高技能人才个体成长所需的良好环境氛围。在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
本文标题:产教融合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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