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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乘法结合律教案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乘法结合律教案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乘法结合律教案范文1案例回眸出示习题:(苏教版二年级下册92页第9题)先计算下面两题,再根据发现的规律接着填写。(1)45×9=()(2)63×9=()450-45=()630-63=()27×9=()-()=()56×9=()-()=()9×78=()-()=()教师让学生先计算1、2题并交流计算结果,而后提问:为什么每组中算式的结果一样呢?这里有怎样的规律呢?当教师发现只有极少学生举手时,就让学生进行讨论,讨论后效果还是不明显。此时,教师进行启发:45×9表示什么意思?450-45中,450表示多少个45?再减一个呢?引导学生理解为什么450-45和45×9的结果相等。接着教师引导学生理解第2个算式相等的原因,再根据探索的规律,直接填写后3题的结果,发现学生还是存在困难。教师不得已,再次请学生说一说探索发现的规律,再次尝试填写,结果仍然不是很理想,仍有许多学生未能正确填写下面的3道算式。成因凝视可以说,作为本案例中的教师而言,内心一定非常地“纠结”,为什么看似非常简单的规律探索,一到学生这里,就显得如此地“说不清道不明”呢?事实上,一定的教学行为的背后必定隐含着一定的缘由,只有“沉”于其中,方能发现有深刻的认识和发现。1.规律探索过程中“成人立场”代替了“儿童立场”分析后不难发现,之所以案例中学生没有能自行探索出算式中的规律,老师指导学生理解规律后学生仍没有能够真正理解和掌握,原因在于在教师的眼中,45×9就是10个45减去1个45,这样的规律探索十分简单,无需作过多的分析和指导,而学生在探索时也理应没有多大困难,这样的“成人立场”代替了“儿童立场”。事实上,成人的视野中,“45×9就是10个45减去1个45”这是基于乘法分配律认知经验上的理解,而相对于二年级的学生而言,他们是不具备乘法分配律的认知经验的,因此,要让其理解45×9就是10个45减去1个45是有一定难度的,更毋庸谈让其直接发现这样的规律。教师只有站在儿童立场上,才能对规律探索的难度有正确的把握,进而预设适合儿童认知起点的教学环节。2.规律探索缺乏观察,分析、思维等充分的探究过程参考资料,少熬夜!也正因为教师的“成人立场”,在本案例中,教师并没有就如何引导学生进行步骤清晰、层次分明的探究活动进行精心的设计,规律探索缺乏观察、分析、思维等充分的探究过程。而教师“为什么结果一样呢?这里有怎样的规律呢?”这样笼统而模糊的提问是无法帮助二年级学生探明题目中的规律的。而当教师发现学生讨论不出规律时,不得已引导学生理解“45×9”、“450-45”各表示什么意思,两者的结果相等这一教学环节,仍然显得教师说教的味道重了些。3.对规律内涵的理解引导缺少层次感仔细品味上述案例,不难发现,教师对本组题目中所蕴含的规律的理解是片面的、单一的,缺少层次感。笔者以为,站在“儿童立场”上,“45×9=450-45”是可以做出多元解读的。从形式上看,一个数乘9等于这个数后面添一个0,再减去这个数;从意义上理解,一个数乘9,可以先算这个数乘10,再减去这个数;也可理解为,45×9等于10个45减去1个45。在规律的探索过程中,教师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从“形式”到“实质”,从表及里,进而有层次地发现、理解算式中的规律。出路审视规律探索在教材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苏教版教材除了在四、五年级专门安排了“间隔排列”、“图形覆盖”、“搭配的规律”等教学内容外,在二、三年级的练习中也安排了一定的规律探索问题。只有教师具有“儿童立场”,才能设计出符合学生的心智发展水平的教学环节,有效引领学生展开规律的探索。所谓“儿童立场”,是指教师在数学教学中,从儿童的数学现实出发,用儿童的视角,儿童的思维方式、解题策略来进行教学预设。1.从儿童的数学现实出发,方能准确地解读教材数学家波利亚曾说过,“要读懂你的学生脸上的表情,弄清楚他们的期望和困难,把自己放在他们的位置上。”教师站在儿童立场解读教材,首先意味着要尊重儿童的数学现实,而不能超越儿童的数学现实。教师站在“儿童立场”解读教材,就会认识到本案例中的规律探索对学生而言是有一定难度的,自然就会放慢探索的脚步,让学生充分经历发现、比较、思维、交流、感悟的过程。教师站在“儿童立场”解读教材,就会发现让学生先从形式上进行观察,再让学生思考规律内在的本质,学生对规律的理解才会由浅入深,渐近本质。当然,“儿童立场”还有一层→←意思,解读教材时教师也不能忽视儿童的数学现实,人为降低学生的认知起点。2.从儿童的心智水平出发,精心预设规律探究活动苏霍姆林斯基说,“儿童就其天性而言,是富有探索精神的探索者,是世界的发现者。”站在“儿童立场”的数学教学,理应顺应儿童的天性,从儿童的心智水平出发,精心地预设规律探究学习活动,让学生充分参与规律的探究活动中去。就本案例而言,学生的探究活动可以分为四步:一是在学生计算发参考资料,少熬夜!现结果相等后,引导学生展开充分的观察、比较、感受这两组算式的特点,进而初步发现一个数乘9等于这个数后面添一个0,再减去这个数;二是让学生尝试照样子再写几个类似的算式,计算验证结果是否相等,通过多组算式进行不完全归纳,再次强化巩固规律;三是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一个数乘9等于这个数后面添一个0,再减去这个数”呢?引导学生从两个算式所表示的含义来展开小组讨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律;四是学生做习题中最后的三道练习题,巩固应用探究发现的规律。这样的规律探究活动,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而由于学生的充分参与,规律的发现和构建也显得水到渠成。3.从儿童的理解能力出发,多元理解数学规律的内涵乘法结合律教案范文2当前中学生犯罪率居高不下,或者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状告无门,恰恰说明了中学生维权意识不强、法律修养不高。也正由此,作为中学政治老师,在平时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i维权意识彰显法律修养。“17岁是如花一样的年龄,应该是无忧无虑地读书、生活,在阳光下尽情欢笑。这一切对于合肥市寿春中学女孩周岩来说,却已成奢望。连日来,关于‘安徽90后少年陶汝坤求爱不成将17岁少女毁容’的微博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2011年9月17日,女孩周岩拒绝了同校同学陶汝坤的求爱后,竟遭陶某用打火机油烧……”这个案件里的周某和陶某其实都让人很惋惜——周某因此失去了容貌,陶某为此失去了自由。我在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时,结合上边的这个案例语重心长地对同学们说,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不仅仅要求我们挂在嘴边,而是要时刻铭记在心,因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陶某的父母虽然都是公务员,但合肥警方依然表示要依据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处理此事。在讲课时渗透法律知识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法。再例如,我们在讲经济生活中神奇的货币时,可以引申身边事例:很多班主任在收取学生资料费时怕有假币,总是让学生在钱上写上自己的姓名,这合法吗?我们去超市购物,超市偶尔会把两个不相干的物品捆绑在一起销售,你知道维权吗?我们去饭店吃饭,事后饭店以打折为由不开发票,这合理吗?等等等等。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我们的所作所为都彰显了我们的法律修养。《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钱上写名字就有故意损毁人民币的嫌疑,涉嫌违法,当然这也是不道德的,所以教师在讲课时应该给予学生一定的引导说明,让学生爱护人民币。超市捆绑销售,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就需要每个中学生都有维权意识。饭店不开发票,是一种偷税行为,而我们不要发票却说明了我们的法律修养不高。参考资料,少熬夜!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尽力避免向学生一点一点地灌输什么事实,相反,鼓励他们独立思考才是正道。这种思维方式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鼓励他们更加深入地钻研,从而使他们永远都对一切充满好奇。ii所以说,和学生一起做案例分析也是提高法律素养比较好的方法。案例:2012年3月,苏州相关部门在进行了大量调研、考察、评估的基础上,参照其他城市经验,结合苏州具体实际,遵循体现公益、兼顾财力、合理比价、地区衔接、统筹线网五大原则,根据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及整个线网站间距差异大的特点,考虑采取里程分段计价的票制方式,票价水平实行“递远递减”,制订了《苏州轨道交通票价听证方案》。具体单程票票价方案目前初定两种:方案Ⅰ: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6公里以上部分,6~16公里每1元可乘5公里,16~30公里每1元可乘7公里,30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9公里,即起步公里以外部分,每增加1元分别可乘5、5、7、7、9……公里。方案Ⅱ:起步价2元可乘4公里,4公里以上部分,4~10公里每1元可乘6公里,10~18公里每1元可乘8公里,18公里以上每1元可乘10公里,即起步公里以外部分,每增加1元分别可乘6、8、10……公里。分析:计程车涨价事关民生,作为公民你能有何作为?假如你是这个听证会主持人,你会邀请哪些人参加这个听证会?假如你被邀请了,你应该怎么说才能彰显自己的维权意识和修养?分组讨论,并模拟价格听证会。学生们积极性很高。在讨论中,有的同学很仔细,甚至在拿笔计算,发现方案I对短途比较有利,方案II对长途有利……当教育者把孩子的自觉唤醒后,他就完成了作为教育者最重要的工作,因为人在自觉意识产生后,就获得了主动发展的永不枯竭的动力与热情。iii学生们积极参与讨论,事后教师再做出积极评价,学生们从中收获的要远比知识本身更重要。乘法结合律教案范文3教学目标:通过试卷讲评,使学生在集错、析错、评错、改错、省错的过程中提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讲评,达到评重讲难的目的。教学重点、难点:纠正“凑整”的错误思想;解决学生在简算中出现的“混淆乘法结合律和乘法分配律”问题。教学准备:试卷、课件、自习本、错题本。教学过程:师:有请今天的小老师。(一生走到台前,其他生鼓掌欢迎)小老师:大家好!首先进行口算练习(引领全体学生喊出口算口号):口算天天练,步步我当先!快乐无限组起立。(小老师课件出示10道简算题)快乐无限组开火车计算练习,随后同学对本小组的表现进参考资料,少熬夜!行评价。小老师:感谢各位同学对快乐无限组的评价,请老师进行点评。师:快乐无限组的表现非常出色,百分之百的正确率让他们为本组赢得了荣誉,希望今后能够继续保持。今天这节课,我们要对运算定律和简便运算的测验试卷进行讲评。一、引导检查师板书:测验试卷讲评。小老师:(课件出示学习目标、检查提示)请某同学读一读学习目标和检查提示。小老师:下面请小组长分发试卷,开始。各小组长分发试卷,学生检查开始。(学生填写统计表,自行或在同学、组长的帮助下改正错题;组长统计全组错题情况;结束后组长宣布统计完毕。)二、指导展示(全部统计完毕,小老师出场):哪个小组想来展示?(小组长举手)某某,请你来展示。一小组长拿着统计表上台:(介绍自己组名、人数及整体考试情况,从集错、析错、改错、评错和省错这五个环节逐一分析)。第一大题考的是运算定律公式和定义,我们组做得比较好,全部过关;第二大题中的第3小题是我们组错得最多的一道题,我想请做错的同学亲自来分析一下。一生拿卷儿上台展示134-75+25=134-(75+25)。师:我们认真观察这道题,不止是这个小组,其他小组的错误率也比较高。该生在幻灯下指卷分析:这道题是134减75加25,当时给我的感觉就是减25,因为75和25,加在一起正好是100,然后134减100这样好计算,所以就把这道题判断对了。师:那你现在知道是哪错了吗?生:知道。只注意数字,没注意符号。如果是加的话就不能用减法性质来做。师:很明显,同学们做错的原因主要是把注意力集中到凑整上,全然不顾算理是否正确;然而在判卷的过程中,老师还发现有的同学虽然注意到了算理,但受到思维定式的影响,把不该凑整的也进行了凑整,课件展示:480÷(24×5)=。
本文标题:乘法结合律教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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