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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被巡察单位指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够3篇被巡察单位指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够1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执行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开展了集中巡视。8月12日,巡视组通报了巡视情况,在肯定我市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今年3月,省委第一巡视组来淮听取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整改落实工作,并对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从今天开始,省委第一巡视组又对我市进行巡视回访,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FF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必将更好地帮助我们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去年8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高度重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9位市领导分别牵头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27项具体整改任务,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整改期限,并列入市委督查事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同时,把整改落2/23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市委、市政府立足FF所处重要而特殊时期的实际,围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新环境,树立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新形象,开创依法治市、转型发展的新局面”的目标,从今年2月到6月,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活动突出学习、讨论、落实三个环节,从明确学习重点、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反思剖析、落实整改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四风”整治、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从严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的建设,加强依法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六个方面统筹协调推进,共有万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期间,召开两次千人大会:一是警示教育报告会,请省司法厅安排合肥蜀山监狱3名服刑人员到FF现身说法,讲述他们在监狱改造的心路历程和悔恨心声;二是总结大会,市纪委、市检察院通报全市去年以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市纪委通报29起典型案件,市检察院通报3起窝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会上市委主要负责人作了活动总结。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FF市集中开展‘实现廉洁发3/23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依法治权,规范权力运行,其举措针对性强”,对此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制定并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年规划的实施办法》、《关于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公开市县乡三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跟进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正在编制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招投标法》、《FF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及《FF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FF市招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FF市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健全重大投资、重大工程专项审计、监督制度,做到“应招必招、应进必进”。健全重大项目科学论证制度,建立前期论证机制,规范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全面清理与现行法规政策不一致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今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下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外出招商、项目会商、项目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调度、统计通报机制,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提高招商的精准性、实效性,确保招商项目尽快落地;按照“依法合规、尊重历史、实现双赢”的原则,妥善处理一批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山南新区28个停建半停建项目复工建设。今年上半年,共引进内资亿元,同比增长%,占年度任务的%,新签约1000万元以上项目74个,总投资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3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20XX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441件,增长69%,结案342件,增长83%,处分3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干部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255件,增长131%,结案318件,处分2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9人,乡科级干部7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00万元。加大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查办力度,截止去年底,省委第一巡视组共移交给市纪委问题线索20件,已全部开展核查工作,目前已完成核查19件,1件将于近期完成核查。近期,省委第一巡视组又交办7件案件线索,市纪委已启动核查5件。20XX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收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移交区纪委处理1件,不予立案2件,立案侦查18件19人,其中,已判决生效11件12人,其余案件正在侦查、公诉或审理。三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面落实乡财县(区)管、村财乡代理和“阳光村务”,制定了《关于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理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三资”管理各项规定,推行乡务、村务网上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小组建设,定期公布乡、村财务账目。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禁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贷款、变卖、抵押集体资产,严禁未按规定进行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5/23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新立案件44件,处理42人。四是依法合规用地,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部署开展了资金、资产、土地清理和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制定了《FF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出的56个政府项目、67宗土地、8589亩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目前已全部查处到位。截止今年7月底共完成整改54宗、6588亩,占比%,其余13宗土地正在整改。今年1-7月份,全市土地供应82宗6000多亩,土地出让金累计亿元,其中工业用地60宗,工业用地的供应比去年同期增长186%,面积增长355%,全市供地率由去年底的%增加到今年7月底的%。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13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实施《中共FF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时调整市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市纪委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6/23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为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及时调整配备市纪委班子,2015年初,由市委研究推荐,经上级考察,选拔了2名正县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长)和市纪委副书记,从市纪委机关选拔了2名常委,分别担任副书记和秘书长。这次调整,优化了市纪委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功能和合力。为凤台县、谢家集区、大通区、毛集实验区纪委(纪工委)选配了纪委(纪工委)书记;通过平级交流、提任等方式,逐步将市直单位16名空缺的纪检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新组建了党委口纪检组,基本实现了市直机关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全市46个乡镇和19个街道全部设立了纪(工)委,选配充实了人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基层监督网络体系。扎实推进“三转”工作,顺利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增设三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使监督执纪人员数量占到机关编制的74%;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3次清理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规范了市、县区纪委书记分工,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积极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的有关规定,90%以上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它业务工作。7/23三是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建立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开展三项考核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暂行办法》,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三、执行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制定了《关于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和有关人员的通知》,坚持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检、法三长,提前一周公示公开接访,各县区也照此办理。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累计调研901次、923天,累计接待群众来访45天,受理案件308件,结案295件,结案率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了《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坚持把“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预算编制硬指标,严格按照标准定额安排公用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今年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8/23支出同比下降%。三是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市管干部作风效能建设约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机关效能的通知》等多项文件,推动反“四风”、改作风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由市委副书记牵头,成立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省三十条、市四十条规定的行为19起,处理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对于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的11家单位21名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纠正84名县处级干部违规房产90套;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万平方米;取消或合并市委常委担任组长、副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98个;查处“走读”干部11人;全市性会议比去年同期下降16%,市委、市政府发文下降23%。四、民主集中制和干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重大决策科学论证和意见征求。市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实施《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开等制度,严格按规矩议事、9/23决策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调整市委常委分工,建立市委书记、副书记碰头会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民主团结、合力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选用关口,在干部动议阶段和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后,都认真征求纪委等部门的意见,凡是反馈有情况的,做到情况不核查清楚、不得出结论的不上会;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库,做好干部监
本文标题:被巡察单位指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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