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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4篇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1xx年土XX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和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燃气、建筑施工、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实行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难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xx的“五大任务”、全面建设和谐美丽土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牢牢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底线,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旗委宣传工作重点,大力宣传全旗学习贯彻落实实践成效,纳入旗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敦促旗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旗委组织部、宣传部、应急管理局牵头,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2.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督促旗乡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带头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带头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盯住问题直至解决,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深入开展全旗范围内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巡查,加大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督促推动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影响期内取消考核评优、评选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用。应急管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和负相关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在相关规定影响期内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推动旗乡各级政府主要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旗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全旗应急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年度应急管理考核结果抄送旗委组织部,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旗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解决重大问题。(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建设施工、工程外包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较真碰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毫不手软“打非治违”。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科学合理区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室内外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旗工信和科技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4.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盯紧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和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对弄虚作假、层层推卸责任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重点时段生产企业负责人擅自离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大风险久拖不治、拖而不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5.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倒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属地党政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行为的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制严肃处理。(旗安委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二、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6.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各属地和单位、部门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出重拳、下猛药狠抓风险隐患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体育等各个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档立账、一盯到底,直到真正整改方可销号,坚决做到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逐一分析研判,督帮结合、协助整改,做到“一事一报”“一事一了”;利用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机会,推进互查互学,提高安全治理能力。针对“五一”、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察暗访,推动各地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旗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中小油气储存企业配齐应用气体监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估+执法+服务”,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深化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落实危险化学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旗应急管理局会同工信、生态等有关部门负责)开展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评估治理,健全高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旗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8.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紧盯旅游包车、农村客运、长途班车、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车辆安全例检和维护保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深化道路客运“打非治违”,严格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危险货物全链条安全管理。压实水上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推进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危旧桥梁改造、安全设施提升及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加强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旗交通运输局会同工信、公安、农牧、市场、气象等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9.强化道路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强化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推动压实突出问题隐患整改责任。聚集“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开展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易扰乱交通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机动车假牌假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管控能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依法严查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五大曝光”和“七进”宣传,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旗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农牧等成员单位分工负责)10.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时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加快推进集中整治。深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先去,强化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整治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以及违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以及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旗住建局会同发改、交通、水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1.强化燃气安全整治。建立城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常态化推进由燃气行为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市场、消防等部门联合实施的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加强燃气入户安检,引导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对拒不整改的用户采取停气措施。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用气安全常识。(旗住建局会同发改、公安、财政、交通、工信、水务、市场、消防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12.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持续加大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城镇燃气压力管道、高压气瓶、小型锅炉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制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全过程安全监管操作手册,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应用。制定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方案,加强老旧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推进重点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燃气具、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醇基燃料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旗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住建、工信、文旅、应急、消防等成员单位分工负责)13.强化校园领域安全整治。强力推进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开展安防建“四个100%”回头看。开展消防未验收工程攻坚行动,持续深化教育系统校车、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自建房等领域专项整治。改善校园防灾基础条件,加强校园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实施校园危房监督改造和校舍抗震加固与改造。开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主题教育日、“防溺水”、平安校园建设验收等专项行动,创建消防示范学习。探索研究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学校和学生安全管理类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配备安全网络员,实现对学校隐患风险的动态监管。(旗教育局会同公安、住建、应急、市场、消防等成员单位分工负责)14.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回头看”。(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旗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严抓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管控,加强对企业外包单位管理的监管强度。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重点对有色、铁合金企业开展“评估+执法+服务”行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旗公安局、文旅局、应急局、市场局分工负责)强化电力安全整治,联合开展电力安全监管检查。(旗发改委会同电力公司分工负责)三、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5.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住建等重点行业集中治理,推动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行社会单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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