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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员工考核制度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员工考核制度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员工考核制度1[关键词]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改进完善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针对目前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暴露出来的法律保障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考核内容不具体、考核标准不详细、考核方法不灵活、考核结果不明显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环境因素、人为因素、思想因素等原因分析,笔者认为,为了使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得到健全稳固的发展,我们应该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中国公务员的考核机制加以改进和完善:1加强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的建设人们常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是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才导致了诸多漏洞的出现。公务员考核制度也不例外,因此,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首先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日本的公务员考核制度较为具体细致,除了《国家公务员法》外,还有《国家公务员工作评定规定》、《关于工作成绩评定手续与记录的政令》和《勤务评定的基本标准》等。日本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特点就在于评定内容多,规定严格,但程序复杂,而且评定结果并不能真正对晋升发挥作用。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采取“法中规”的手法进行法律的完善。2007年6月1日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就是对《公务员法》中惩罚章节的进一步规定。由此可见,在《公务员法》的规定范围内,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再颁布相关的公务员考核规章,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内容、标准、方法、结果的评定和使用、考核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是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一个方法。此外,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地方差异影响到了管理制度,各地方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办法或实施细则。英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不求统一。英国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考核的方法、步骤都有所不同;考核的等次和考核结果的使用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归纳其特色有二:一是不搞一刀切,各有各的优势,较灵活;二是考核注重服务对象的意见,有利于公务员确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在中国即将实施的《处分条例》中可以发现与英国的相似之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加强执法,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严惩参考资料,少熬夜!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量身定做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将使公务员考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健全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和内容应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职务、级别和业务进行确定,增强考核标准和内容的针对性。内容详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应借鉴法国的成功经验。法国的公务员考核实行分类考核。法国的《公务员总法》规定,每年公务员应在总评定的基础上写鉴定,以表明其业务才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整洁状况等14项,然后利用《打分平衡制度》进行项目考核的逐级打分,最后由行政首长写总评语。考核评分法的特点在于针对性和科学性较强,但计算比较复杂,且较注重客观条件,对实际能力的考核不太客观。《处分条例》中对收受贿赂,旷工,、贻误工作,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等行为分别作出了规定。这可以视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具体化一种方法。分析法国经验,中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可以进行相应的整改,例如,对一般公务员进行考核时以勤和绩作为考核重点,对领导层公务员而言,考核的重点则应放在德、能和廉上。而且公务员考核时要尽量减少主观化的标准,量化和具体化考核的标准能增加公务员考核的可操作性。党的十六大把“与时俱进”增写进总纲,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和内容同样应该具有时代的精神和现代的气息。只有公务员考核的标准和内容跟上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才能保证公务员不被社会淘汰。3全方位改进考核方法考核方法的不灵活是阻碍公务员考核有效进行的关键。注重平时考核,引用全方位考核,不仅能保证公务员考核的顺利进行,而且能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充分利用这个时代的特色将使公务员考核工作变得轻松迅速。平时考核不易进行的原因在于考核量大,内容繁琐,时间长。若能充分利用计算机记录公务员每日的工作内容、工作效果等日常工作项目,并生成公务员当日的工作记录表作为平时考核的资料。然后,只要通过网上纪录,就能迅速形成月度和季度的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完整的依据。这不仅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而且真正意义上做到了现代化。平时考核落实后,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难点就在于年度考核如何做到全面、具体、有实效。笔者认为,360°考核法是行之有效的选择之一。所谓的360o考核方法也称全视角考核或多个考核者考核。这一方法由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下级和外部以及被考核者本人担任考核者,从多个角度对考核者进行360o的全方位考核。它包括了外部评议和内部考核,后者又包括了上级考核、下级考核、同级考核和自我考核四种。由于经过多个侧面的考核,其考核误差也就趋向于零,所以,该考核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敏感度。让被考核者的上级、下参考资料,少熬夜!级、同事和服务对象都参与到公务员考核中,就能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考察,避免了公务员的投机取巧和领导层的主观臆断。对领导层公务员的考核,还可以从工作圈扩展到生活圈、交际圈等范围,进行更加全面、深入、准确的考核。例如在《处分条例》中有具体规定到公务员的家庭生活、、个人娱乐习惯等方面,这就是一种跨越工作圈的全方位考核法的体现。4确保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把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是公务员考核工作得以延续的关键。激励理论认为,激励是导致一个人努力的重要条件;工作的实际绩效取决于实际能力的大小,努力程度;奖励要以绩效为前提;奖励措施的满意感取决于被激励者认为获得报偿的公正度。这理论告诉我们,必须科学地设计公务员考核制度,提高考核的信度、效度、敏感度,确保考核结果科学合理地使用。有竞争才有动力,有奖励才有冲劲。在实际的公务员考核工作中,为确保考核结果,激励效用的体现应做如下改进:增加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等次借鉴国外公务员考核的经验,将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等次分成五级或七级(法国公务员考核的结果从特优到差共分七个等级),并且规定出每个等级的考核标准、各级人员的比例以及应享有的待遇,这样,考核结果的评定有拉开距离的空间,才不会出现“好坏一个样”的现象,保证考核结果的兑现对表现出众的公务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晋升职务、提升工资等,还可以参考一些企业的做法,选送优秀的人员去国外培训;对表现一般、工作能力一般的公务员,应如实给予考核评价,必要时将其送到职业培训中心进行相应岗位的培训;对不合格的公务员,应敢于对其动真格,给予减少工资、降级,甚至辞退的处罚,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务员考核的力量。在即将实施的《处分条例》中,将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个等次,并规定了明确的受罚时间。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可以与之相联系,对不合格的公务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等级的处分。5有效监督考核全过程美国著名行政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指出:“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也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信用的人也会违反规范。因此,有了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机会主义行为。”为了保证公务员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以保证。以ISO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为例,审核员不一定要是专门人员,可以是企业里选派能力好的员工进行培训,取得认证后,平时在企业里还保持原职位,到审核期,就以审核员的身份对企业进行审核。公务员考核要在具有专业知识的前提下进行,考核的过程自然也少不了专业的监督。因此,行政机关内部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也可以选派优秀的公务员进行培训上参考资料,少熬夜!岗。有了监督小组,之后自然要注意到监控的过程和责任的追究。监控过程包括事前对考核的准备工作、考核对象的资格以及回避问题进行监控;事中对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事后对考核的结果进行监控,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准确。在责任追究方面,应制定相关的律法,对没有依法履行监控职责,导致公务员考核过程出现不符合问题的监督小组成员,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失职责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处在初始阶段,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从眼前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来看,健全法律法规的保障,大胆的改革和尝试,有利于考核制度中新规定、新方法、新措施的发展;灵活借鉴和应用国外公务员考核经验及理论,切实把考核结果与职务、福利等联系在一起,加大公务员考核的监督机制,有利于保证公务员考核的与时俱进,并且能将流于形式的考核变成具有切实意义的工作。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以吸收人才,发现人才,有效促进公务员科学认识和掌握行政管理规律为目标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平台作保证,从而推动整个公务员制度走向完善。参考文献[1]韩春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明读本[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5.[2]苏子龙。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06.[3]王菁。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5.[4]池松军。关于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的几点思考。集团经济研究[J],2005,(7):163-164.[5]赵玉霞。国外公务员考核制度综述。理论学习[J],2005,(7):50-51.[6]熊莉萍,逯忆,王楷楠,何志扬。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新规定:内容、问题与完善。经济师[J],2005,(12):41-42.[7]李莹。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探索与创新。理论界[J],2006,(5):6-7.[8]毕明。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路径分析。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J],2005,7(2):50-52.[9]林惠卿。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珠江水运[J],2006,(5):15-17.员工考核制度2一、考核有依据并适时进行改革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澳门的公务员制度逐步从葡萄牙的殖民体制向本土化过渡。在这一过程中,澳门对原有的各种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审视和修改,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公务员参考资料,少熬夜!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1989年通过的《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该《通则》对“工作评核”进行了规定,并由第75/85号批示通过实施细则。《通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澳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正式建立。在公务员考核制度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澳门因此进行了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2004年8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人员工作表现评核制度》颁布,这成为新的澳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依据。2005年澳门特区政府的施政重点是全面推行新的工作表现评核制度,取代施行了10多年的原有的工作评核制度。二、针对不同情况分为四种考核类型新的澳门公务员考核制度将公务员考核分为四种:平常评核、主管评核、特别评核和简要评核,这是针对不同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主体进行的分类。平常评核,也就是一般考核。是指对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其中,除特别评核和主管评核的考核对象外,在考核年度内,实际服务时间在6个月以上者,都要接受平常评核。主管评核,就是对主管人员的考核。是指对担任主管官职满6个月的公务员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的考核。特别评核,就是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公务员的考核,一般每年进行1次。特别评核的考核对象为:临时委任的公务员、以合同形式受聘且于前两年提供服务的公务员、处于转变职位状况且获得定期委任的公务员。但合同期限较短的公务员不接受特别评核。简要评核,也称局部考核,属于总体考核的一部分,不会单独发生作用,仅用于在其后进行平常评核或特别评核时按比例计分。负责最后一次平常评核、特别评核或主管评核的部门或单位,要将简要评核的评分按比例计入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最终评分内。三、对考核主体所考核的对象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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