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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一、主要工作举措(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自*月*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以来,*市局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及时印发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通知,要求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运用各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务用车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知识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制定实施方案,压实责任。联合市纪委、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了《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专项治理分为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整章建制*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了时间节点,并梳理了*类违规行为作为专项治理重点,要求各单位在前期公务用车自清自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类违规行为,逐一比对,列出清单,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立行立改;对管理不规范的,加强教育,理顺秩序,确保规范。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市、县两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对驾驶人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市局主动上门到“四大家”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通过开展座谈和现场查看公务用车派车记录、运行轨迹、车辆现状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瑕疵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和改进建议。(三)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严格按照4S店全车检查项目及随车工具损耗等情况制定“*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隐患大排查项目表”,建立车辆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台账;由车辆管理股及鉴定小组人员对公务车辆进行“一对一”安全性能系统的检查,包含发动机室、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信号指示灯、各类油液、车体检查、轮胎、安全设施等八大类;结合秋季干燥天气状况,重点对车载灭火器保质期、压力表和车辆空调制冷系统逐一排查,并对过期灭火器进行统一回收置换,检查发现的小问题立行立改,大故障及时申请进厂维修。切实排除公务车辆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公务车辆安全风险,保证公务车辆车况良好。(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围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等方面,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新修订的《*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我局党组研究,待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出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主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以国家和我省、我市已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为参照,对总则、配备使用管理原则、管理体制、落实车改要求、编制管理、更新配备、政府采购、使用范围、报废、处置、平台和经费管理、监督和追责、其他规定、附则、解释、实施时间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阐述,特别是针对之前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部分单位存在的不知道如何配备车辆、不知道如何管理车辆、不知道什么情况可以使用车辆等问题,从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更新配备、使用范围、日常管理和监督追责等方面予以了明确,进行了细化,使之在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实际工作中更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积极推动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二、排查结果通过排查分析,发现全市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务用车管理职能界定不够清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机关事务部门履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职能,但现有制度不够完善,财政部门仍承担着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独立审批职责,有些地区由财政部门履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管理职责,个别垂管部门因工作需要给下级部门配发车辆(容易产生超编、超标现象)。目前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机制与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的“五统一”管理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部分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仍有漏洞,造成制度和实际操作不契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因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扎实、难以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与相关政策规定有效衔接,导致公务用车信息登记不完整、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绩效评价制度难落实。此外,还存有违规现象。有的单位履行网上申请派车程序不规范,存在未申请审批先派车、放宽派车条件、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有的单位车辆定位系统损坏不及时报修、更新购置车辆不及时喷涂标识和加装北斗定位系统,脱离监管。如*均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相关信息登记制度,也未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三是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控存在问题。新形势下各部门的职能不断拓展深化,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公务用车供求矛盾凸显,租赁社会车辆较为普遍。但目前大部分地区(如*等单位)未建立统一的社会车辆租用管理平台,未完善公务租车管理规定,未细化各类车型、各类情况的出行价格;还存在租赁公司证照不齐全、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租赁收费标准不统一、部分用车单位租赁车辆费用居高不下等情况,导致公务出行租车行为难监管、服务难评价、费用难控制、责任难追究。此外,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相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电池安全等技术问题制约更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四是公务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少数公务用车驾驶员在“特权思想”的驱使下,淡忘法纪约束,违章驾驶,对法律规范缺乏敬畏之心。个别公安牌照的车辆、机关小牌号的车辆,肆意违章,给自身驾驶埋下隐患,由此造成事故的案例并不鲜见。另外,公务用车驾驶员的逞强心理、侥幸心理造成违章,也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少数公务车驾驶员长期驾驶公务用车,存在高人一等、随性而为的习惯,责任意识、道德意识淡薄,高调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比如,*等单位驾驶员在驾驶时图一时之便横冲直撞,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章抢道,开霸王车、英雄车、斗气车、怒路车等,既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行驶,也严重影响到自身的行车安全。对行驶路线的路况不做深入了解,有的甚至对执行的任务都不甚了解。部分驾驶员对自身工作的特点、性质认识不到位,不能科学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养成不良生活习惯。第二天疲劳上岗,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性情不佳,自控能力弱,在紧急情况下处置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还有少数驾驶员不善于及时处理好生活和工作中的矛盾,不能以稳定的情趣投入工作,行车时不能保持平和健康的心态和愉快的心情,在行车中发生意外。三、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工作成效针对排查结果,我们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信息监控、全方位立体监督,持续巩固拓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一是厘清管理职能,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厘清职责分工,将执法执勤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独立审批等职责移交给机关事务部门,做到财权与事权分开,让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置、购置、处置归口机关事务部门统一管理。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合力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整章建制,完善制度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安全工作才有基本保证。我们及时结合工作性质、用车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机关驾驶员守则》《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防治公车私用管理办法》《汽车维护保养制度》《机关驾驶员安全行车考评和奖惩制度》《公务用车使用制度》等。有了好制度还要认真执行,用制度管好人和车,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进而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打好了基础。三是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全程监督。按照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建设,全面推进运行保障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除涉及特殊需要的车辆外,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实现了市域公务用车信息一张网和平台内用车申请、调度、使用、结算、更新购置等一站式高效管理。四是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的完好和优越的性能,是确保安全行车的重要前提之一。我们切实抓好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驾驶员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提高车辆维护保养能力。以此次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安全轮训暨隐患大排查工作为契机,明确公务车辆隐患排查事项,参照专业维修全车检查项目,进一步提高驾驶员日常车辆隐患排查能力,增强驾驶员公务车辆安全驾驶意识。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市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相关部门分批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对自查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坚决移交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对专项治理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从严从重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公开通报曝光。通过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使公务用车在公务活动中更加安全、可靠、服务到位。
本文标题: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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