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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用新思想引领推动民政工作,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上心,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本人虽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各类讲话精神,但学习不全面、不持续、不深入,存在不求甚解的现象,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执行学习计划,学习形式单一,没有带头围绕学习内容进行深入思考,没有督促干部职工交流发言,更没有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贯彻研讨,存在学习“碎片化”现象。本人在学用结合上也存在一定差距。如在谋划百姓的“身后事”方面,殡仪馆火化车间建设作为十三五既定任务,直到2023年7月28日才正式开工。面对东部新城建设迁坟的供需矛盾,本人提前研判不够,导致面临困难时,才仓促应对。如在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解决问题方面。近三年来,我单位相继出现失泄密隐患,作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我没有第一时间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和堵塞制度漏洞,日常监督力度也有所欠缺。这些现象充分说明本人在学习方面还停留在粗浅的阶段,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提高站位,加以整改。二是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不到位,谋划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有差距。本人自上任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市县相关要求,主动服务群众,呼应群众关切,在完善主动发现救助帮扶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纰漏。例如:在社会救助方面,我没有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常常以会议较多为理由,疏于一线调研、疏于政策宣传,疏于带头下访接访,导致兜底保障不精准、部分困难对象受助不及时而信访、越级上访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养老服务方面,我忽略了养老服务“软件”的建设,对全县的社会养老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打造敬老文化,发展银发经济上缺乏深入的思考,对养老服务阵地作用发挥缺乏有力考核,从而导致县域的养老事业仅处在“保基本、兜底线”的低端供给水平。在殡葬改革方面,我受经验思维影响,片面地认为民政领域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对殡葬执法思考较少,推动部署不够有力,在殡葬服务领域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间接导致活人墓等问题被巡察发现。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本人创新意识不足,尤其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上,对于如何扩大“院落制、连心桥、廊桥故事会”等创新成果上缺乏思考和实践,存在啃老本的现象,敢打敢拼的热情有所渐退,日常工作上仅仅满足于考核不扣分,按部就班完成任务,思想上有所滑坡。三是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重点工作推进需持续用力。总体上讲,本人能贯彻执行中央、市县的决策部署,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但在推进上级安排的部分重点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变通思维。例如,在市级下达区划地名勘界任务上,由于市级要求县级保障资金,而县级薄弱的财政难以支持,面对左右为难的情况,本人没有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而是想到了每年先完成考核任务,存在变通情形。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上,本人只想到了合规使用三公经费,却对如何把好编制源头管理,将过紧日子贯穿于局机关全部经济活动中思考不够。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作为局机关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本人存在甩手掌柜的行为,简单地将意识形态责任压给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的日常工作缺少过问和监督,从而出现2022年县民政局因信息发布出现严重表述错误被县政府通报的问题。在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上。本人虽然做到了每次党组会对安全生产有要求有部署,对民政服务机构的食品安全、人员管理关注不够,对部署落实情况缺乏闭环管理,对日常监管缺乏精细化管理,间接导致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走失的问题。(二)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本人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责任不到位的情况,日常工作上仍然是重业务轻党建,因此,上任两年多来,专题部署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极少,也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每半年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进行专题研判。在争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上,本人虽然每次能够主动督促办公室同派驻纪检组取得联系,争取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但由于事先缺乏规划,加之各种会议交错,派驻纪检组实际列席会议次数未能做到全覆盖。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本人仅仅对自己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能够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实物的现象,但对本人上任以前的情况简单地用信任代替了监督,没有及时清理了解相关情况,直到上任2年被巡察发现反馈后才得知,存在后知后觉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说到底还是本人在面对新形势时警惕性不高,政治上仍然存在不够成熟、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差、忧党为党的意识不足的问题。二是从严从实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本人在主持民政工作以来,虽然对民政局的科室文件报送、拟文发文、问题台账管理、会议记录管理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机关科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然不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上仍有差距。例如:报送文稿雷同抄袭、发文文号紊乱、社会组织台账错误频出等现象依旧存在,尤其党组会议记录上,每次结束应由本人签字确认,本人作为直接责任人,有时未及时履行责任;在推进放管服工作中,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领导履行责任情况缺少过问,对放管服工作人员缺少关爱,没有做到每半年听取一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这些方面都说明本人在主持民政工作时对具体工作的虽然做了制度的约束,但在监督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从而出现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情况。三是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管控不力。在全局的党风廉政工作方面,我对干部虽然经常提醒嘱咐,但是真正的红脸出汗、追责问责却是少之又少,管理干部宽松软,说得多、做得少。尤其在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整治“四风”问题方面,清理和整改效果仅仅存在现象层面,没有督促下属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登记等方面建章立制、用制度约束人,也没有做到常态化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整体来说,本人对下属事业单位“四风”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从而导致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支出、固定资产管理、收费、采购、出入库等环节风险频出。(三)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方面一是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有薄弱环节。本人作为局党组书记,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上有差距,对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全过程不求甚解,对民主集中制的细节质量要求不高,面对党组会中,临时增加议题的现象,本着“节约时间怕麻烦”的错误思想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部分决策没有充分收集建议意见,部分中层干部选拔、干部职工晋升程序也因此有瑕疵,在带头规范程序上存在一定偏差。除此之外,作为主要领导,我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理解有偏差,没有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机关支部的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虽然是事出有因,确因临时县级会议交叉而未能参加,但归根结底,也是提前沟通不够、规划不力,思想上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识不够所致。二是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作为局党组书记,我习惯性让分管领导统筹机关支部建设管理工作,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导致支部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党建与民政工作衔接不对等,对业务层面的党建认识不够,致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差距,如全县151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仅有14个。机关支部工作开展也不规范,一些规定动作,如党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尤其在上党课方面,我存在完成任务的想法,没有利用党课去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课的内容也是老旧一套,教条地讲党风廉政建设、讲党章,对一些创新性的内容讲的少,未能做到与时俱进。除此之外,还存在支部阵地建设滞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占比较少、党员教育管理有纰漏、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这些充分说明本人在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存在差距。三是上轮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本人对巡察整改的重视不够,认识有偏差,尤其在上级巡察的对照检查整改中,片面地只关注与民政有关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缺乏举一反三的觉悟,从而导致对部分上级巡察对照认领整改的研究不够仔细。除此之外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本人也是用信任代替了监督,心想着上一轮巡察已经多次检查和回头看,应该不会有问题,正是这种错误的思维,才导致局党组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传导压力不够,并在本次巡察整改中继续成为问题。这些巡察整改、审计反馈工作的落实不力,都是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我,重视不够、措施不多,担当作为有差距的直接表现。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通过认真剖析,我深刻认识到,查摆出来的这些问题,主要还是根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不够,认为主要对大政方针上关于民政方面的学好就行了,其他与民政关联度较小的就进行跳跃式学习或走马观花的学习,因此,对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不够系统。二是总是以工作繁忙为缘由,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三是由于年龄的增长,对学习的开展有畏难情绪。四是存在经验主义,认为学习是理论方面的东西,看看记记就好了,工作还是得靠经验,存在因循守旧的情况。(二)未能充分发挥党性修养的表率作用。做了多年的领导干部,自认为党性修养已经炉火纯青了,没有意识到党性修养要坚持不断地自觉加强,对党性锻炼要求不高,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强,言行举止率先垂范做得不够,对一些不良作风缺乏坚决抵制和纠正的勇气。(三)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随着退休时间的临近,惰性心理也有所萌发,加上几十年来工作经验的积累,习惯用以往的经验解决今天的问题,遇到困难时,寻求的不是逢山开道而是迂回绕道,工作按部就班、求稳怕变;在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常已完成达标自喜,不能以高标准自励;有时做工作顾虑太多,导致好的思路和想法没有充分实践,这些在实质上都是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四)执行纪律不够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我的纪律意识还是树得还不够牢固,自认为一些小事不必上纲上线,存在一些“好人主义”,致使一些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对党员干部在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上有所放松,对执行纪律和规矩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严格的督促检查。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强化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本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并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上下狠功夫,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民政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精神内涵,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政治表态中、从工作实际中时刻体现“两个维护”。(二)强化政治担当,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实工夫。本人将从忠诚履职、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再次深刻认识做好当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履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保障百姓“身后事”上持续用心,在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上持续用情,在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下决心、花大力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努力使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更有幸福感、获得感。(三)强化队伍建设,紧跟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本人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制度执行,着力解决“三会一课”不规范、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以更积极的姿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单位职工严格管理、真心关怀,不断激发单位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和信心。并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高效合理地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发挥老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敢担当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四)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本人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原则带领局党组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抓敢管,全面加强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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