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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聘用合同样例5篇合同是现在必不可少的一个东西,它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先经过双方的协商。在签订好了适合自己的合同范本之后,可以更好的约束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您目前是否在寻找相关的合同呢?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运输公司聘用合同样例5篇”,欢迎参考下载,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供销合同篇【第一篇】代销人:出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1、代销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2、代销总量为公斤,代销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第二条:收购价格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代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第三条:质量要求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第四条:结算方式1、代销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出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2、代销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日支付货款,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五条:检验方式1、代销人负责对出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2、代销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4、出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代销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1、本合同履行地为;2、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第九条:违约责任1、代销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出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销人承担。2、代销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出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3、出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出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代销人不予收购,由此给代销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售人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销合同篇【第二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1.产品的数量:2.产品价格见附表。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不足500m2需甲方自提)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10天通知乙方)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订单正式下达之后七个工作日开始送货。(规定送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实际交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2.单规不足500m2时需加普板费300元,最小起订量为100m2。3.货款的结算: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财务对账,次月1-10号内支付货款。第六条验收方式及标准:每次到后进行质量的验收,质量标准以甲乙封样为准。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2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名订单号、运单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或、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3.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的罚款。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销合同篇【第三篇】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第一条商品质量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的商品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证质量,如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第二条订货及交货方式1、甲方订货时,需4天将所需种类、规格及数量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2、乙方把甲方所要物品送到单位。第三条数量及质量验收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产品规格及数量。第四条结算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帐。第五条:合同生效日期及期限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六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签约方各执壹份为凭。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销合同篇【第四篇】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采购和供货1、合作经营品类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应在甲方登记其将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单。由此产生的录入成本由供货商予以支付。3、乙方须保证其代理商品的各种证件及生产厂家的各种证件齐全,并将复印件交至采购部备案。4、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随时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采购订单进行供货。如乙方交货过量或交货不足,或延期交货,甲方均有权拒收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运送货物。5、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如乙方无法按期供货,应于收到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该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6、乙方如对其经营的商品持续间断三个月未供货者,甲方有权删除该商品所有信息。二、验收1、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2、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杂货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10%承担违约金;百货和生鲜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承担违约金;三、价格1、乙方所供商品价格表必须由生产厂家盖章方可有效。2、乙方若提高供货价格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并以厂方正式调价单(加盖红章,复印无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要货需求,不得擅自减少。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的销售价格。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如发现乙方给予的商品价格高于他人,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已经采购的货物,包括已销售商品乙方必须退补差价。并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四、标价、展示及陈列1、乙方应对其所供商品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的条形码标注,乙方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并且所发生的销售价差损失,乙方亦应无条件予以补足。2、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商品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甲方代为清场及撤样,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4、乙方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等)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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