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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截止11月5日,腾冲市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06天,其中:优为198天,良为102天,轻度污染6天,优良天数比率为98%。细颗粒物(PM2.5)16微克/立方米。二是水污染防治:3个国控、5个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乡镇级和3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截至11月5日,我市18个废渣堆存点均通过县、市级验收,已做好迎接省级抽查验收准备;腾冲市3家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家(恒丰矿业),正在开展调查2家(明光矿业、晨光云麻生物);完成27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完成44个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完成144个点位布设和首次采样;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均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1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94%。委托云南利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腾冲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市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申报第一批试点县。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13个。2023年未发生较大(Ⅲ级)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1.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4次,拍摄警示片1个,形成问题清单5份,整改建议5份。2.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一是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强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争当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9月7日,编制印发了《腾冲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二是积极配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生态系统管理伙伴计划、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实施“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可持续农业和食品系统项目”。三是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责。截至目前,“绿盾2020”反馈问题已完成172个点位和4个石材加工片区验收销号,正在加紧7个点位和2个石材加工片区整改。3.强化环境监管与服务。一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截止11月6日,共指导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127个,受理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4个,审核确定46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二是环境执法力度有效落实。加强重点污染企业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对“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中75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企业42家,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1件,处罚金额191万元,在办案件5件。督促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58家,备案58家。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6件,受理146件,办结143件,办结率98%。4.全力推进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检查交办问题整改。腾冲市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共13大类1235个(件)。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154个,整改完成率为93.44%。5.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工作,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腾冲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评估报告》、指导档案材料的收集与整理等相关复核评估技术服务。全面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评估网上填报,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了网上上报工作,待生态环境厅复核通过。6.核与辐射环境管理监管。一是我市共有核与辐射利用技术单位47家(医疗机构46家、企业1家),均取得了核辐射安全许可证。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核技术利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年内共督促4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核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有关管理台账。二是配合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381云南地㓎采铀科研实验基地退役治理工程辐射环境安全进行例行检查,通过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对照检查情况逐项整改完善。7.着力谋划项目申报。正在优化修改腾冲市龙川江中上游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融合EOD项目,计划投资18.09亿元。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上报(拟申报)中央项目库项目5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11个,总投资73023.73万元,拟申报资金支持18999.38万元。二、存在问题和困难(一)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压力较大。一是水质改善情况不稳定,2023年4月龙川江蓝藻爆发,8月,江南省控断面、凉亭桥省控断面水质较7月份下降1个类别(为Ⅲ类,主要影响因子是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说明虽然通过前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仍不稳定,水质改善工作任重道远。二是大气扬尘源头治理压力大,今年已出现6天轻度污染,细颗粒物(PM2.5)基本保持在1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14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已无法完成。(二)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均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谋划经费紧缺,且无力安排专项治理资金,难以完成治理任务。三、2024年工作计划(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巩固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抓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力度,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继续保持100%,国控、省控断面无劣Ⅴ类水体。继续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实施,完成乡镇水源地“立”和“治”相关工作。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成因排查,做好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排查后续工作;做好尾矿库汛期排查、地下水等例行性监测,筹划废渣堆存点整治“回头看”。(二)坚决扛实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推进整改。对照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对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确保每一个问题不择不扣压实责任整改到位。(三)筑牢生物生态安全屏障。跟踪落实好《腾冲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25年)》《腾冲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加大对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力度,为全面筑牢西南安全屏障奠定基础。(四)再接再厉抓实创建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继续申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省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县(市、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并加强与省环科院沟通协调,确保通过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五)继续谋划好项目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结合腾冲实际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并向上申报。目前正在谋划2024年中央库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26714.36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14028.38万元;省对下项目10个,项目总投资46114.37万元,拟申请省级资金4776万元;融资类项目(EOD)2个,总投资约463251.88万元。对项目谋划、申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规划审核入库等问题,积极向上汇报请示,确保项目管理合法、合规、高效。
本文标题: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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