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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试卷更新,请关注公众号:gwyeasy(公务员考试挺简单),一个上岸考生分享经验和答疑的平台。-1-2018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下半年)(解析)1、本题考查政治常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A项错误,中共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B项正确,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这是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的基础。C项错误,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D项错误,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可见,“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故“已经成功跨越了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表述错误。故正确答案为B。2、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故每届任期五年表述错误。C项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D项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说明】根据最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3、本题考查政治常识。A项正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B项正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C项错误,《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故选项中“五人以上”表述错误。D项正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4、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可见,监察机关对行贿和受贿的行为均可以进行调查。B项正确,“两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关于“调查措施”中的第三项,即“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在《监察法》中,对留置的审批获取试卷更新,请关注公众号:gwyeasy(公务员考试挺简单),一个上岸考生分享经验和答疑的平台。-2-程序、适用对象、使用条件、措施采取的时限等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甚至对调查过程的安全、医疗保障等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对于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意义。C项正确,根据《监察法》第四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以,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D项错误,根据《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因此,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的是政务处分决定而非政纪处分决定。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5、本题考查经济常识。A项正确,显性成本是指厂商在生产要素市场上购买或租用他人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实际支出,例如支付的生产费用、工资费用等,所以工资属于显性成本。B项正确,固定成本是指成本总额在一定时期和一定业务量范围内,不受业务量增减变动影响而能保持不变的成本。例如机器折旧、房屋租金等,所以办公室租金属于固定成本。C项错误,可变成本是指成本随着产量的变动而产生变化的项目成本,主要指原材料、燃料等。企业管理费用不是生产要素,不会随着产量的变动而产生变化,因此不属于可变成本。D项正确,隐性成本指的是厂商自己所拥有的且被用于自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那些生产要素的报酬,如机械设备的折旧费,因此固定设备折旧费属于隐性成本。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6、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A项正确,张某是该公司的员工,与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其和公司之间发生的因加班工资报酬问题所产生的争议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B项错误,王某是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其与公司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王某和公司之间因加班费产生的争议并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整的劳动争议,不能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C项错误,赵某和护工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护工与赵某之间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能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D项错误,年终分红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不能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故正确答案为A。7、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故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人员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所以,A项中甲委托其妻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无效。B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所以,B项中乙口述遗嘱,由其孙子记录,乙签字认可的遗嘱无效。C项错误,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C项中丙未签名的遗嘱无效。D项正确,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丁遭遇车祸属于危急情况,临死前立下口头遗嘱,由两名符合要求的遗嘱见证人在场证明,这种情况属于有效的口头遗嘱。故正确答案为D。8、本题主要考查人文常识。《三十六计》或称“三十六策”,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语源于南北朝,成书于明清。它是根据我国古代卓越的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兵书,是中华民族悠久文化遗产之一。A项错误,“反戈一击”比喻掉转头来反对自己原来所属的或拥护的一方,不属于“三十六计”。其出自《尚书·武成》:“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明代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十七回写道:“吾与杨将军反戈击之。但看火起为号,温侯以后相应可也。”获取试卷更新,请关注公众号:gwyeasy(公务员考试挺简单),一个上岸考生分享经验和答疑的平台。-3-B项正确,“声东击西”属于“三十六计”中的“胜战计”,指造成要攻打东边的声势,实际上却攻打西边,使敌人产生错觉的一种出奇制胜战术,它以假动作欺敌,掩护主力在第一时间击其要害。C项正确,“暗度陈仓”属于“三十六计”中的“敌战计”,指将真实的意图隐藏在表面的行动背后,用明显的行动迷惑对方,使敌人产生错觉,并忽略自己的真实意图,以达到军事上的出奇制胜。D项正确,“调虎离山”属于“三十六计”中的“攻战计”,指如果敌方占据了有利的地势,并且兵力众多,这时我方应把敌人引出坚固的据点,或者把敌人引入对我方有利的地区,才可以取胜。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9、A项错误,拉萨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位于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地势由东向西倾斜,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中心,也是藏传佛教圣地,有“日光城”之美称,海拔3650米。而昆明位于云南省中部,是云南省的省会。是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乃至中东、南欧、非洲的前沿和门户,具有“东连黔桂通沿海,北经川渝进中原,南下越老达泰柬,西接缅甸连印巴”的独特区位优势。市域地处云贵高原,总体地势北部高,南部低,由北向南呈阶梯状逐渐降低。昆明市中心海拔约1891m,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500~2800m之间。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乌鲁木齐市,简称乌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天山中段北麓、准格尔盆地南缘,西部和东部与昌吉回族自治州接壤,南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邻,东南部与吐鲁番地区交界,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是全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中心。所以,B项正确。C项错误,武汉是湖北省的省会城市,位于长江、汉水的交汇处。自古以来,长江就是我国东西运输的大动脉,有“黄金水道”之称。而淮河位于中国东部,介于长江与黄河之间,发源于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西部的桐柏山主峰太白顶西北侧河谷,干流流经河南、安徽、江苏三省。所以,C项错误。D项错误,地球自西向东自转,所以越靠东,越早看到日出。杭州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因此看到日出要早。经度表示东西位置,而纬度表示南北位置。因此杭州日出时间早于太原是因为其经度靠东,与纬度无关。故正确答案为B。10、本题考查科技常识。A项正确,汽车车灯主要起照明、警示作用,因此光传播中若越不容易被散射、传播距离越远,照明和警示效果越好。可见光光波越长,越不容易被散射。黄色光波长仅次于红、橙光,具有较强的穿透作用。同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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