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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关于实施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实施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1各部门: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间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既有的作息、考勤相关制度,现将出勤制度有关事项重申如下:一、出勤、迟到、早退、会客及外出1、员工每周工作6天,每周日为定休日。法定假日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准。如定休日与法定假日在同一日时,不另行补假。2、员工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所有人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出勤。3、根据指纹考勤记录月度累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次;累计11—20分钟,罚款20元/次;累计21—31分钟,罚款30元/次;累计31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4、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外出,需提前在前台认真、仔细填写《外勤单》并报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后呈总经理批准。如未获批准擅自外出将视为旷工。5、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会客,但有特别事情经所属主管许可者不在此限。二、加班1、每个岗位人员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不产生加班。凡部门主管及经理以上的'员工,一律没有加班及超时工作之概念。2、部门加班必须由部门主管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对于有效加班(核对员工指纹考勤记录或外出登记记录),公司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3、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确实需要加班,但又不能提前书面申请的,部门主管必须在当月底前核算完毕,逾期将视为员工自动放弃。三、请假1、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假表》,由相关部门审批后至人力资源部存档,未向公司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工。2、员工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者,应电话向经所属部门主管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后立即知会人力资源部,回公司销假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如延期不办者视为旷工。3、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15天。超过15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6、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当月全勤奖都将被扣除,年终奖也按比例扣除。7、试用期内员工,一月内请假不得超过一天。8、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9、事假的审批权限,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下的,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普通员工请假3日以上|(含三天)或职能部门的员工、部门经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的,逐级上报,并由总经理批准。10、请假时间最小计算单位为小时。未向公司请假而缺勤者视为旷工,旷工按日薪的3倍扣薪(即扣薪=日薪×旷工天数×3倍)。四、奖惩1、建立考勤情况通报制,每月初人力资源部通报上月考勤情况。2、全月出满勤者,公司将发全勤奖;未出满勤(含学习、开会、劳动等请假)或月内有迟到、早退的,取消当月全勤奖。3、被安排参加内部培训的员工,需暗示按点参加培训,并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旷课。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培训组织人员在签到表上著名请假。如未请假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场将视为旷课,旷课一次除罚款20元外,给与记小过一次。4、一月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8日以上者(保安热暖1个月内旷工1日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3日以上),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与当事人补偿金及赔偿金。5、考勤记录材料,与绩效工资挂钩。6、到假不归或不假外出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报总经理室根据相关规定处理。五、本通知至公布之日起执行。行政人事部20xx年xx月xx日实施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2为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行为,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员工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1.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办事时,应在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实际到岗时间、回岗时在“实际到岗时间”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同时由前台工作人员签字证明。2.“预计返回时间”不能确定的填写“不确定”。3.预计外出后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返回的在“预计返回时间”栏注明“不返回”,并在备注栏简明说明原因。4.“员工外出登记表”应由本人填写和签名,不得代替。5.外出前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方可外出,返回后要及时填写返回时间。填写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记录,对当事人罚款10元。(特殊情况,不能填写此表的要电话通知办公室人员做外出记录。6.员工外出登记表是每月考勤中的一部分,同时作为财务月末计算工资单的依据,记录不全的'视为无效记录,不得计算考勤。20xx年12月27日xxx实施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3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工作需要须亲自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特此制定本制度,作为外出之联系及考勤管理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填写要求:1、员工临时外出办事时,应填写《人员外出登记表》,并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归岗时间。2、“外出登记表”应由本人填写和签名,不得代替。二、内容:1、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2、办事员工需严格按照外出办事登记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3、外出办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4、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将由个人承担责任。5、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6、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事,但若有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处理,须经行政主管同意,并报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三、违反规定处罚:1、未按规定登记外出办公事,按每次罚款20元计算,在当月工资中扣除;2、回公司后忘记销假的,由人事管理人员提醒其销假;每次罚款2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3、如未办理外出登记手续私自外出办理私事,被发现按旷工处理,按每小时罚款50元计算,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本文标题:关于实施外出办事登记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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