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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问题清单、主题教育阶段性总结汇报3篇2篇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问题清单供借鉴我局高度重视“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的开展,先后召开了党组会、局务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和学习,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昌为组长的“转作风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努力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创新、亲民”财政形象的目标要求,我局全面梳理查找了目前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一、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照我局“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安排,全局各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先后对照“行为最规范、办事最高效、运转最透明、群众最满意”的标准,全面查找了当前部门和个人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一)单位层面。(1)存在问题。按照局党组会议要求和我局“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安排,全局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了本部门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办事流程不够透明,环节过于复杂,加上跟踪督办不到位,影响了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效能;二是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在一些具体事务的处理上,不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常使一些工作卡在某一个环节上;三是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纪律较松散,时间观念差,上下班不准时,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办私事等现象时有发生。(2)整改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周昌局长要求全局上下要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充分吸取教训,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和提效增速工作计划。如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过整合业务科室、优化流程细节、升级体系文件、改进沟通方式、创新信息化手段来提升服务质效。如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通过建立督办制度、梳理工作流程、加强中介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加强专业积累等措施来提升工作效能。又如采监办重新修订了《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内部工作规范》,经建科制订了《关于补充拨款申请资料的通知》、《关于补充拨款申请资料的催交通知》,预算科研究出台了《关于实施开源节流防范财政风险的通知》等相关措施。此外,还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实行考勤制度,建立病假、休假备案制等方式强化内部管理。(二)个人层面。(1)存在问题。紧密联系个人实际,通过个人查、同事提、领导点、互相帮的方式,认真查摆个人存在的问题。通过查摆、挖掘,归纳起来,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大局意识不强,片面讲程序、讲规定,没有积极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延误了工作实效;二是部分干部服务意识不够,推诿、扯皮现象屡禁不止,为群众服务缺乏足够的热情、耐心;三是责任意识不足,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对重大事项跟踪督办的责任心有待加强;四是部分干部思想解放不够,进取精神不强,创新意识不浓,导致思想保守,无进取意识。五是对理论学习重视还不够,凭经验办事,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理论学习抓得时紧时松。六是部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需要加强,在具体工作中,少数同志可能存在着执法不严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整改措施。针对个人查找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坚持从教育入手,真正做到教育常态化,警示常提醒。一是通过内网OA系统以便笺、转文批注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良苗头倾向予以提醒警示。二是充分发挥网络快捷、全面、方便等优点,将系统内外有关违规等反面典型材料及时发送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确保人人受到教育。三是邀请市委党校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对国情、市情和业务知识作报告,同时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四是结合创建幸福村居等日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下基层,进一步了解基层群众的需要和期盼,从不同的角色引导大家转变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二、完善内部管理,再造工作流程(一)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规范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的实施细则》,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为规范内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具体岗位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年终要对每个岗位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议。二是实行AB岗工作制,每个岗位都应设置AB岗,AB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在门户网站和办事窗口等处公布相关工作的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办理时效等资料,方便群众了解和索取。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位接受来电、来信、来访的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必须礼貌待人、耐心解释,并负责将来电、来信、来访情况及时交具体经办人员,不能明确具体经办人的要报请单位研定,不得以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本人工作职责为由直接拒绝提供服务。五是实行限时办结制,根据我局目前工作实际梳理优化各岗位工作流程,明确办理程序以及办结时限。六是建立应急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应急资金要特事特办,迅速拨付,严禁拖延。七是落实八项规定制,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及公务员年度考核范围。八是建立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对机关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追究其相应责任。(二)加强有机衔接,精简工作流程。根据财政部门业务范围广、资金项目多、资金性质有别、政策要求不同、管理程序差异的特点,从项目、依据、资金、管理入手,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需提供的资料等内容逐一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实施业务工作流程的优化与再造,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一方面,将业务流程与具体岗位紧密结合,即将岗位工作程序和办理时间等相关内容在流程图中予以设置和固化,使岗位职责的履行更加清晰,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对绝大部分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与规范,特别是对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资金审批、资金拨付和公文办理等重要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优化和再造,真正实现了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与此同时,在制定一般工作流程的同时,还设计了应急工作流程,积极应对重要事项、突发性事件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转。现重新拟定的《珠海市财政局业务流程指南》已经成形,各项工作流程已经得到优化,办结时间也大大压缩。2篇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问题清单供借鉴自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全体干职工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对照日常工作实际,反思了干部在集中整治工作9个作风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并进行了分析,找准了原因,制订了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就整改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了县防震减灾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整改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负责全面抓好整改工作,并指定了分管领导和专人具体负责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了层层分工抓落实。二、集中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5月中旬,我局组织全体干职召开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整改阶段会议,针对全局问题清单和干部个人问题清单,不断深入反思,找准原因,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县防震减灾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整改方案》,交于作风整治办备案,督促全局干部狠抓落实。三、对照时间节点、跟进整改进度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干部个人,主要领导总抓单位整体的分工责任制,不断针对整改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对照整改工作实际进行层层跟进,督促每个工作措施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四、层层背书、落实销号制度9月中下旬,我局组织全体干职召开了整改工作销号会议,采取签字背书制度,逐层审核整改工作清单,对已完成的整改条目进行销号签字,还在进行中的整改条目严格按未完成进行标记,并继续跟进落实。整改阶段清单已上交至作风整治办审定,切实按要求抓好了整改阶段中心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供借鉴根据委机关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组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一、2023年工作总结(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开展各级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聚焦“三新一高”、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乡村振兴、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用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责任清单,结合清单任务定期召开专项监督调度会、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专项监督调度会议10次,开展监督检查20次,发现问题30个,制发监督提示函40份,现场督促整改问题30个。二是高标准建设政治监督活页。将政治监督活页建设与政治生态调研相结合,通过对5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对20名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定期会商研判、定期反馈问题、下发提醒函等形式,督促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政档案,建立驻在部门单位线上线下活页和20名副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掌握驻在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及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紧盯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以清单形式明确,通过加强监督推进,倒逼党委(党组)种好责任田;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分的重要依据。全年参加“三重一大”党组会20次,审核报备资料20项,累计发现问题20个,约谈20人次。四是督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把督促落实“第一议题”作为“小切口”,督促会前列出“第一议题”、会中真学细学并提出落实举措、会后及时跟进落实。全年共督促驻在部门单位落实“第一议题”18次,督促开展研讨交流18次。(二)延伸监督“探头”,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全程化开展嵌入式监督。全程参加“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全年参加有关会议36次,发现“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36个并督促整改落实;全程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民主生活会,与驻在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参加有关会议10次,现场提出意见建议25条。二是创新性开展驻点式监督。根据委机关关于开展驻点监督的意见要求,围绕“驻点+”规定动作、“驻点+”专项动作、“驻点+”自选动作创新开展监督,先后对5个驻在部门单位开展集中式驻点监督,为驻在部门单位讲廉政党课10场次、受教育人数200人次;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5次,查阅资料50份,个别谈话30人次,对发现的30个问题逐单位书面反馈,就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召开会议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制发规范提醒10份。三是精准化开展下沉式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驻在部门职能特点精准选题下沉监督,针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三新一高”、营商环境、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下沉式监督10次,提出意见建议30个,进一步放大了监督效应,提升了监督效果。四是探索开展智慧式监督。充分运用驻在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智慧式监督。如,在开展粮食安全下沉式监督时,运用粮食动态监管系统查看粮库情况,有效提高了监督效率和质量。(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10件,受理问题线索20件,处置问题线索30件。其中,谈话函询20件、初步核实20件、直接了结10件,给予澄清正名10人、给予组织措施10人,转立案3件,结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制发纪律检查建议10份,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0件,向案管室报告问题线索10件,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0件。二是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治病救人。在日常监督执纪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最大程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0人次,占40%;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30%;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2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10%,既坚持了“严”的主基调,又做到了“三个区分开来”,达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以案促改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针对日常案件处理中发现的突出问
本文标题: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个人问题清单、主题教育阶段性总结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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