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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 初中语文【7年级下】写作 文从字顺3
写作训练要求:写作文时能够做到文字通顺,能恰当用词,做到句与句之间顺从畅达。什么叫“文从字顺”?“文从字顺”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字通顺。它的意思应该是两个方面的:一方面它应该用词恰当、妥贴,所用的词语能够准确表达作者心里所想及所感,使读者读后的感受与作者企望表达的意念完全一致;另一方面它体现在句与句之间的顺从畅达,文气贯通,能很好地把作者的思想感情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地表达出来,没有任何含混、错乱和别扭之处。训练:(1)爷爷是一个非常简朴的人。此句有无毛病?简朴不等于俭朴。简单和朴素更不能缩简为“简朴”。(2)干了一天的活,真是胳膊疼腰酸。此句是否符合语言习惯?此句有无毛病?讨论,指出毛病并改正。不符合,习惯上说“腰酸胳膊疼”。同时也有韵律。(3)全班同学基本上都来了。此句有无毛病?讨论,指出毛病并改正。“基本上”是概数,表示不完全,“都”则指全称矛盾。(4)把下列词语按合理顺序组合为一句话。a.二十多年教学经验;b.一个;c.她是;d.有着;e.著名的;f.教练;g.游泳怎样做到文字通顺?字词使用的准确恰当。句子连贯,文笔通畅。何为语感?语感所包含的内容有哪些?语感是对语言的感觉感知能力。包含的内容有:通顺、连贯,有分寸(准确),有韵律。怎样培养语感?最重要的是培养自己对语言的敏锐的感觉,即良好的语感。良好的语感包含通顺感、连贯感、分寸感和韵律感。它在写作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经听和读的反复熏染而逐渐形成的。因此,我们在平时的语文学习中,应该注意养成下列习惯:(1)读的习惯:要学会朗诵,经常朗读;(2)听的习惯:注意多听,听广播,听别人读文章,以强化读的效果;(3)积累的习惯:尽量丰富自己的语汇,确切掌握词语的含义,并懂得一点语法,平时说话也注意不出错误。(4)检查的习惯:在作文写完之后,要注意检查,自己出声地读一读,看有没有拗口的地方;也请别人来读一读,让自己听听有没有含混不清的地方;然后,再对自己觉得别扭的地方作一些检查,既检查语言材料--语汇,看其搭配、词性、色彩等,也检查语言的组织形式--语法,看其结构、成分、语序等。(5)还要注意书写、行款、标点。字要写工整,不写错别字,对文章的行款格式清楚且正确,能够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美文赏析:1、从未见过开得这样盛的藤萝,只见一片辉煌的淡紫色,像一条瀑布,从空中垂下,不见其发端,也不见其终极。只是深深浅浅的紫,仿佛在流动,在欢笑,在不停地生长。紫色的大条幅上,泛着点点银光,就像迸溅的水花。仔细看时,才知那是每一朵紫花中的最浅谈的部分,在和阳光互相挑逗。——宗璞《紫藤萝瀑布》2、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我抚摸了一下那小小的紫色的花舱,那里满装生命的酒酿,它张满了帆,在这闪光的花的河流上航行。它是万花中的一朵,也正是由每一个一朵,组成了万花灿烂的流动的瀑布。——宗璞《紫藤萝瀑布》3、草地的气候就是奇怪,明明是月朗星稀的好天气,忽然一阵冷风吹来,浓云像从平地上出来似的,霎时把天遮得严严的,接着,暴雨夹杂着栗子般大的冰雹,不分点地倾泻下来。——王愿坚《七根火柴》4、话就在这里停住了。卢进勇觉得自己的臂弯猛然沉了下去!他的眼睛模糊了。远处的树、近处的草、那湿漉漉的衣服、那双紧闭的眼睛……一切都像整个草地一样,雾蒙蒙的;只有那只手是清晰的,它高高地攀着,像一只路标,笔直地指向长征部队前进的方向……——王愿坚《七根火柴》佳作赏析:假如我是一片云假如我一片云,我就不会随着风儿乱飞,就让我静静地停在北大附中校园的天空上好了。我愿意从高高的地方好好凝视这校园。在某个晴朗的早晨,太阳欢欢喜喜地射出光华来,这时我就穿上金黄色的衣服,从从容容地走到天到空里。刚来上学的人们就会望着我说:“多好的早晨呀,你听校园里的小鸟叫得多好听,蓝天上那朝霞真好看!”阳光拥抱了我,刺透了我。我在朝阳中像被溶化。然而在傍晚的时候,我在校园西边的天空上留下长长的紫色足迹。同学们带着一天学业的收获,站在林荫道上望着我。他们会觉得我是美的,因为我不仅仅是一片云了,我是傍晚寂静的天空给这校园的神秘礼物。我会在新年之夜在大操场的上空飞过。我一定能看到一群浪漫的少年,点起蜡烛,弹着吉他,伴随着几点星光说说笑笑或者静默不语。他们看不清我,因为这是晚上,夜空里只有依稀的光能显得出我淡白的印迹。可我要对他们笑。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呢。我也会在他们开运动会的时候从大操场上面飞过。同学们欢呼着,呐喊着,喇叭里传出热烈的乐曲。我看着他们的热情劲头,也会兴奋起来的。这时我一定会看见气球和鸽子从操场飞上来,我该飘走了,这时校园上的天空真应是万里无云的。我将是怎样的一片云呀!反正我就是这样,我和这校园里的花朵、树木、小路都是联在一块儿的。我和周围的这片天空,不也正是校园的一部分吗?如果有一天,风将要把我吹走,我就会恋恋不舍,把自己凝成水滴。[评析]高尔基说过:“想象——这是赋予大自然的自发现象与事物以人的品质、感觉,甚至还有意图的能力”,也就是为了感情表达的需要,作者常常通过想象,熔情于物,变物为“人”。《假如我是一片云》,作者借助联想和想象的羽翼,将“云”变成“我”的化身。各种联想和想象都与作者的生活实践,思想认识,感情密切相关。附中生活体验是本文作者展开想象的依据,对附中深挚的热爱是他感情的酵母,丰富的想象是感情的酵母发酵而成。作者将自己学校生活体验,对学校的感情融注于“云”这一大自然现象中。描写中,抓住“云”飘忽变幻的特点,赋予了它生命和情感,从而抒发了自己对校园生活的热爱,依恋,对母校的热爱。因为借助想象,所以感情表达得既形象又生动。——摘自北大附中远程教育网青山秀水,再见啦离开那里已有一年半了,不知那里的一切都还好吗?噢,忘了告诉大家“那里”是哪里了,那里就是珠江三角洲的后花园--也就是我的第二故乡--清远。那里的一事一物,我至今记得十分清楚,毕竟,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几个年头啊!清远地处粤北山区,尽管它离广州很近,但经济远比不上深圳这样发达。不过,我还是十分喜欢那里,因为那里有山有水,自然景观可谓相当的不错啊!我很小的时候,不知道山,就常常幻想:山,是怎样的呢?很庆幸的是,后来搬到清远,我家阳台对面就有一座山。那山虽然不大,但景色甚好:树木丰茂,苍翠参天,花草丛生;鸟的叫声只有用“歌声”一词形容才准确……那时候,这座山是我们小毛孩子游戏的天堂。我们在那里笑着,跑着,嚷着,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甚是快乐,而且还有这美丽的景色陪伴着我们,更是令人喜欢。即使不玩游戏,光听那动听的“歌声”就足以令人心旷神怡的了。如果是用心体会的话,就有一种“飘”的感觉(就会感觉到灵魂似乎脱离了肉体,跟那“歌声”融合在一起,跟着“歌声”飞呀飞呀,一直飞到一个神秘的地方--内心深处。在那里,你不会感到烦燥,不会感到无聊,相反,你会真正感到安宁,心灵得到升华)。你仿佛正欣赏一幅立体的山水画,在听一首无声的交响乐,这种感觉用语言是无法表达的,只有亲身去体验过才知道。我爱那里的山,也爱那里的水。这水嘛,是珠江最大的支流--北江。这条江,既不大,也不小,江面有几十米宽;江水,说它深也不深,说它浅也不浅,最适合游泳,因此,每到夏天,江边随处都是游泳的人。在江的中央有一个小岛,那儿是高手去的地方,游到那里,就不可以再向彼岸游了,因为那里水流太急。但这并不是我喜欢它的重要之处,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景。--黄昏时分,你可以看到《秋天》里所描写的景象:江上飘着一叶叶扁舟,船头昏暗的灯光照在白天碧波荡漾的江面。船家披着蓑衣,用力地撑着归泊的小桨。远处,江边的吊脚楼上炊烟袅袅,像家人催促船家归家的亲切呼唤。……那景就像磁铁一样深深吸引着我久久不愿离去,连脚都不愿动一下,怕破坏了这和谐的画面。我深信,既使是一个多手多脚的人,在这诱人的画面前也会跟我一样,因为它太美了。故乡的一山一水,一景一色,在我眼中无不各具风韵。想当年,它们给我带来了多少快乐啊!它们陪伴着我,直至我离开清远。而且,我走的那天,心灵还感受到山野的呼唤:“再见啦!再见啦!”我突然感受到一种离别故乡的悲伤。我高兴而又遗憾地说了一句:“再见,亲爱的青山,秀水。再见啦!”作文训练参考题目:1、20年后的我2、我有一个心愿新世纪里,我最大的愿望是……在我的心目中,医院是最富有爱心的地方。那你护士阿姨会像母亲般给你关爱。医生妙手回春的医术能让你解除病痛,优美的环境,和谐的色调能使你焦躁的心情安静下来……秋末初冬,因季节的转换,不争气的我发起了高烧。爸爸妈妈用出租车把我送到那儿童医学中心。医院门口有一对石狮子,大理石照得出人影,周围一片粉红,花坛里的各色鲜花又给人几分温馨之感。然而挂号时,小窗子里传出的声音却是冷冰冰的,与这美丽而温馨的环境很不协调。好不容易进了诊断室,医生看见了我们,像是没看见似的,过了一会儿,她开门见山地问:什么病?那声音冷的能使人发抖。我心中产生了一个问号,如果我知道是什么病,还来医院干什么呢?这里的医院怎么没有往日在其他医院所见的给人安慰的笑容和令人感到亲切的语言?从进门到出门,我没有看到医生笑过,甚至可以说,他没有正视过我!我极为不满的回头看了一眼医生,心里直嘀咕:从表面看来,这所医院的时代气息倒是火热了,人的脸却是冰冷的了!医生要求我补液,我找到了床位躺下,过了好久,护士才来。她叫我过去扎针头。开始扎针了,只见护士阿姨扳起我的手背,在上面拍了几下,又做了消毒工作,她拿起针头,慢慢地扎进血管,可是没有回血,我的手又一个劲儿的疼,显然是把我的血管扎穿了。她又把针头拔出来,小手明显的肿了起来。本来就怕打针的我,此时,泪水只能在眼眶里打转。我心目中那明亮而温馨的医院,现在变的黑暗起来。真希望新世纪里的这所医院能变一个样,工作人员的心灵能像太阳一样火热!给有疾病的孩子更多的关爱……我真想再给你打一个电话上了中学,平时住在学校,见不到父母。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我一般不打电话回家。因为我觉得打电话既浪费时间,又没什么好说的,所以在过去的两年中,我有时一两个月都没给父母打过一次电话。初三开学的第二个星期,我原以为要开的周六补习班临时取消了,于是我拨通了爸爸的电话。“喂?”“爸,我们星期六不上课了,我星期五晚上回家。”“哦。”“……”“你星期五晚上要不要吃什么?”“随便。”“嗯。”“就这样啦,爸爸拜拜。”“嗯,拜拜。爸爸在电话中的语气是那么漫不经心,好像他的注意力正在手中的工作上。我们的电话在他平平淡淡的话语中只持续了十多秒就结束了,无味得很。周末刚回到家,与妈妈独处的时候,妈妈突然问:“你星期四那天给你爸打了电话,是吧?”“你整个星期不来电话,你爸天天说:‘泠儿怎么不来电话呢?’星期四你给爸打了电话后,他跟我唠叨了一晚上,兴奋得不得了。”“咦,妈妈怎么知道的?”我愣住了,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我的爸爸,他在我六岁以前的印象中,脾气不大好,也从不给我讲故事;六岁的时候,爸爸去了日本,一年才回来一次,后来他调回广州,我却又很快上了中学,住进学校。我的爸爸,他并不像妈妈一样和我亲昵,有时会看着一天天长高的我自嘲地说:“唉,爸爸真是老了!”我的爸爸,我竟没想到,在他平淡简单的话语背后,在他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在他内心深处,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那个爱顶嘴,爱惹他生气的女儿偶尔给他打的一个电话,竟会给他带来无比的快乐和激动!我可以想象到爸爸在挂上电话之后,是多么的兴奋,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告诉妈妈:“今天泠儿给我来了电话!”现在每当我在外面走过公用电话旁边,爸爸,我都想再给你打一个电话,不为什么,爸爸,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的女儿在惦念着你,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声:“爸爸,你好吗?”爸爸,我真想再给你打一个电话。点评:感人心者,莫先乎情。文中爸爸平静的表面下对女儿的爱,不用心是很难体会到的。作者用很平常很直白的语言写出了这份很深沉的感情。本文情感真挚,所记之事虽是生活中的平常之事,但经过作者用心体会其不平凡之处,让人读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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