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合同/协议 > 土地买卖合同精编5篇
好文供参考!1/16土地买卖合同精编5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土地买卖合同精编5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土地买卖合同1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威宁县海边村安置区,集体土地证号为:威集用(20xx)第X003号,土地使用权人:耿昆,使用权面积为300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该宗地四至:西至A205,东至A203,南至威双大道,北至广聚路。(注:该宗土地是由耿昆转让给马关志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赵正国所有。)二、转让方式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柒拾捌万陆仟元整(¥: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好文供参考!2/16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5、甲方需把原*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三、其他事宜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裁决。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好文供参考!3/16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证明人:证明人:年月日土地买卖合同2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所卖房屋是住宅楼一栋(四楼四间),砖混结构,坐落在台江县台拱镇秀眉东大道,革东冲320国道旁原龙氏酒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台国地土()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该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台房权证台江县字第(1999)1779号,现还在台江县信用社抵押贷款,房屋租给高铁民工住宿,于20xx年9月15日到期。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款及付款方式房屋成交价款为208万元。好文供参考!4/16付款方式:(1)于20xx年8月日,先预付定金20万元;(2)20xx年月日付88万元;(3)20xx年2月30日付100万元(春节前付清)。第四条****和其他具体状况的承诺1、甲方应当保证该****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该栋房屋原来的水电立户及设施属于乙方所有。3、房屋交付时间于20xx月3月10日前,甲方将房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交给乙方。4、乙方得证后,若乙方没有过户,拿我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去贷款或作其他用,甲方概不负责。5、房屋卖给乙方后属于乙方资产,由乙方随时转让或改造,甲方无权干涉,不论房屋改造或转让,过户、甲方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6、土地房屋转让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除国家**,天灾,不可抗力的,乙方不按期付清甲方房屋款,每天承担**金200元,甲方未按期交房,同上交纳乙方**金。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量解决。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好文供参考!5/16年月日土地买卖合同3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房屋买入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3.房屋买卖标的:_____(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中心”大厦内第___楼___室公寓房屋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路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年___月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年___月___日。(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4.房屋买卖价格:好文供参考!6/16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5.房屋的移交:(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1)“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好文供参考!7/16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金。7.房屋维修: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颁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好文供参考!8/16(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9.《上海“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10.过户手续办理:(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公证。(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11.争议解决条款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附件:立房屋买卖契约人:_____好文供参考!9/16甲方:上海____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法人**签章:法人**签章:日期:_____日期:_____地址: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_电话:_____土地买卖合同4在讨论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之前,首先对无效合同的概念加以说明。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性规定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⑴一方依欺诈、胁迫的**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性规定。最高**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确认合同效力,应当以*及其**好文供参考!10/16会制定的法律和*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有人认为,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无效观点的依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1、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性规定。由于《*******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要实现此类合同的目的,就必须使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与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但是在《*******土地管理法》里却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此处是指《*******土地管理法》)的**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由此就可以得出此类合同无效的结论。**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向农村扩展空间,许多“城市人”向郊区农民购买他们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但随着土地的升值、拆迁等因素带来的利益驱使卖方反好文供参考!11/16悔,于是,以买卖合同无效为诉讼请求向我院**的现象屡见不鲜。今年上半年,我院民一庭就受理了好几起这类案件。一方面是大量的供求市场与客观存在的交易行为,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必将使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被打破。另一方面,如认定交易行为有效,又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当事人将纠纷提交至**,**不能拒绝裁判,如何处理这一类纠纷,成为司法中的两难。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理由为: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性规定。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必然导致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而《土地管理法》中又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成为一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有效。理由为:1、虽然《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我国《**》第10条第4款后段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在整个这一条上,立法者是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作出了明确区分,逐款加以规定。所以,《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与《**》的立法宗旨相背离的,而基于“**好文供参考!12/16法优于下位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法》第78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
本文标题:土地买卖合同精编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3513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