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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整改方案详情【通用4篇】2023/X/XX三重一大整改方案【第一篇】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建设情况。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XX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二、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XX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三、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四、发现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的情况。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以上情况,特此报告。三重一大整改方案【第二篇】为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按照《全市烟草商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自查和复查工作方案》要求,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4月26日至5月3日对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自20XX年6月份以来,县局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是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工程立项等都是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烟叶基础设施、中层干部选聘上岗、选拔等事项上,党组、主任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的。三是坚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县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将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中层干部中,20XX年12月,提拔三名副站长,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四是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工程项目均严格按招投标方式进行。五是坚持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提拔干部实行任前谈话。促使他在走上新的岗位后把好廉洁自律的底线,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发扬党内民主,提高能力水平,加大权力制衡,降低廉政风险的一项重要制度,我们将通过这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检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重一大整改方案【第三篇】根据省邮政局《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监察函〔20xx〕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4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我局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自查情况(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自查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查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法和步骤,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分为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整改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四个阶段,确保自查工作有计划进行。(二)明确重点,对照落实在自查工作中,工作小组对我局XX年度重要材料和会议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范围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局文件附件内《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分类进行检查,包括会议纪要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整、程序是否符合等,对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从自查总体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在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划、检查、考核等工作,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格局,同业务经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落实、促检查、严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得以落实执行。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我们坚持每年年初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局风廉政责任书》,突出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双重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坚持把廉政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以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同时,还完善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坚持“每周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和“每月一次党组会议”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换工作意见,共同商量决策,凡是涉及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案、人事任免和奖惩,以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都经党组研究讨论通过。四是推进党务公开。XX年以来,根据区纪委党廉室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全党务公开二级目录,制作党务公开宣传栏,公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党费收缴、人事任免、党建制度、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等内容,推行制度上墙、打造阳光党务,建设良好的党内外沟通渠道,为营造和谐企业氛围提供政治保障。五是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每年定期汇报廉政情况,包括执行领导干部用车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六是坚持民主评议干部。我们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在每年的职代会上公布。二、需改进的方面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提高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2、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我局科学化管理水平。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确保新会邮政“三重一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三重一大整改方案【第四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5、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6、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人事变动等事项;9、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三)重要项目安排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实行局长负责制,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或联席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出席局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局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局务会扩大会由局长或书记确定邀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联席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三、集体决策规则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集体决策的程序1、相关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调研和专家论证报告等书面材料。2、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4、正式发文,付诸实施。5、年终,根据“三重一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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