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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表态发言5篇2023/X/XX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表态发言1为推进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目标,根据有关创建工作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下达给我局的创建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将桃江建设成为具有“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合理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国家卫生县城。二、工作任务按照工作职能和县创建指挥部工作安排,我局重点创建工作任务为:(一)单位内部文明、卫生管理;(二)落实责任路段“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三)基建秩序管理;(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五)饮用水卫生管理;(六)创建资料整理归档。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茂武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2、分解落实任务。将全年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责任落实到局属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详见附件)3、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每周至少安排二次日常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综合督查,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查摆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创建工作。4、兑现目标奖罚。建立创卫工作奖罚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严格问责,奖惩到位。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表态发言22022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占优”之年,是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灌南县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灌南县2022年20项创文重点工程项目》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住建局承担的各类点位整体升级、全面达标,高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二、工作目标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城市道路破损修复、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所站建设及提升行动和市容市貌提升行动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城市面貌井然有序、城市文明全面提升。三、行动项目(一)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行动1.完成居民小区(楼)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无堵塞和杂物堆放;完成楼道墙面粉刷出新,确保楼道内无蛛网,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采取疏导结合方式,因地制宜设置集中晾晒区,杜绝乱拉乱扯晾晒现象。(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2.完成居民小区(楼)道路路面硬化改造,及时修补道路坑洼、缺损,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完成小区楼道照明设施改造工作,确保装灯率(亮灯率)达100%;完成毁绿种菜清理、拆除违法搭建和规范占道经营。(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3.完成居民小区(楼)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4.完成居民小区(楼)的体育健身器材配备、检修工作,对现有居民小区损坏、锈蚀健身器材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5.完成居民小区(楼)“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完成居民小区(楼)等弱电管线“空中蜘蛛网”问题治理工作,及时更换居民小区内分属各通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的破损表箱盖、窨井盖等设施。(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指导基层单位按要求配备消火栓,及时处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完成居民小区(楼)车辆划线、有序停放等管理工作,采取探索45度角停车、微循环改造、车辆登记管理等形式,合理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7.完成所辖物管小区、商业区内所有区域、设施、工地等“小广告”清除和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8.完成居民小区、单体楼等统一增设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等,并及时做好维护清理,满足群众发布生活信息的正常需求。(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9.加强对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网格员的文明服务培训和管理;常态化开展文明引导和志愿服务,有场所、要挂牌;常态保持小区干净卫生整洁、文明有序有礼;对公益广告和各类指示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内容,并适时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二)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及配套设施修复提升行动1.完成城区人行道破损路面的修复工作,防止重复施工损坏路面。(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2.完成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修复、行道树补植工作;做好绿化带卫生保洁并长效保持;完成县城区主次干道景观小品的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园林所)3.完成县城区道路窨井盖、供电配电箱损坏设施的修复工作,同时督促各设施产权单位实施动态排查,按照城市家具建设标准全部修复到位。(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4.对在建工程(含在建道路、拆迁工地、在建小区、在建口袋公园等)设置闭环围挡、围挡内“四防”运行到位,围挡外创文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办、公用事业科、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建管处、园林所)5.完成排水设施和照明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露天排水沟渠,装灯率和完好率均达100%,亮灯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路灯所)(三)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点位的消防设施使用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摸排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四)志愿服务所站建设及提升行动1.政务大厅、窗口行业等主要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有志愿服务站点,要求有场地设施、有服务团队、有服务项目、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文化氛围。(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燃气办)2.创文入户宣传活动。各挂联单位对所负责的挂联社区(村)、居民小区,安排志愿者负责创文入户宣传工作,确保年度不少于3次,做到不漏一幢楼、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达到人人了解创文、人人支持创文的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责任单位:各挂联科室)(五)市容市貌提升行动完成县城区绿化美化亮化提质工作,保持公园、广场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园林所、路灯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及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重点工作来抓,迅速动员、部署,按照各自承担的攻坚任务,逐条压实担子,逐项细化措施,坚决落实任务分工,主动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对照主要任务及工作分配,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和职责进行再分解,主动完善任务方案,建立健全目标和责任机制,全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求真务实上狠下重心,切实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报道我局五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让五大专项行动深入人心,有效推进创建工作。要广泛动员住建领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形成人人支持、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局创文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对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和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表态发言3为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打造良好城市形象,按照县“五创”联动工作要求,以及县创文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目标,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实现“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二、创建目标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一方面抓好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提高行业管理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通过常抓不懈、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快捷高效的工作环境,和谐共荣的发展环境,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城市。2014年底前完善职责范围内现有各项城市公用设施建设,使其运行正常,功能恢复良好,保持至2016年创建成功后,实现常态化管理。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7月5日)。制订完善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县创文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通创文办[2014]1号)要求,层层分解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办公室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超级信使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二)重点推进阶段(7月6日-11月20日)。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单位(政务窗口、办公室)、重点区域(广场、公园、人行道、城市主干道、街巷路面)、重点部位(公厕、在建工地、公共建筑、物业小区),开展集中整治。局创文办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验收,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自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局创文办制订验收标准,对涉及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并组织专人专班逐项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当年创建任务。(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对照县上创文工作标准,自我加压,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对不合格工程的技术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进行检查验收。专题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城市的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题,解决要素保障问题。(二)落实工作责任。将本部门涉及工作细化到局机关股室、下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创建标准、完成时限等,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强化要素保障。组建专人专班,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机构完整,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四)加强监督检查。由局纪检组牵头,对照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查任务落实情况,查工作进度,查整改到位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干部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表态发言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县住建系统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芦溪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本文标题: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表态发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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