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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023年期房买卖合同和一般买卖合同的区别(最新5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2023年期房买卖合同和一般买卖合同的区别(最新5篇)”,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期房买卖合同和一般买卖合同的区别【第一篇】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现住址:身份证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现住址:身份证号:见证方:见证人:根据《xxx合同法》、《xxx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号楼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2/18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第七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第八条定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第十一条交房日期:3/18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见证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期房买卖合同和一般买卖合同的区别【第二篇】甲方:身份证:4/18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买卖事宜,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该房屋地址为:;面积为:,该房屋用途为:;。二、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四、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五、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1、乙方于签约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5/18手续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暂存于中介方账户,中介方于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无息转交甲方。3、乙方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以贷款的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元整,该笔款项由中介方一次性划入甲方账户。八、若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购买该房屋的,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十一、甲乙双方于签定该定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签定《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十二、如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选择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权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协议,作为将来追加该第三人作为买方主体之一。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甲方:乙方:6/18身份证: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日期:日期:中介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日期:期房买卖合同和一般买卖合同的区别【第三篇】(合同编号:)。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7/18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8/18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9/18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10/18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11/18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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