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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晰工作思路,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律审查能力不断提升。但由于力量薄弱、业务不熟练、效率低下等问题长期存在,基层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遇到种种问题。本文针对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组的情况展开研究,分析了当前基层纪律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提升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提出对策。一、存在的问题(一)认识不足,排除干扰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对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会影响到乡镇和部门中心工作,影响到单位的评优评先,影响到集体利益的实现,因而对有些问题置之不理,甚至有时候会压着,影响了本单位纪检工作的开展。乡镇、县直单位所处的工作圈子小,熟人多,人情关系错综复杂,部分纪检干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往往畏首畏尾,存在“三怕”心理: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的过程中,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担心要是查出问题,以后的工作难以开展;怕影响原本和谐的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到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怕影响工作的完成,怕管的太严格,会成为其他干部完成中心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力量薄弱,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一方面,部分乡镇、县直纪检干部调整周期比较短,变动比较频繁,部分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干部没有配齐,由代管领导负责,没法专门集中精力于纪检监察业务;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专职不专,普遍存在兼职的现象,除了自己本职工作外,有的还分管了综治、信访、党建、民政等工作。纪委副书记也几乎都有兼职现象。此外,乡镇纪检干部还承担了包村的任务。兼职多、任务重造成纪检干部时常存在“种了别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田”的情况。(三)业务不精,纪律审查效率有待提高。就目前乡镇、县直纪检监察队伍的构成来看,拥有审计、财经、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匮乏,加之办案经验的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过程中往往捉襟见肘,难以判断和把握违法违纪的形式和手段,案件突破难度大。部分干部缺乏证据意识,在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习惯于情理上的推论,取证不严谨,经不起推敲;缺乏程序意识,纪律审查的过程应包括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分等环节,并且涉及多种文书材料,部分纪检干部认为只要能够查清事实,程序是否合理并不重要;缺乏合理的案件结构,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的自办经济案件相对较少,主要还是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为主。二、实践探索针对基层纪委认识不足、力量薄弱、业务不精的现状,县纪委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通过建立乡镇纪委协作机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合监督组机制和常委负责机制,在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乡镇协作聚力量。通过整合办案资源,增强办案合力,建立乡镇纪委协作机制,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县纪委着眼于打破各乡镇组织的界限,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把全县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有10余名名纪检监察干部,由1名县纪委常委担任片区负责人,负责统一调配相应片区内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协作区主要围绕重点案件开展协作区的纪律审查工作。据统计,办案协作区制度出台以来,实现了乡镇纪委100%自办案件,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乡镇办案数增加了*%。(二)执纪联动强监督。以执纪监督为着力点,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合监督组机制。将全县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分为7个片组,每个片组由联系点委局班子成员组织牵头,由兼职纪委委员具体包片负责,所在片组的纪检组长集中参与,通过开展执纪监察、专项巡查等方式,重点对在岗在位情况、干部作风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进行督查。联合监督组机制实行以来,党政纪处理*人,谈话提醒*人次,同时,县直派驻纪检组立案查处案件增长*%。(三)常委负责提质量。对案件实行常委负责制。一是纪委常委对所负责协作区和联合监督组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指导,同时负责分属于自己的点名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工作,采取听取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理信访件情况汇报、召开信访问题协调会等方式,推动信访件的办理落实工作。二是负责跟踪督促工作,由信访室每月月初将已经到期未结的信访件进行整理,按照乡镇办案协作区和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合监督组的分工,分别呈报给各主管常委,由常委负责督促落实。三是负责审核把关工作,包片区(组)的常委对信访件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每件信访件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等均应经过承办单位所属片区(组)的包片常委审核把关,签署审结意见后,方可报给信访室办理审结手续。在审核过程中,凡是发现问题没有查清楚、定性不准确、材料不齐全、处理不到位、文书格式不正确的,一律退回重新调查和补充。三、对策与建议(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主动性。一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仅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纪检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要经常过问,为纪委(纪检组)顺利开展工作解决困难、创造条件。纪委(纪检组)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防止和克服松懈、厌战、畏难情绪,改变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的作风。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实行“末位约谈”。另一方面,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加强“一案双查”工作,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服务保障力量。一方面,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强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的建设,清理调整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县直派驻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工作,不得分管和从事非执纪监督主业工作。在重要党政机关单独或归口新设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统一名称为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县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的监督。完善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年度绩效考核和提拔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具体办法。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细化操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优化人员配置,通过调整优化委局机关内设职能室,将人员配置进一步向监督和办案工作倾斜,形成“三大合力”:将信访、审理、纪检监察等办案力量进行整合;将党风政风监督室等执纪监督力量进行整合;将办公室、宣教室等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力量进行整合。增加纪律审查业务科室,合理增加一线纪律审查工作人员比例。严格准入,注重从政法、财经等部门吸纳熟悉法律、经济、审计的优秀专业人才。建立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吸纳一批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具有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任职资格的人才,并在进行纪律审查工作时根据问题线索情况优选配置。(三)强化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一是抓好业务培训。将培训工作常态化、定期化,邀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讲课,从信访举报的受理、初核到案件调查、审理结案,对参训同志进行系统的培训,使每个乡镇纪检干部都能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方法、程序以及材料的写作方法,提高办案能力。与此同时,采取“以会代训”、“跟班培训”等方式,抽调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的办案工作或到上级纪委的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岗位进行跟班培训,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结合本地已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剖析,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办案新手尽快熟悉业务。二是做好分类指导。对于案件少的单位,要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单位,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入职的同志,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对业务素质一般的同志,帮助其拓宽办案思路,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对业务水平较强的同志,则帮助其提高查处大要案的能力。三是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突破案件和调查取证的效率。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机关等机关的日常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规范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突出线索核查重点,提升问题线索综合处置能力。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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