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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根据龙山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3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为抓手,以进一步简政放权和精简流程为重点,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着力打造“一窗受理、后台联审、一次办成”的工作机制,加强建设工程和相关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大力提升建设领域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二、主要任务(一)改革审批机制。建立健全“一窗受理、后台联审、一次办成”的内部运行机制。1、设立前台受理窗口。在政务中心住建窗口设立专门受理窗口,设置专人专岗,原则上所有审核审批和备案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由前台受理窗口一窗受理后分类办理。2、建立后台联审机制。一是完善行政审批股,办公室设政务中心窗口,与窗口合并办公,行政审批股股长兼任窗口负责人。二是将审核审批权力集中到行政审批股,由股长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定期检查指导,班子会议每季度研究一次,重要事项及时提交研究。三是在窗口设行政审批专用公章,群众办事前台受理后,实行分类办理,未通过的要及时反馈原因:①窗口直接审批审核项目,实行“一章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股长负责审批审核;②需多个窗口联审的,由行政审批股股长组织相关窗口对办理事项进行联审;③需管理单位办理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移交管理单位,管理单位办结后将办理结果提交窗口,由窗口统一反馈给办事群众。3、整合设立办事窗口。根据政务中心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设立审批窗口。(二)强化“三进”工作。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我局审批审核事项和收费项目,所有进入窗口“一窗受理”的项目实行分类办理。由窗口直接审批审核的事项,要设立相应办理窗口,配齐人员和设施。窗口受理,不能在窗口完成审批审核的,办理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抓人员,负责后台办理工作。1、直接审批事项:①执业资格初审;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受监;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2、后台联审事项:①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及备案;②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查)备案;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实;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⑤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⑥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⑧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及树木审批;⑨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使用性质审批;⑩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3、进入中心收费项目: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③城市污水处理费。4、取消的收费项目:①建设工程质监安监服务费;②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服务费;③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④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服务费;⑤建设工程建筑管理服务费;⑥市政道路破道施工恢复押金。(三)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承接上级下放权力,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权力下放到乡镇;将质量受监、安全受监等事项合并审核,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合并核实告知;上级明文废除的审核审批事项要及时废除并向社会公示。(四)简化办事流程1、一次性告知。制作办事项目所需资料和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一次性告知清单,实行前台受理首问负责制,前台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2、范文式告知。推行标准化审批模式,按照办事所需资料要求,制作各办事项目的资料范本,在受理窗口展示,并可提供给办事群众。3、简化审批环节。一是在建设工程审批各阶段探索推行容缺办理方式。对投资规模在400万元以下,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投资规模在400万元以下,不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参照长沙市对口扶贫项目适用简化程序办理。二是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应该精简的审批环节全部精简,制作各办事项目标准流程图,在窗口进行公示。三是进一步简化环节资料,审核审批事项凡在上游环节已经提供的资料,除必须资料外,其它在下游环节均不需再次提供。4、推行办事承诺。切实缩减办事时限,按照审批流程图中的审批事项和办理时限要求,公开承诺各项办事时限,规范实施行政审批。①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缩短至9个工作日,其中:初步设计3个工作日内办结,质量、安全报监2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即办,施工许可3个工作日内办结。②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其中:初步设计2个工作日内办结,质量、安全报监2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即办,施工许可2个工作日内办结。(五)创新监管方式1、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把部门的主要精力放在构建全过程监管上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住建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信用不良,甚至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按照联合惩戒有关要求,予以限制,提高企业违规成本。3、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进“随机抽查、重点监控、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的监管模式,逐步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逐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借助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大对企业、项目监管力度,不断推进建筑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查处力度,加大不良信用记录公示和媒体曝光力度,推进建筑市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三、工作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再清理和信息录入工作。(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日-25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完成机构设置和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工作,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确保“事进、权进、人进”中心。(三)实施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按照实施方案和标准流程,所有办事项目进入中心开展工作。(四)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0月底前)。总结“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继续探索“放管服”改革办法,深入持久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由局长向清平同志任组长,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负总责,副局长杨智胜为第一副组长,负责牵头主抓“放管服”改革工作,副局长彭昌仲、舒赤军,纪检组长向洪江任副组长,负责分管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龙勋、张俊、田科永、舒庆莲、杨文富、杨勇、彭吉远、李辉、向冲、向成华、田继清、彭天义、彭清泽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舒庆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谭爱丽、程瑶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成立建设工程联审工作小组,由行政审批股股长兼窗口负责人舒庆莲同志牵头,质监站姚本胜、李剑、曾平,招标办向声伟,安监站彭小艳,建管站叶明鲲、彭芳、杨洋、黄俊等为成员,负责建设工程联审相关工作。(二)明确工作职责。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行政审批股负责牵头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制作、展示和公示标准化办事流程、指南、资料样本等。其它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按要求提供本单位办事项目的信息情况,及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抓人员。(三)落实保障机制。一是落实人员保障。进入窗口的审批事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办事要求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优秀人员进入中心窗口工作。二是落实制度保障,建立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联合审批等制度,各单位审批审核事项要明确办理人员和办理制度。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窗口直接审批事项所需人员、设施等经费列入局机关财务预算,各单位后台办理事项费用由各单位负责,要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确保经费到位。五、工作要求“放管服”改革是中央、省、州今年督查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局里将“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今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本文标题: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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