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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巡察工作方案4篇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第一篇】根据《中共循化县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现就做好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提出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以政治巡察为导向,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项要求,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巡察组建(一)巡察组设立县委第六轮巡察拟设立4个巡察组,每组4人,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成员2名。常规巡察组3个,专项巡察和延伸巡察组1个。(二)巡察对象1、常规巡察党组织:县直属机关工委,县人民医院党委,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县法院党组,团县委党支部,县总工会党支部,县审计局党组、党支部,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支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党支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党支部。2、延伸巡察党组织:积石镇东街村党支部、城东社区党支部3、专项巡察党组织:教育局党委(主要巡察营养餐发放落实情况)。(三)巡察时间202x年9月上旬至202x年12月上旬,共3个月。三、巡察任务(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1.检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查看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重点了解研究“四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决策过程,看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否真正发挥;是否存在以行政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党组、党支部)会议的现象;检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压力传导是否存在层层递减现象。2.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1)遵守党章方面,查看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是否存在非中共党员担任党内职务或从事党务工作的情况。(2)党的团结方面,通过谈话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检查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及推荐干部情况,看是否存在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等问题。(3)组织程序方面,检查领导干部分管领域重大问题决策形成及实施情况,看是否存在擅自作主、越权办事、先斩后奏,重大问题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等问题。(4)换届选举工作方面,看是否存在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造假骗官、违反换届纪律和不按选举程序办事等问题。(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1)检查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情况,看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检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看是否存在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等问题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不制止、不斗争的行为;是否存在反分裂斗争中存在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行动不果断、态度暧昧等问题。(3)检查紧密结合实际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4)检查执行党纪党规和“四个服从”情况,看有无领导干部在职务调整问题和重大任务安排上不服从组织决定,跟组织讨价还价,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问题;对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是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是否存在干扰对抗巡察、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不报和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5)检查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情况。看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搞“七个有之”的问题,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1)检查党组织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和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是否存在以读文件、念报纸代替理论学习的形式主义情况;是否紧密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业务工作等方面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2)检查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等相关资料,看是否经常性开展形势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3)检查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看党组织是否落实责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观点。(4)检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看是否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计划措施,并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1)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检查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和执行效果,看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是否健全,实际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根据谈话反映情况,检查民主生活会记录和相关会议记录,结合深入了解,看领导班子是否存在不团结现象。(2)检查提拔任用干部情况,看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平衡照顾等问题。检查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看党组织是否听取了对选人用人的考察情况汇报,对干部职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意见建议是否引起足够重视,班子成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等。检查干部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考察期间反映问题核查等情况,看是否存在“带病提拔”情形。查看党组织会议记录等材料,了解任命程序是否合规。(3)检查相关资料,看党组织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完善、作用是否有效发挥。检查党组织会议记录,看“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是否正常开展,组织生活是否严谨、严肃。(4)检查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发展党员,党员管理是否规范;检查党员名册等材料,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情况,看有没有“失联”“口袋”党员。党员教育方面,检查党员活动记录,看党员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检查树立先进典型工作,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5)检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看是否将党建工作责任作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检查会议记录,看研究党建工作是否及时、充分,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检查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看是否做到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建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看是否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检查“三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是否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1)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措施执行情况,对照被巡察党组织制定的贯彻意见和措施,看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做到有效落实,是否仍然存在顶风违纪或变相违纪违规行为。(2)检查“四风”整治情况。形式主义方面,检查会议通知和发文登记,看是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情况;着力检查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官僚主义方面,检查重要问题决策过程,看是否存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问题。检查群众关心的重要工作推进情况,看相关部门和干部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享乐主义方面,检查“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消费问题、乱发钱物问题;奢靡之风方面,检查公务用车、办公室面积、职务消费等情况,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形;检查公务接待等情况,看是否存在超规格接待、赠送纪念品、无公函接待等情形。检查惠农、扶贫、救灾物资管理和发放情况,看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搞特权、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检查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要求自己,亲属是否在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看是否存在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特殊身份谋取私利的问题;检查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情况,看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在公共场合有不当行为,存在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1)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否加强了对“四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是否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现象。(2)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群众纪律观念淡薄、态度恶劣、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是否存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现象。(3)检查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严格考勤制度,是否做到对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了奖罚措施,做到令行禁止,整齐划一。(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1、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组织领导。检查党组织是否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要求,是否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具体的任务和责任;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2)约谈提醒。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约谈提醒。(3)履责报告。检查是否按要求实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责述纪述廉制度;党组织负责人是否认真听取下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督办。(4)督促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及年度考核资料,看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签订了责任书,在考核检查中是否存在走形式、搞应付、弄虚作假等情况,是否通过考核发现了应该发现的问题并问责,检查巡察组反馈问题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看是否存在整改不及时、对反馈问题不重视的现象。(5)监督作风。抽查单位作风建设、干部管理等情况,是否存在“软弱涣散”现象;抽查窗口单位,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新衙门作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6)责任追究。检查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情况,对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严肃查处;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现重大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的责任。2、检查监督责任落实情况。(1)工作“聚焦”。检查部门内设纪检机构是否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中心,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上。(2)廉政教育。检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情况,看是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廉政谈话,是否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约谈提醒。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滞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等问题,或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案件频发的;对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作风规定措施不严格,发生违规问题的,单位纪检负责人是否进行了及时约谈和提醒警示。(4)监督工作。看是否存在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情况;是否存在执纪不严不紧的问题。四、工作要求(一)认真履职。各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理念,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好巡察手段,注重方式方法,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二)积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三)强化督导。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适时开展对巡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检查,全程跟踪了解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巡察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偏差,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传达指导意见,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第二篇】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
本文标题:专项巡察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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