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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根据上级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慈溪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20xx-2021年度)》的通知》(慈安办〔20xx〕64号),为认真做好我镇当前至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决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21年2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结合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实际情况,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等行为,持续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确保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二、整治重点(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二)积极纠正违规经营现象。如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2/27或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许可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和假冒、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超过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规章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不符要求等;(三)惩处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综合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部门人员成立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便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联络员,主要职责:1、参加镇烟花爆竹整治相关工作的联席会议,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有关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精神;2、参与镇政府组织的有关烟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联合执法;3、其他需要参与的工作。各村职责: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整治的宣传发动、检查规范、举报等。四、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成立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与职责分工,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村根据镇里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制订整治方案,组建整治队伍,明确整治目标与任务。各村继续利用往年好的宣传工具和3/27途径,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将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努力形成全民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摸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务是:按照市整治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好宣传教育;组成巡查队伍对我镇所有零售点进行抽查,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经营店销售违规产品。各村要组织、发动村网格员摸清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底数,特别是要掌握此次烟花爆竹整治重点情况;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元旦至2月26日)我镇将组织安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的巡逻执法工作,及时阻止、劝告、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巩固总结阶段(2021年3月1日前)根据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打击等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制度,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按级上报。五、工作措施及要求(一)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许可类违法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烟花4/27爆竹经营许可办法》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治安处罚、刑事责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规定,移交公安部门查处。(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慈溪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举报奖励办法》,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对提供举报线索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三)实施约谈和通报制度。在销售旺季前,要约谈辖区内往年有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案例的业主,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告诫非法行为产生的后果和承担的风险等,强化业主的法律意识。整治期间,若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及非法经营者名单,并适时组织结案后的“回头看”工作。(四)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约谈相关领导、通报各村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情况等,推动和督促履行打非责任的落实。(五)突出考核监督。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查处不力、惩处不严,营私舞弊等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27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安〔2019〕12号)和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45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二、工作目标(一)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安全“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6/27(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三、实施步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各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要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同时配合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二)自查自纠(6月份)。企业对风险隐患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前期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三)安全“体检”及专项检查(6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7)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7/27(四)整治“回头看”(9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四、整治措施(一)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8/27(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体检”式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安全“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必要时从省、市外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依次报市应急局、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源头整治,加大对烟花爆9/27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量、超规格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和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规定等事故隐患。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和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店(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四)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10/27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
本文标题: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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