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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处郭勇一.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灾害)的特点二.加强和改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种类繁多:目前世界上已发现的化学品已超过1000余万种,日常使用的也有700余万种。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的危险化学品有3823种,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的剧毒化学品有335种应用广泛:广泛用于化工、化学制药、选矿、轻工、食品、造纸、自来水处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或侵害。一、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灾害)的特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条件之一是根据物质的闪点划分:甲类危险场所:闪点﹤28℃的液体化学品区乙类危险场所:涉及闪点在28℃~60℃间化学品的区域丙类危险场所:涉及闪点≥60℃间化学品的区域易燃(表征指标:闪点、燃点和自燃点)闪点(又称闪燃点):可燃性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接触而初次发生兰色火焰的闪光时的温度。从安全生产的角度来说,液体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温度。易爆(表征指标:爆炸下限、最小点火能)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尘等)与空气(氧气或氧化剂)均匀混合形成混合物,其浓度达到一定的范围时,遇到明火或一定的引爆能量能立即发生爆炸,这个可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爆炸下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最低浓度爆炸上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最高浓度可燃气体的浓度高于爆炸上限,只会燃烧,不会爆炸,低于爆炸下限不会爆炸但可能会燃烧!我国把爆炸下限<10%可燃气体划为一级可燃气体。存在爆炸下限<10%可燃气体的场所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为甲类危险场所。有毒有害(毒性、腐蚀、职业健康危害)表征指标:半数致死量或浓度(LD50或LC50):即染毒动物半数死亡的剂量或浓度。是将动物实验所得的数据经统计处理而得。(g/kg)总量(g)(60kg体重)剧毒<1<10<5<0.050.1高毒1-10-5-0.05-3中等毒50-100-44-0.5-30低毒500-1000-350-5-250微毒5000-10000-2180->15>1000对人可能致死量兔涂皮时LD50(mg/kg)毒性分级大鼠一次经口LD50(mg/kg)6只大鼠吸入4h死亡2-4只的浓度(ppm)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1.物料危险性大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副产品、产品和废弃物大都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2.过程复杂化学反应复杂:如氧化、还原、氢化、硝化、水解、磺化、胺化等。工艺复杂:涉及反应、输送、过滤、蒸发、冷凝、精馏、提纯、吸附、干燥、粉碎等多个化工单元操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设备复杂:专用设备、大型设备、高速设备多。自动化控制复杂:DCS、ESD/FSC、SIS、PLC等维护维修作业复杂:易发生爆炸(泄漏、动火作业)、中毒窒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事故、触电、辐射、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公用工程系统复杂:蒸汽(超高压、高压、中压、低压)、氮气、仪表风、工业风、循环水、脱盐水等因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危险源相对集中,化工装置一旦发生重大爆炸、火灾和泄漏事故,往往伴随着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化学品向周边扩散,极易发生次生事故,会给周边人群带来严重的后果,安全生产事故往往转化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灾害)的特点: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与其他事故相比突出特点:发生突然,防护困难。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的发生往往出乎意料,常常在想不到的时间、地点突然发生,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外泄,发生猛烈的爆炸、燃烧;如果附近建有居民区,有毒气体迅速向人口密集区扩散,威胁公众生命安全。扩散迅速,受害范围广。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可能严重污染空气、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别是有毒有害气体在十几分钟、甚至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可能扩散到几百米、甚至几千米远。危险化学品工业事故(灾害)的特点:持续时间长,洗消困难。因危险化学品导致的污染区一旦形成,持续时间一般较长。有毒气体如果扩散进入居民住宅区不易逸散,有毒液体、特别是非水溶性有毒液体泄漏后洗消更困难,时间会更困难。涉及面广、政治影响大。2004年4月16日,地处重庆主城区的天原化工厂(氯碱生产企业)发生连环爆炸事故,被迫紧急转移居民15万人。吉林的化工原料桶被冲入松花江后,尽管当地政府部门很快就公布了水质未受污染的报告,但沿江区域仍然出现了群众抢购瓶装饮用水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方面:工艺技术落后,设备简陋陈旧,自动控制水平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操作技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且不到位。政府监管方面:有关法规和标准尚不健全;现有的法规、法规可操作性差;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执法不严。客观原因:我国化工行业起步晚,基础薄弱,管理人才和产业工人缺乏。(一)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二)严格准入,做好三项许可(三)着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加强大型石油储罐区和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五)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六)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七)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地方立法工作(八)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二、加强和改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一)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化工生产的特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连续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危险源集中。1.为什么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化工装置一旦发生重大爆炸、火灾和泄漏事故,有可能会给周边人群带来严重的后果。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会转化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件!规划专门的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可以避免危险源过度分散,有效利用土地,减少危化品运输,有效控制化工企业对社会公众和环境的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中的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25条要求,要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2.要求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法规依据本地区发展不发展化工?发展什么样的化工?在什么地方发展化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要求。3.规划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4.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从严控制化工园区的数量。化工园区要做整体风险评估,化工园区内企业整体布局要统一科学规划化工园区要有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要有统一的一体化应急系统,提高化工园区管理水平。《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青安办〔2013〕45号)有具体要求。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项目设立许可安监总局45号令该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实施。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与程序等作出详细的规定。(二)严格安全准入,做好三项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目前有三项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许可(总局45号令)、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积极推动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新建项目要进区入园。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使用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危化品长输管道。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18类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DCS),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要加强对化工设计部门的安全监管(建立设计单位安全设计档案)。目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18个):一、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七、氟化工艺十三、磺化工艺二、电解工艺(氯碱)八、加氢工艺十四、聚合工艺三、氯化工艺九、重氮化工艺十五、烷基化工艺四、硝化工艺十、氧化工艺十六、新型煤化工工艺五、合成氨工艺十一、过氧化工艺十七、电石工艺六、裂解(裂化)工艺十二、胺基化工艺十八、偶氮化工艺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1号令)规定,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生产企业)要取得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通过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门槛。特别强调对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要把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作为换证的条件之一。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通过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A.没有正规设计的B.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特别是安全风险大的企业,例如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企业)C.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到位的D.自动化水平低的(18类危险工艺)E.从业人员准入条件F.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G.淘汰落后工艺(敞开、半敞开电石炉)H.现有条件的细化和严格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建立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城市要实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专区储存、专业配送。防止城市人口密集区域存放大量的危险化学品。防止个人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公共安全带来威胁。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目标(三)着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只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政府安全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文《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进一步细化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个人理解):企业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承诺、符合性评审)。
本文标题:4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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