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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管理规定的介绍●《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关规定》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什么叫保税仓库?保税仓库有哪些类型?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规定》采纳了《京都公约》的分类方法,即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将保税仓库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是指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的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是指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保税货物的仓库。●保税仓库具有哪些功能?保税仓库在国际贸易中有什么作用?保税仓库实际是口岸功能的延伸,《规定》除了赋予保税仓库传统的保税仓储功能外,还具有转口贸易、缓税、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物流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在国际贸易中,除国家禁止进境货物外,保税仓库货物一般不受仓库所在地国家的税费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2制度的约束,所以许多企业常常通过保税仓库来合理规避国际市场价格风险和有关税费、贸易管制等,有力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健康●如何区别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存存货物的供给对象不同。前者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保税仓储物流服务,后者存储的货物仅供本企业自用。――功能不同。前者可以对所存货物开展包装、打膜、印刷唛码、分拆、分级、分类、拼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者主要是为特定加工贸易企业供应生产自用的生产性物料、零配件等,不能开展简单加工服务。――面积标准不同。公用型的最低面积为2000平方米,自用型的对面积不设最低门槛。――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的要求不同。公用型保税仓库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仓储经营权,自用型的经济主体无须具有仓储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性质不同。前者对经营主体的性质不作特别要求,可以是外贸企业、物流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等,但后者的经营主体只能是加工贸易企业。●设立一般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的基本要求3申请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仓储经营权,注册资本最低为300万元,拟建仓库的面积不能少于是5000平方米。在现阶段,自用型保税仓库主要是指备料保税仓库,申请主体必须达到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加工贸易企业法人,二是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三是必须是A类或B类企业,C类和D类企业不能经营备料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主要包括哪些类型?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其类型主要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是公用型和自用型下面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仓库类型。专用型保税仓库既可以是公用型的,也可以是自用型的。如果进一步细分,公用型保税仓库可以分为公用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公用型寄售保税仓库、公用型其他专业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通常是指备料保税仓库,可以分为自用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自用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自用型其他专业保税仓库。●海关对经营专用型保税仓库有什么特殊要求?专用型保税仓库专业性强,行业特征明显,海关对经营此类特殊仓库的要求也比较高。《规定》第8条(五)项规定:“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如经营液体危险品保4税仓库的,仓储容积不能低于5000立方米,而且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质检、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如取得经贸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颁布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申请向国际航行船舶、航空器、国际远洋渔船提供免税燃油服务的,还须取得《对外供油经营许可证》。另外,北太平洋鱿鱼钓生产渔船使用保税燃料油时须向海关出具《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审批通知》。●哪些货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根据《规定》第5条规定,以下7类货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加工贸易进口货物;――转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外商暂存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哪些货物禁止存入保税仓库?国家禁止进境货物,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内贸货物、国内出口货物等均不准存入保税仓库。5●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保税仓库应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并且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经营特殊许可证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保税仓库必须符合哪些条件?――保税仓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6求的会计制度;――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保税仓库由哪一级海关负责审批?企业如何向海关办理申请设立保税仓库手续?《规定》实施后,保税仓库的审批权限由海关总署下放在直属海关。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应当向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隶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随附《规定》第8条、第9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海关对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请直属海关审批。●申请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应向海关提交哪些资料?向海关申请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与申请事项表(固定标准格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股权结构证明书(合资企业);7――开户银行证明;――消除合格证书;――担保书;――仓储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仓库管理制度(办法);――其他相关材料。申请设立专用型公共保税仓库的,除以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符合消防、环保、质检、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如经营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必须取得经贸部门颁布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颁布发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等;申请向国际航行船舶、航空器、国际远洋渔船提供免税燃油服务的,还须取得《对外供油经营许可证》。●申请设立备料保税仓库应向海关提交哪些资料?申请设立备料保税仓库应向海关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与申请事项表(固定标准格式)――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股权结构证明书(合资企业)――开户银行证明――消防合格证书8――担保书――仓储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外经贸部门出具的年出口额超1000万美元证明书――仓库管理制度(办法)等。●海关受理和批准企业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在权限和程序上有什么具体限定:对于保税仓库的行政许可,《规定》对每一级海关的审批权和程序做了严格的限定。主管海关对齐全有效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海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和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主管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直属海关审批,不能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直接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直属海关应当自接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正式开展保税仓储业务?“批准设立保税仓库”与“保税仓库开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后,保税仓库企业虽然具有了从业资格,但保税仓库在开业前还要完成相关的筹备工作,并向海关申请验收。海关9对其库址、面积、设施、帐册、管理制度进行验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和国家土地管理、规则、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经海关验收合格,注册登记并核发《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后,保税仓库方可投入运营,此时才称为“开业”。●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多长时间?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文件的有效期为1年。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保税仓库批准文件1年内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由直属海关按照《规定》第8条、第9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验收。如果保税仓库企业收到批准文件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年)未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验收,或者经海关验收不合格的,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此时,保税仓库企业将失去保税仓库经营资格。●保税仓库是否可以转租转借他人经营或设立分库?根据《规定》第14条的规定,保税仓库必须一库一址,专库专用,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海关对保税仓库企业的账册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保税仓库企业的账册管理应符合《会计法》、《审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税仓库企业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帐册,真10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收、付、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以计算机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主管海关。●保税仓库企业变更与保税仓库变更的程序是一样的吗?不一样。海关对保税仓库企业变更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保税仓库变更实行审批制管理。保税仓库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向直属海关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变更事项、事由和变更时间,海关审查后发现因上述变更导致保税仓库货物风验加大,可依法采取相应的担保或保全措施。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结变更手续后,应向海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直属海关按照《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其进行重新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继续经营,达不到规定条件的,海关可以撤回批准,注销《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保税仓库需变更名称、地址、仓储面积(容量)、所存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等事项的,经营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主管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报送直属海关审批。●注销《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和撤销保税仓库经营资格有什么不同?撤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行政管理机关对管理相对人违法犯11罪或违规行为的处罚,在行政处罚中属于资格罚。经营主体被撤销经营资格后,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期限内不准再从事保税仓储业务;注销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种类,是指在海关批准设立保税仓库后,经营主体不按海关批准的内容和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达不到海关设定的条件,海关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海关收回批准的一种措施。被注销后,只要达到了海关设定的条件,企业可以重新申请设立保税仓库。以下五种情况,保税仓库企业会被注销资格:(1)在海关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1年内,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该保税仓库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2)保税仓库经海关验收不合格;(3)保税仓库企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经营保税仓储业务,保税仓库企业不向海关申请终止保税仓储业务的,海关可以注销其注册登记,收回《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4)保税仓库企业不参加海关年审;(5)保税仓库企业经海关年审不合格。●保税仓库主管海关与进出境口岸海关不是同一海关时,企业应如何办理入库货物的报关手续?入库货物的进境口岸不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按照海关转关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或者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报关手续。12●保税仓库内可以对所存保税货物进行简单加工但不可以进行实质性加工根据《规定》第22条的规定,在保税仓库内可以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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