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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局: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2012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整治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二、整治重点1、重点品种:银鱼、湘莲、糖果、腌制品、腊制品、干货、速冻食品、水产制品、干果等食品。2、重点对象:大型食品超市、市场,食品品牌区域代理商和批发商,农村食品集中销售场所等。三、整治手段1、质量监测。一方面,为整合系统资源,避免重复抽检,市局计划统筹开展食品质量抽检,抽检的重点品种为上述品种范围,抽检的重点区域为岳阳楼区和开发区。市局没有统筹安排的县(市、区),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质量监测。另一方面,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快速检测箱快捷、方便的特点,发挥工商所的力量,在各自的监管区域内加大快速检测力度,加大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范围,并按照快速检测的要求,在合适的范围内,采取合适的方式,开展信息公示。监测计划见附件。2、日常巡查。在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各单位各网管责任区要通过加快巡查的频率,加大网格监管的力度。各单位可参照市局内网“红盾文苑”栏目2011年10月25日的《点击食品安全之食品流通监管标准化建设(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3、集中行动。各单位自行组织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分别在2011年12月26日至30日和2012年1月9日至18日。集中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可采取邀请媒体跟踪报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等形式,并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同时将复制的影像资料报市局备用。4、案件查处。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查办一批食品案件,包括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打四黑除四害”等方面的案件。为检验各单位的专项整治成果,各工商所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要办结1起食品违法案件,并以局为单位将案件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报市局。5、集中销假。市局将于春节后开展2012年第一季度的集中销假行动,届时将集中全市工商系统2011年第四季度的打假成果,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四、整治要求1、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四个只有”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研究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合理调度人员力量等行政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扩大声势,打出权威。2、及时反馈。遇有重大活动或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市局和地方政府汇报,取得上级的支持和重视。各单位分别在2012年1月13日前和2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市局,其中,第一次报送阶段性情况,第二次报送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的全面情况。附件:岳阳市工商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为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制定本计划。一、监测重点品种:银鱼、湘莲、腌制品、腊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干果等。二、监测重点区域:岳阳楼区和开发区。三、监测重点对象:大型食品超市、市场,食品品牌区域代理商和批发商。四、监测重点项目: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重金属超标等。五、监测样品数量:根据现场检查实际,有选择地抽检30组样品。六、监测承检机构:省局确定的检测机构—长沙市食品检测中心。七、检测预计费用1、检测费标准:按食品抽样检测方案收费标准。2、辅助费:样品购置费、接待检测人员餐费等,凭检测工作日所产生的实际票据报销。八、检测结果运用1、对经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市局立案查处,可视情况,部分交由辖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查处。2、报省局食品处和市食安委(卫生局)备案,并建议由市食安委(卫生局)公示信息;函告相关单位。
本文标题:XXXX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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