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24×25《城市安全管理》学习体会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大家关注,像“三鹿奶粉”“染色馒头”“双汇瘦肉精”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人民的健康生活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总结自己本学期在《城市安全管理》课上所学的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并且结合实际和相关资料,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一食品安全管理的含义与意义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及其相关产品不存在对人体健康现实的或潜在的侵害的一种状态,也指为确保此种状态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基本的共识是食品安全是个综合概念涉及到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和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诸多方面。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身心健康和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食品市场上接连发生食品不安全事件。如阜阳“毒奶粉”、“红心”鸭蛋、“三鹿奶粉”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也成为现阶段我国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重要时期,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也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因此,对食品安全问题的24×25现状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则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二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缺陷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出现,涉及各行各业,归根到底是我们的制度体制存在问题。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是实行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的多环节由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分段监督管理的监管体制。但是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它仍然存在许多的缺陷:第一:缺乏有效的决策核心。世界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基本上都有权威的决策核心。比如美国有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澳大利亚有食品管理部长理事会、日本有食品安全委员会等。依法建立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是全球的通行做法。但我国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只是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最高议事协调机构,层级上与省级政府无直接关联,可能难以让负总责的省级政府去服从其决策。第二:部门边界的模糊性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体制上的可能性。食品链条的自然属性与人为切断监管体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组织界限不可避免地出现模糊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的模糊地带越多,部门可以自由裁量的空间就越大,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也就越高。比如选择地执行法律与政策、故意曲解法律与政策文件、对规则进行操纵,导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事实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按照完整的食24×25品链条来确定一个部门负责监管,类似于我国这样的分段监管实属少见;实践也已经证明这种分段监管模式弊大于利。第三:真正执行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地方政府发生了角色转换。即地方政府不履行监管目标,而是把其他的目标置于监管目标之上,为了后者而牺牲前者。GDP是地方官员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食品安全监管中却没有相应的考核指标去具体衡量它的监管绩效,作为地方政府组成机构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则被要求服从地方政府的总目标。第四:监管职权交叉、职能重叠。我国法律冲突与标准冲突、法律空白与标准缺失的现象与职权并存、监管重复问题并存,不仅影响政府监管的实际效果,也造成行政执法资源的浪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权限划归不同部门共有,中央部委有农业、质检、卫生、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六个部门;它们在省、市、县又分别有对口机构和管理范围。“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情况多发,部门监管职能重叠与缺位的现象并存。第五:追求各自利益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碎片化。食品安全监管的碎片化以及部门间合作的困境是现代公共事务治理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要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中部门之间、垂直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及政府与其它两大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就必须具备一个能够起激励作用并各部门间普遍存在信任和共识的良好的治理结构,但在中国,各部门之间,尤其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并不存在24×25这种信任和治理结构,那么要保证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合作,只能依赖上级政府的权威,但因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的“条”与“块”的关系并未理顺,上级政府要进行一般性的日常协调是非常困难的,除非出现了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才能进入政策议程。此,各个部门之间、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都会在对需要做出反应时展开维护自己利益的地盘战,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服务。三解决方案近年来我国食品问题频繁发生,这一系列问题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我国食品监管制度缺陷的必然结果。针对这种种问题和其产生的原因,我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第一,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加快立法,尽快制定有序的新标准,对不适应食品安全需要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改革现行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第二,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监控检测体系。建立政府与民间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库,形成全方位、立体控制食品质量的体系,确保从田间、车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完善食品检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树立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全国商品质量报告、食品定性检验报告、食品类质量投诉情况、质量不稳定的食品信息、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情况等,随时披露不合格企业和食品。24×25第三,明确和统一产品质量监督的主管部门,加强其职责权限,同时加强对渎职、行政不作为等的处罚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官僚主义、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和徇私枉法者给予严惩,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那些生产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重判重罚。第四,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使农产品生产有干净的土壤、水源、和空气,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必须加速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尤其是环境的日常监测,把它纳入政府政绩考察的内容,要加强大众舆论在这方面的监督作用。第五,加强农药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监测。必须加强宣传,向农民普及环保知识和农药化肥施用技术,推广可持续农业技术,保障消费者获得安全的食物供应。第六,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世界各国都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目前国际上研究的热点。要加强关于食品卫生与安全的理论研究,不仅有利于我国自身食品安全法规的完善和建立,而且更有利于增加我国食品的科技含量,以及在国际上影响力,提高我国食品工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第七,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危机意识和维权观念。危机意识是对危机产生环境的一种警觉性,树立危机意识十分必要。但是从现实来看,往往是一件食品危机事件爆发后24×25只有人们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危机意识才有可能因此而得以形成。维权观念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做出反应并采取一定行为的必要的思想观念,而如今的大多消费者都只是典型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草草了事,这正让不法商家的“出现问题花小代价便可息事宁人”的思想奏效,使其更加猖狂的从事不法行为更加肆无忌惮的伤害消费者。所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危机意识和维权观念也是应对和管理食品安全问题一个必不可少的非常重要的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媒体广告等途径来切实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危机意识和消费维权观念。第八,强化社会监督。首先,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在当今网络化高速发展并不断完善的情景之下,媒体不论从信息获取速度还是从信息传递速度和宣传广度上讲都有其他途径所不可企及的得天独厚的优势。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媒体应该承担其社会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对不法企业经营者施加舆论压力,同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在食品安全问题中积极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其次,加强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彼此监督,利用同行业的企业对该种产品的工艺流程和质量合格标准熟知的优越性所建立起来的一种行业监督制度以便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最后,加强消费者监督。加强消费者监督的关键在于加强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商品性服务时,应该自觉抵制直接危害社会可持续消费24×25和生产的商品和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道义责任。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消费者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本文标题:《城市安全》论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511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