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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食品安全法》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生产监管中的有关问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沈一青一、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的现状1、食品工业是浙江的重要产业,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扩大就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做出了重大贡献。2、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不高,食品消费水平总体偏低、消费安全意识差等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根本解决,产品档次较低,同质化竞争严重。3、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1)安全类的风险(2)非安全类风险二、主要监管措施(一)《食品安全法》规定与质监相关工作要点(二)当前主要的食品生产监管手段(一)《食品安全法》规定与质监相关工作要点1、职责范围:监管生产环节(第一章)2、风险监测和评估:通报、建议、监管(第二章)3、安全标准:提供标准编号(第三章)4、行政许可:负责生产许可(第29条、31条)5、5、食品召回:可以责令召回(第53条)《食品安全法》规定与质监相关工作要点6、食品检验:检验资质认定,样品应当购买(第5章)7、事故处理:通报、参与处理(第71条)8、监督管理:有权查封、扣押(第77、78、79、80、81条)9、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客观(第82、83条)10、法律责任:最高可罚10倍(第9章)(二)当前主要的食品生产监管手段食品生产许可:规范监督检查:突出重点,有效落实监督抽查:科学布置风险监管:不断强化,积极开展1、食品生产许可2010年4月7日发布《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39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75号公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1)许可应当具备条件(2)许可基本程序(1)许可应当具备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5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评判这些条件的基本标准是,他们应当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及卫生防护━生产工艺及布局━技术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许可基本程序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基本程序许可机关受理申请企业设立者提交申请组织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确定食品生产许可范围产品检验主要环节企业设立者申请生产许可需要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预名登记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新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仍为彩色QS图案,图中改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不再使用“质量安全”中文字样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18个月的过渡期内,两种标志同时出现在市场中。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28大类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局省局调整思路:审查、审批、监督三分离许可模式:统一管理、两级发证、分级负责。(1)按照省、市局两级发证模式,安排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县(市、区)局暂不考虑发证工作;(2)生产许可证书盖发证机关章。省局负责统一管理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确定省局、设区的市局(以下简称许可机关)分别实施许可的品种目录范围(另行发文),指导市局、县级局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市局负责管理目录范围内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导县级局做好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县级局负责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督、年度报告管理和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等工作。许可检验:统一检验。(1)省局按照各检验机构的资质能力,结合检验任务需要,确定许可检验范围,重新发布文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告;(2)许可检验以资质范围为核心,由发证机关按照方便、就近和企业可选择原则确定;(3)全省按照统一检验标准、统一检验时间、统一收费标准进行。许可审查:委托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审查中心负责具体核查工作,包括组建核查组、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整理审查报告、出具发证建议书等。省局模式:在省质检院设置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审查部,受省局委托,负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技术审查工作;在省质量监督技术审查评价中心设置食品添加剂及化妆用品生产许可审查部,受省局委托,负责食品添加剂、化妆用品生产许可的技术审查工作。行政审批受理和发证:由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机构的审查结论作出是否准予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省局发证放在行政审批窗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2010年3月1日起执行;《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质检食监〔2009〕437号),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2、监督检查(1)两项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一是突出强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政府责任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119号公告第二章从14个方面阐述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体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别规定的要求强调企业主动报告重点在企业的实际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常规监督检查的主要环节特别监督检查常规监督检查执法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下达通知─企业自查─现场检查二是设定特别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要求企业提交自查报告,从诚信的角度,起到突出强调企业主体责任的目的基层监管部门在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实际情况二是检查企业诚信情况企业有问题有困难主动说的,积极帮扶企业有问题隐瞒的,从严从重处理(3)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4项)1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2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4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5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6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7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3)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4项)8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9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0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2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13企业应主动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快速反应并建立和保存记录14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三)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抽查:上半年,全省定期监督抽查4274批次,批次合格率93.17%,综合合格率98.86%,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02、0.33个百分点。专项监督抽查:PC饮用水桶、糖果、仿瓷餐具、固体饮料四类食品及相关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9.9%。涉博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6.8%主要问题1、抽-检-分析-处置等环节有一定脱离,抽查结果往往“一次性使用”,在数据处理上缺乏全局性和时间序列性的分析,监督抽查的评估和预测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同时,承检机构也没有充分发挥“参谋”的作用,大多仅仅为了完成任务而检测,存在“监管”和“检测”两张皮的现象。需要加强系统管理。2、抽样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专项监督抽查合格率普遍低于定期监督抽查。3、后处理的问题。(四)风险监管两种方法四种措施1、对产品的风险监测:常规风险监测、专项风险监测、专题的明察暗访2、对企业的风险评价:抓关键环节谢谢!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法》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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