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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管理文件汇编目录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1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3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4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5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规范6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9实验室规则16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17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8学生实验守则19关于加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的补充规定20郑州轻工业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处理办法2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管理办法(试行)25郑州轻工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办法31郑州轻工业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4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38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设备使用效益评价办法(试行)45郑州轻工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50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56郑州轻工业学院重点实验室申报与管理办法57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办法(试行)71郑州轻工业学院自制或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74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85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95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103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105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条例(修订)111郑州轻工业实验教学人员岗位职责115郑州轻工业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119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制度12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全体职工、研究生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各研究室、实验室要指定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组设立安全员一名,协助研究组长做好安全工作。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工作前,必须由导师负责进行安全教育。三、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喝酒。实验室不得留人住宿、会客。四、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遵守中心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五、从事有毒有害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进行危险化学实验要使用防护用品。六、实验室产生的各种废液、过期的试剂等要集中收集、存放,由中心统一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或厕所。七、仪器、试剂、试件、实验纪录、资料,未经允许不准携出所外八、实验室严禁使用明火烧水、做饭、取暖;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乱拉电源线、网线、电话线。如工作需要,应先申请,再由有关专业人员安装。九、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源线、活动接线板有无损坏和漏电、空调插座是否使用专设的动力电源插座、有无私自乱接、乱拉临时线路等现象,对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务必及时检修或通知中心电站进行修理。十、为保证用电安全和便于维修,请外单位人员进行电路改造的实验室,必须将改造后的电路图交中心备案。今后凡安装大功率的仪器设备、或需进行电路改造的实验室,请与中心电联系。十一、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使用空调的实验室或办公室,要做到人走关机,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离开实验室必须将水、电、气、门窗关好,需要连续运转24小时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在醒目处挂出提示牌。十二、各实验室、库房存放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药品要妥善保管,防止高温和曝晒,以免发生火灾。所有易燃试剂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将易燃试剂存放在敞口的容器内。十三、仪器设备、电源插座及电源线周围,严禁存放有机溶剂及其它易燃物品。十四、实验工作人员、研究生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火警电话119)。十五、使用高压容器必须规范操作,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即用即开,尤其是使用氢气时,必须远离火源和易燃物,严禁把氢气钢瓶直接放入实验室。十六、实验室冰箱内严禁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冰箱内保存的试剂、样品必须密封、贴好标签。十七、对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不遵守本实施细则,发生事故的实验室以及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八、本实施细则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十九、本实施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机电工程学院2008年5月1日第1页,共152页2002001第2页,共152页12341第3页,共152页1第4页,共152页1第5页,共152页1234561第6页,共152页78912345678912第7页,共152页2345612345612343第8页,共152页1第9页,共152页232第10页,共152页1234563第11页,共152页7891011()4第12页,共152页5第13页,共152页6第14页,共152页7第15页,共152页1第16页,共152页8008001第17页,共152页1第18页,共152页1第19页,共152页关于加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的补充规定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化学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1、各类实验室在申报采购计划和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砷化物、氰化物、铊化物等国家明确指定的剧毒化学药品。凡实验教材中列出的确需使用的剧毒化学品,需报请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采购。2、实验室购入的剧毒化学品由化学品仓库存放,设置保险箱,由两人以上共同保管。3、剧毒化学品在使用之前,应由实验主带教师会同相关实验员详细研究安全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4、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可在实验当天由主带实验的教师亲自定量领取,并详细填写领料单,领料单的存根应存放在保险箱中与药品一起保存。实验过程中,剧毒化学品的分发由教师亲自操作(严禁让学生自取),并按国家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别是对实验残余物和废水应按相应的安全规定进行销毁或经无毒化处理后再进行排放,严禁将含有毒成份的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实验多余的剧毒化学品应精确计量后退回仓库并作好记录,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剧毒化学品。5、剧毒化学品残余物、残质水处理应由实验主带教师通知实验员和实验中心共同监督处理。6、非正常渠道来源的剧毒化学品一律禁止进入实验室使用。7、对于违反以上规定或有下列情况出现的人员,学校将视具体情节给予严肃处理:(1)未经实验中心批准私自将剧毒化学品带入实验室;(2)未经二级学院批准私自开设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3)未经二级学院同意批准,私自更改实验内容而使用剧毒化学品;(4)虽经二级学院同意,但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事故隐患或环境污染;(5)使用剧毒化学品时,教师不在现场或让学生自己分发;(6)领取的剧毒化学品量与实际使用量不符,且不能说明原因者;8、以上剧毒化学品管理的未尽事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机电工程学学院2008年5月1日第20页,共152页1第21页,共152页[199517][1995106]1000100012341第22页,共152页5612341000100051000100012第23页,共152页2310001000--200002000050%40%10%3第24页,共152页()8008001第25页,共152页1234111111110101021111010103112第26页,共152页1101010411101010222552523第27页,共152页302512234564第28页,共152页125第29页,共152页6第30页,共152页1.234()512341第31页,共152页12318001%100%2800101003201004.200001()8008002第32页,共152页2()343第33页,共152页12121第34页,共152页3452第35页,共152页第36页,共152页1第37页,共152页12312345121第38页,共152页3495%560%85%2第39页,共152页67300030005000893第40页,共152页10111550%121385%4第41页,共152页10-15%6-10%8-10%4-6%2-4%15-20%10-15%10-15%6-10%6-10%3-5%15-18%10-20%8-10%4-6%4-8%2-4%1235第42页,共152页()11000010000510000100005255553110021第43页,共152页11003CN80%100490%60%100511006110071008180110012第44页,共152页12857585607560328575856075601212312122.1133第45页,共152页602.257132.360124第46页,共152页1%%1100552100252531002020410020255100561001057100558100101595第47页,共152页21234567891011121314=/=6第48页,共152页()1第49页,共152页8008002351第50页,共152页12540054002第51页,共152页3第52页,共152页4第53页,共152页5000125第54页,共152页95%90%6第55页,共152页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规范二级学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实验室全面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实验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增加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的效益。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开放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学习解决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问题。三、每学年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向师生公布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通过预约登记等方式接受师生的实验要求。实验室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后,要及时更新可开实验信息,便于师生选择实验。四、各开放实验室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五、师生应按规定向实验室预约登记进行实验。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六、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八、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优异成果者,由实验室提供考核成绩单,经所在学院批准、教务处认定予以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学校每年末评选一批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效突出的开放实验室,给予表彰或奖励。九、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应计算相应的工作量(由学院参照有关规定自行制订)。十、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十一、实验室开放列为对学院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开放的执行情况。机电工程学院2008年5月1日第56页,共152页120102355-63-51-21第57页,共152页11.11.21.31.422.12.22.32.42第58页,共152页123410%15%15%3第59页,共152页第60页,共152页121第61页,共152页32第62页,共152页43第63页,共152页564第64页,共152页125第65页,共152页3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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