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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叶镇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现将《杨叶镇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2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主题词: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通知杨叶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月日印发共印30份杨叶镇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1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了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我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工作目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镇将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核心,努力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意见》为有效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精神。学习贯彻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柯艳敏区长在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意见》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二)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三)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建设、工商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企业必须依照《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五)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对未完成事故控制指标的单位,继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监察(一)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二)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三、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狠抓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对市、区两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落实领导督办制度,实行定期督查通报,重点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切实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属地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机制。要逐级明确重点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定期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申报、登记、建档、监测、监控、管理、治理等各项工作,保证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全区所有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所有地下矿山建成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即: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地下矿山企业要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从事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的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的露天矿山,全部采用以上技术和装备。对所有的尾矿库,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防雨季、汛期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发生。(四)加强危化品安全整治。严格新建化工企业项目审批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规模小、安全环保或职业危害防治难以达标的企业一律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危化品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企业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企业要建立作业许可制度,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各级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六)加强冶金企业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6号令),督促冶金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七)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专项整治。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八)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继续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完善渡口渡船管理机制,加强对渡工的培训教育以及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摆渡、超员超载、违法载客等行为。(九)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宾馆、集贸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救援演练,提高防御火灾能力,有效预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重点监管,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立项审批、地质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深入排查在建桥梁、房屋等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建筑市场安全监管,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农建施工队的资质管理,保障农村建筑市场安全有序。(十一)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整治。开展校舍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危房,能修复的及时修复,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排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生活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严查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及营运证照的年检情况,督促学校、幼儿园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十二)加强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深化民爆物品整治工作,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燃气经营、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管;继续做好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四、以安全标准化及安全教育培训为关键环节,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单位要制定好2012年的创建工作计划,确保在2013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实现达标。从2012年起,上述领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2年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基本达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等活动。(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好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安全监察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宣传推广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有效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加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预案管理,搞好应急演练。五、以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为切入点,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程。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区作为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以乡镇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逐级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每个网格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危险源(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并逐一明确其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管理。(二)在全区安监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开展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严格执行《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廉洁从政细则》,树立高效勤政、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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