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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市建筑企业(含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复评汇总表序号考评内容满分应得分实得分备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1资质证照102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153安全生产责任制50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0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56应急救援507职业卫生基础管理608安全生产资金保障259相关方管理1510安全生产记录档案5011其他(持续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属实性评价)40合计400安全生产现场管理1场所环境602设备设施2603消防安全754用电安全805危险化学品管理456职业卫生现场管理507有限空间安全108从业人员操作行为20合计600总计100012北京市建筑企业(含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查看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有以下情况,即为否决: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就开展经营活动;2、企业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未及时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即为否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2条(建设部令[2014]第128号)资质等级证书/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查看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超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即为否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0条(国务院令[2004]第393号)消防验收意见书10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企业整体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意见不合格,或未进行备案,不得分。※如果企业中有涉危场所,2011年1月1日前建的涉危场所,未进行消防验收或消防安全现状检查或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13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评价的,即为否决;2011年1月1日后建的涉危场所,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即为否决。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管理机构81、依法应当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4、企业内部应当设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并在企业内部公布。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相关资料。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8分;4、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清单,扣8分;未在企业内部公布的,扣5分;5、扣满8分的,追加扣除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21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5条、第8条、第10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6条《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二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07]第11号)第6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管理人员7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查看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相关资料。1、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卫生管理人员的,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21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4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4、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5、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6、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1万m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1万m2~5万m2的工程至少配备2人,5万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5000万元~1亿元的工程至少配备2人,1亿元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人。分包单位应根据作业人数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1人。50人~200人的配备2人。200人以上的根据所承担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5‰。得分;2、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3、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要求,扣7分;4、扣满7分的,追加扣除5分。办法》建质[2008]91号第5条、第8条、第10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6条《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二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07]第11号)第6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和承诺10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查看企业最新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1、或未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不得分;2、未定期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扣5分。3、未开展安全承诺活动或者未履行安全承诺内容的,不得分;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局公告[2010]第9号)(AQ/T9006-2010)第5.1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15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扣5分。/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现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即为否决。责任制制定及内容要求10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应当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企业应当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查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1、未以正式文件形式在企业内部进行下发,不得分,并追加扣除得分;安全生产责任中包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的,视同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2、安全责任制中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的,扣3分;3、有责任制,但未明确考核机制,且无考核记录的,扣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1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第16号)第4条、第15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职责10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1、未制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的,不得分;2、职责规定不全,扣5分;未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包含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面的,扣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16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应负的责任不熟悉的,扣5分;4、提供履职材料,未完全履职的,扣5分;5、扣满10分的,追加扣除15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0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机构具有以下主要职责: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11、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2、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4、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的,扣除10分;2、职责规定不全,酌情扣5分;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包含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负重要管理责任的,扣5分;3、现场提问,对主要职责或应负的责任不熟悉的,扣5分;4、提供履职材料,未完全履职的,扣5分;5、扣满10分的,追加扣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22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6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安全职责10从业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各部门。2、明确从业人员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未制定其他负责人和相关岗位职责的,扣5分;2、部分岗位职责未明确,扣5分;3、现场提问,对主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17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职责不熟悉,或不熟悉并理解“一岗双责”内容的,扣5分;4、扣满10分的,追加扣10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10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8、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9、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查看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规章制度每缺1项扣5分;若第11项企业不涉及,则不扣分;2、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与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3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第591号)第4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第16号)第18条《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第三章操作规程10制定相关岗位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照企业工艺及在用设备设施,查看相关的岗位操作规程。每缺1个岗位或1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扣5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第16号)第15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5制定企业年
本文标题:北京市建筑企业(含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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