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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通用4篇)2024/X/XX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第一篇】“十三五”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的精心指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加快规范中稳步前行,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就“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如下:一、主要目标和任务实现情况“十三五”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万人,完成任务指标(40万)的%。“十三五”以来,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万人,离退休人数为万人。完成任务指标的%,按照3%的自然增加率来算,到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能达到120万人。“十三五”以来,全市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为分别达到万人、万人、27万人,完成任务的%、%、%。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已提前完成,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尚有一定的扩面空间,按照5%的自然增加率来算,到2020年,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能够达到53万人、29万人。二、主要任务和项目推进情况(一)推进脱贫攻坚方面1、牵头抓好就业扶贫全市累计开发公益性扶贫就业专岗14859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4424人,累计补贴金额万元。全市累计已建扶贫车间596个(建在贫困村的316个)。吸纳就业人数达38855人,其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355人,累计补贴金额万元。同时,针对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提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技能脱贫。我市召开“就业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166场次,举办送岗下乡招聘活动299场次,参与招聘企业超过7120余家,提供岗位近万多个,达成意向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建档立卡对象万人。2、不断完善健康扶贫长效机制医保部门从全员参保、待遇提升和一站式服务三个方面,全力以赴做好了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做好了建档立卡人员参保工作。截至2018年6月,全市13个医保统筹地区有建档立卡561521人,且全部参加了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210元)由财政负担,共计亿元。二是进一步调整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待遇。在医保待遇上对扶贫对象实施“一扩大、二取消、三提高”的优惠政策。“一扩大”即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对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分类管理。“二取消”即取消了建档立卡人员大病保险1万元起付标准;取消慢性病先行自付15%,取消十五种重大疾病市外转院、突发急症、异地安置的先行自付8%和10%部分。“三提高”即提高贫困人口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由大病保险按照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其中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到住院水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提高慢性病门诊封顶线(Ⅰ类由万元提高到10万元,Ⅱ类由3000元左右提高到5000元)。同时,实施了十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及十五类重大疾病专项救治。三是进一步优化建档立卡人员就医报销程序。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救助、财政兜底等全部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参保患者在县内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出院后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即可,免去了建档立卡贫困参保患者就医时来回“跑腿、垫资”的烦恼。3、积极推进“社保扶贫”一是将我市助保贷款政策扩展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享受助保贷款政策。二是全面实施“同舟计划”,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先参保、再开工”的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建筑行业不因工伤致贫返贫。三是落实生育参保缴费规定,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四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尽快实现应保尽保,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贫困人员的参保费用由政府代缴。4、扎实推进“一村一品”扶贫工程“十三五”规划开始以来,积极开展“一村一品”工作。省里共审批认定我市示范村14个、示范企业9个、示范合作社10个,下拨资金近900万元,(含省管县鄱阳县);市里共认定“一村一品”示范点52个,下拨资金240万。有4批次30人次,参加了省外专局举办的产业带头人专业培训。近两年来,我市“一村一品”项目在销售收入及利润上的年均增长都在15%以上,从事“一村一品”产业的人均收入比该地人均收入高出20%,从事“一村一品”产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在万户以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二)努力扩大就业方面1、加快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现全市共有创业孵化基地21家,其中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0家,县级创业孵化基地11家,入驻商户共799家,带动就业5120人,其中大学生1109人。积极向省人社厅推荐了玉山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等5家创业孵化基地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8年,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加快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规范建设,到2020年,县市至少建立一家省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将全面提升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结构层次与运行水平。同时,积极提档升级创业服务载体,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划与本地特色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融合,与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批以政府扶持为主、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多元化投资,多形式运营管理的新型创业孵化基地。2、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市场发展和劳动者职业技能需求,协同和配合各职能部门,发挥人社、农业、扶贫、工青妇等部门的职业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目前,全市人社系统共有就业技能培训基地71家,创业培训(含电子商务)基地42家,实训基地6家。培训资源相对丰富、工种设置比较齐全,基本可以满足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全覆盖,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实现了全覆盖,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可以极大地满足城乡劳动者培训咨询、职业咨询、用工介绍、创业项目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充分挖掘和开发职业培训资源,引导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充分调动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积极性,全方位参与就业创业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职业培训,培养出一大批有技能、会创业、能就业的新型劳动力大军。同时,培育出一大批爱农业、爱农村、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根据城乡各类劳动者不同的特点,开展包括SYB、网络创业、家庭服务业、美容美发、乡村旅游等绿色培训。开展包括“两光一车”新产能、新能源等园区企业员工定向培训。开展“一对一”脱贫攻坚、就业精准扶贫等有针对性和实有性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就业优惠政策,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让广大城乡劳动者最终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3、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2016年,市就业部门根据省人社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建设和就业见习工作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的见习单位130家。4、努力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市委编办批复成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对档案进行集中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同时,已建成430平米、配置先进的新档案室,可容纳10万份人事档案。下一步准备引进省人才流动中心开发的信息系统,使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5、完善我市重点企业失业监测预警工程失业动态监测,是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基础,对于科学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局势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调控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我市失业监测预警工程,我市从2013年起就对我市85家重点企业进行失业动态监测,并在2016年发布了《上饶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失业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失业预警等级,以及对应的应对措施,建立了市失业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和县(市)级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方面一是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批,加强了对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享受津补贴待遇、岗位津补贴发放的规范管理。调整了市直单位2017年、2018年遗属补助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审核批复了2016、2017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础年薪标准。二是积极推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上饶市本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饶市本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实施办法》,并提请市委深改组会议同意,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三是及时办理。每年及时完成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晋级晋档、晋升薪级工资的审批工作。(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1、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我市2016年8月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市社保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缴费相关工作,及时将新划分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他应保未保单位和人员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级经办机构使用了全省统一的机关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日常业务经办,开展了机关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结算功能测试工作。积极落实养老保险领域重大改革任务,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重大改革举措的各项工作。2、全面降低了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积极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全面降低了三大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从2015年10月1日起,把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先的三类细分成了八类,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把生育保险费率从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降到%。据统计,降低费率后,全市三项保险将每年为参保企业分别节省参保费用6800万元、2000万元、850万元。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包括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统筹层次、大病保险等八个方面的统一。2017年,我市深层次解决了经办管理、待遇差异、信息系统等二次整合问题,并按照省里下达我市的医疗保险扩面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使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在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同时,加大了基金监管力度,保证了全年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4、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并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2018年及时调整了大病保险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0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调整到60万元;取消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过程中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保险1万元起付标准,该支付项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不设最高支付限额。5、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努力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强化个人账户管理,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出台了《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复合式结算实施细则(试行)》,详细规定了个人帐户与统筹金的管理方式,进一步调整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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